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十大条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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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由大明派驻军队负责朝鲜边防与王宫宿卫,朝鲜不得设常备军,并每年向大明军队支付不低于七百万银元的军费;
    五、开放汉城、开城、平壤、顺天、熊川为通商口岸,并只准予与大明通商;
    六、确立程朱理学为正统,建立科举制度,各道需办一处儒道院学宫,并因此聘请汉儒担任顾问;
    七、确立汉字为官方法定文字,以大明官话为母语、纪年须以大明皇帝年号纪年;
    八、以大明银元为通用货币,准予大明皇家银行在各县级以上城镇设立银行点;
    九、大明乃朝鲜永世之宗主国,故而朝鲜承认没有对大明的治外法权,凡涉嫌大明士民的朝鲜案件皆报请大明大理寺复核;
    十、大明与朝鲜乃父子之国,故贵国国名应设为‘大明朝鲜王国’,另外,贵国需选最为贤淑貌美之公主一人侍奉帝王,以替贵国国王侍奉大明帝王。”
    阮大铖说出了自己大明这边的十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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