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第13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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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干啥!”
    风延荣冷着脸:“我干啥?她动了丫丫的救命钱,她得去坟前赔罪!”
    “你就听温阔鬼扯,叫你松手你听到没,小妹最怕疼了!”
    “小妹,小妹,你别怕,二哥三哥四哥来救你!”
    三兄弟撸起袖子径直往风延荣身上扑,三人知道风延荣的软肋在腰部,挠痒痒不管用就拿嘴咬,痛的风延荣龇牙咧嘴。
    望着面前扭打成团的四人,风红缨嘴角抽了抽。
    “别打了。”
    风红缨揉揉手掌心被滚烫黄沙拉出的血口,淡然道:“买小毛的钱是温阔给我的,一共十块一分,买小毛花了十块,剩下一分买了袋芦荟水喝。”
    风延荣踹开抱着他大腿不放的两个弟弟,挑眉看向风红缨。
    “没撒谎?”
    风红缨:“没有。”
    “敢对着悬崖上的月亮花起誓吗?”
    这话一出,三兄弟脸色变了。
    “大哥,你——”
    风延荣一个眼刀子丢过去,三兄弟立马闭嘴,然后齐刷刷冲风红缨摇头使眼色。
    月亮花是戈壁摊上的圣洁之花,任何谎言在其面前都无藏身之地,对月亮花起誓,如有违背下场很凄惨。
    风红缨伸出三指:“有什么不敢?买小毛的钱的的确确就是温阔给我的。”
    至于为什么给,她不知道。
    在原身被饿狼啃杀之前都没有答案,至于原小说后面有没有写到,她不清楚,毕竟系统没有开放小说后面的内容。
    “我如果说了半句假话,我——”
    “好了!”风延荣喝住风红缨,“大哥信你。”
    风红缨翻了个白眼,信个屁。
    眼前这男人对原身是挺好,但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包括宝富贵三兄弟在内,四人往灵堂这边赶的时候,其实内心深处和乌云雅一样,均认为原身偷了丫丫的救命钱吧?
    “走吧,你好歹喊丫丫一声小姑姑,咱们去送她最后一程。”
    想起乌云雅抱着年轻遗照对她露出的那股冰冷眼神,风红缨漫不经心的哦了声。
    丫丫的救命钱必须找出来,一日不找出来,她就要多背一天小偷的骂名。
    -
    “他们在那——”
    三兄弟站在沙峰上,指着下面:“大哥,小妹,你们快来——”
    风红缨属实还没适应沙漠气候,喉咙干得冒烟,一双脚被炙热的沙砾烤得发红,若不是风延荣半道背了她一趟,她现在早就晕过去了。
    三兄弟和风延荣已经爬上了沙峰,一个抱头翻滚之后,四人稳当当的落地。
    掀起的黄沙熏得风红缨眼睛都睁不开。
    “小妹,下来呀!”是三兄弟的叫喊。
    风红缨此刻左脚搭在右脚背上,整个人就像是铁板上的章鱼,哪哪都落不下去脚。
    “小开,这姑娘也忒娇弱了吧?”风红缨额头冒汗,忍不住跟系统吐槽。
    系统:【原主前期人设是团宠恶毒侄女,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就连去生产队干活都有哥哥帮忙,不想读书那就不读,她过的比你在和平年代还滋润,这样一个娇小姐可不得细皮嫩肉?】
    这本团宠文的背景是在八零年代,高考恢复后,风家举全家之力让原身高考,可惜原身不是那块料。
    钱花了,人没考上。
    反观女主乌云雅呢,想考却没教材,也没钱。
    眼瞅着原身考不上后,理智的风延荣将三个有出息的弟弟送出了戈壁滩。
    五弟风延吉在首都一所大学念书,专业是报社出版。
    六弟和七弟因为个头高挑有力气,高考结束后,南边军区学校直接派人将两个弟弟接过去当兵了。
    回忆被三兄弟的呐喊打破,风红缨咬咬牙,不顾脚掌难受一口气攀爬到沙峰。
    风延荣就站在几米远的地方,双手摊开,那是准备接妹妹的动作。
    也不知是沙迷了眼睛还是怎的,风红缨莫名觉得辛酸。
    大哥不愧是大哥,该骂的时候骂,该柔情的时候,如水一般温和。
    风红缨叹了口气,眼前这个大汉如果知道自己捧在手掌心的妹妹最终葬身了狼口,恐怕会崩溃到大哭吧?
    往下跳时,风红缨没让风延荣抱她。
    她接下来三五年,也许说不准一辈子都要在这片戈壁滩上生活,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都得尽快改掉原主的娇生惯养。
    见风红缨抖着脚在滚烫的沙砾上走来走去,风延荣笑着感慨。
    “小妹长大了,不错。”
    风红缨:“……”
    走个路都夸?这以后她要是手撕渣男,风延荣岂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呐喊?
    -
    几人要去的是一块有水源的绿洲,今晚村里的人要将丫丫的棺椁埋了。
    走进遍地丛生的仙人掌地带时,风红缨恍然发现小毛跟了过来。
    骆驼的厚嘴唇虽然软哒哒的,但他们酷爱吃带刺的仙人掌。
    风红缨找风延荣要来一把小刀割仙人掌喂小毛,三兄弟想帮忙,还没开口就被风延荣拉去挖坑埋棺椁。不远处,乌云雅抱着丫丫的遗照还在哭,哭声沙哑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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