摄政王(种田文) 第84节(1/3)
可现在看来根本不弱,根本不脆好嘛?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萨保护,说是运气,又不是,在凤凰村时,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还是杀了好几个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时明后几乎一手遮天,还是没能杀了他,一招金蝉脱壳,引出背叛者,还扳倒了明后。
最近又杀了赫尔辛德,要说旁的都使了阴谋诡计,杀赫尔辛德可是真刀真枪?
用阴谋诡计,说明他脑子好使,真刀真枪的打,说明他功夫不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吗?
哪里有一点点的弱?
朝曦努力改变自己对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当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辈子都别想了解沈斐,沈斐是多变的,不止一个模样。
“寺庙问到了吗?”朝曦临走前告诉过他,想找个寺庙帮他祈福。
“没有。”朝曦搬个板凳坐他旁边,俩手一揽,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装中毒的,为什么来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戏要演全套。”
说的也是,万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尴尬,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人敢质疑他,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唉……”朝曦幽幽叹口气。
“怎么了?”沈斐问。
“有伤肯定会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尔辛德那一剑不用说了,十成十会留疤,面积太大不好处理,只能等长好的时候再看。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伤口,光这次就俩,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开的,用来抹解药。
不过她切的有分寸,不会留疤,暗器留下的伤口细心抹药慢慢会淡,就赫尔辛德刺的那一剑,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会唉声叹气,心里不得劲。
“伤疤在我身上,你叹什么气?”沈斐不解。
朝曦当即瞪眼,“说的都是废话,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吗?”
还好在背后,前胸看着还是那么好看,就沈斐转身的时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无奈,“朝曦,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弃。
她眼神太明显,沈斐瞧了出来,本想说她两句,半路作了罢,改口道,“我以后会注意,尽量不受伤,不留疤。”
这样才对嘛,难得他有这个觉悟。
“还要配合我抹药。”
这条十分关键,沈斐不喜欢那些油油腻腻的东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时候会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随你处置。”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没机会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当即决定实践,配一些美容养颜,祛斑消疤的药膏。
最好不会油不会腻,卖相看得过去,闻起来香香的那种。
自己用的东西,朝曦通常随便装在茶碗里,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药味,被沈斐嫌弃了不是一回两回,朝曦深受打击,这回特意去了很远的地方采了梅花,用梅花调制。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体太差需要多走动走动。
朝曦有时候忙,自己走不开,也会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带些东西回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他,其次自个儿省两步路。
不过她很快发现完全没有省到,还将自己气个半死。
沈斐这厮平时聪明的不要不要的,十个朝曦也斗不过他,但是在别的方面委实像个笨蛋。
叫他买块干净的凝脂,当真只买一块,指甲盖那么一点,能干什么?
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发现是这厮太懒,她说买一块,打死不多买一块,她说上山摘两根青菜,这厮真的就摘了两根回来。
一根不带多的,他难道以为两根菜能炒一盘出来?
第100章 一个惊喜
其实在别的方面还好说, 比如说让他练功,就老老实实的练,叫他跑腿去山下买吃食,还会多买几样,唯独摘菜方面,不喜欢把手弄脏。
山上缺水,这一脏要脏一路,就十分不情不愿, 除非朝曦在旁边监督, 眼看着他摘。
那个凝脂也是, 说白了就是动物脂肪,熬成一锅,凝固后变成脂, 这厮最不爱这个, 瞧见就十分难受。
天气冷, 平时喝汤的时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边缘便会堆积出一圈白脂, 看不见沈斐也不说什么, 看见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问他什么原因他也不说, 就是不喝,还需要朝曦暗暗观察,一点不省心。
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喊他摘个一箩筐菜回来,即便再不情不愿, 还是会摘,下回让他干活前多说一些便是,不是什么大毛病。
寒冬腊月,边疆传来好消息,大顺打了胜仗,将元国的国王和皇室尽数打入天牢,引来不少自投网罗的人,该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开始安排人走马上任,并且给元国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县,元国人口众多,好几个小城,应郡不为过。
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沈斐开始琢磨着打道回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萨保护,说是运气,又不是,在凤凰村时,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还是杀了好几个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时明后几乎一手遮天,还是没能杀了他,一招金蝉脱壳,引出背叛者,还扳倒了明后。
最近又杀了赫尔辛德,要说旁的都使了阴谋诡计,杀赫尔辛德可是真刀真枪?
用阴谋诡计,说明他脑子好使,真刀真枪的打,说明他功夫不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吗?
哪里有一点点的弱?
朝曦努力改变自己对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当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辈子都别想了解沈斐,沈斐是多变的,不止一个模样。
“寺庙问到了吗?”朝曦临走前告诉过他,想找个寺庙帮他祈福。
“没有。”朝曦搬个板凳坐他旁边,俩手一揽,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装中毒的,为什么来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戏要演全套。”
说的也是,万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尴尬,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人敢质疑他,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唉……”朝曦幽幽叹口气。
“怎么了?”沈斐问。
“有伤肯定会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尔辛德那一剑不用说了,十成十会留疤,面积太大不好处理,只能等长好的时候再看。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伤口,光这次就俩,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开的,用来抹解药。
不过她切的有分寸,不会留疤,暗器留下的伤口细心抹药慢慢会淡,就赫尔辛德刺的那一剑,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会唉声叹气,心里不得劲。
“伤疤在我身上,你叹什么气?”沈斐不解。
朝曦当即瞪眼,“说的都是废话,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吗?”
还好在背后,前胸看着还是那么好看,就沈斐转身的时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无奈,“朝曦,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弃。
她眼神太明显,沈斐瞧了出来,本想说她两句,半路作了罢,改口道,“我以后会注意,尽量不受伤,不留疤。”
这样才对嘛,难得他有这个觉悟。
“还要配合我抹药。”
这条十分关键,沈斐不喜欢那些油油腻腻的东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时候会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随你处置。”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没机会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当即决定实践,配一些美容养颜,祛斑消疤的药膏。
最好不会油不会腻,卖相看得过去,闻起来香香的那种。
自己用的东西,朝曦通常随便装在茶碗里,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药味,被沈斐嫌弃了不是一回两回,朝曦深受打击,这回特意去了很远的地方采了梅花,用梅花调制。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体太差需要多走动走动。
朝曦有时候忙,自己走不开,也会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带些东西回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他,其次自个儿省两步路。
不过她很快发现完全没有省到,还将自己气个半死。
沈斐这厮平时聪明的不要不要的,十个朝曦也斗不过他,但是在别的方面委实像个笨蛋。
叫他买块干净的凝脂,当真只买一块,指甲盖那么一点,能干什么?
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发现是这厮太懒,她说买一块,打死不多买一块,她说上山摘两根青菜,这厮真的就摘了两根回来。
一根不带多的,他难道以为两根菜能炒一盘出来?
第100章 一个惊喜
其实在别的方面还好说, 比如说让他练功,就老老实实的练,叫他跑腿去山下买吃食,还会多买几样,唯独摘菜方面,不喜欢把手弄脏。
山上缺水,这一脏要脏一路,就十分不情不愿, 除非朝曦在旁边监督, 眼看着他摘。
那个凝脂也是, 说白了就是动物脂肪,熬成一锅,凝固后变成脂, 这厮最不爱这个, 瞧见就十分难受。
天气冷, 平时喝汤的时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边缘便会堆积出一圈白脂, 看不见沈斐也不说什么, 看见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问他什么原因他也不说, 就是不喝,还需要朝曦暗暗观察,一点不省心。
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喊他摘个一箩筐菜回来,即便再不情不愿, 还是会摘,下回让他干活前多说一些便是,不是什么大毛病。
寒冬腊月,边疆传来好消息,大顺打了胜仗,将元国的国王和皇室尽数打入天牢,引来不少自投网罗的人,该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开始安排人走马上任,并且给元国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县,元国人口众多,好几个小城,应郡不为过。
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沈斐开始琢磨着打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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