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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戈壁熊纹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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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是最淳朴的,哪怕是滴水之恩,也要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
    受到跪拜的玄月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甚至看了看任宁寻求帮助。
    任宁微微一笑也不立刻说话,而是走到一匹匹战马旁边拉着缰绳,把它们拴在一起,不由的感叹“好马,真是好马!”
    草原上的鲜卑马体型高大威猛,爆发力强,耐力持久,堪称马中极品。就连绝情的坐骑黑星也属于鲜卑马,只不过是万里挑一的鲜卑马。
    任宁一直想找一匹合适的坐骑,如今绝对能让他挑的眼花缭乱。
    五十名鲜卑士兵,足足五十匹良马,去掉战死的那十几匹,也足足有三十几匹能派上用场。
    “妈的老子要是有一万骑兵绝对能够横扫天下。”
    广阔的大漠给人广阔的胸襟,原本只想着赚钱的任宁竟也有了雄心壮志,当然他厌恶杀戮,也不会做出横扫天下的事情。
    一番浮想联翩后任宁重新回归现实,迈着小碎步,一点点的靠近玄月。
    此刻众多村民还在跪拜,任宁急忙走到一名长者面前,弓着腰将他搀扶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老人家,快快请起,您这是要折煞晚辈了,我们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任宁这一番话既表现了平易近人的态度,又展现了侠义心肠,也让村名更加崇敬。
    任宁的眼神毒辣,这名老者正是村长,立刻说了些“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之类的话语。
    村民们也跟着起身,年轻力壮的开始打扫血腥的战场,面犯桃花的小姑娘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任宁。
    鲜卑族跟汉族在相貌上有着明显的特征,轮廓不似他们深邃,体型也没他们高大。正因如此任宁才判断这些村民都是汉人,于是好奇的问道“老人家,你们为何生活在灵州城外。”
    老人那充满沧桑的脸颊上镶嵌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听到任宁的发问深深叹了口气“唉,一言难尽,这还要从二十几年前开始说起。”
    任宁最喜欢听故事,尤其关于大漠的故事,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于是竖起耳朵耐心的听着。
    老人先是讲述了灵州城悠久的历史,他们这个村也存在了数百年,而然二十几年前灵州城体坍塌,不得不重新修建。
    为了占据有利地势,灵州城整体向南推移三十里,这个村庄也就被抛弃。
    对淳朴的百姓来说,大量迁徙劳民伤财,新开垦的荒地还不知合适才有收成,很可能陷入饥荒的处境,再加上落叶归根的情节他们最终选择留下。
    两年后灵州城修建完成,他们的生活也算平静,有了更多的土地之后收成还算不错,甚至有了余粮。
    如此光景持续了整整二十年,城外的他们反倒是比城内的军民更加富庶。
    灾难发生在三个月前,一天早晨二十几名满身伤痕的鲜卑士兵逃到附近,善良的村民见他们可怜将其救下。
    然而这些歹人竟是恩将仇报,抢走了不少牛羊,并且杀了几名阻拦的村民。
    这件事算是个教训,他们本以为就此平息,不曾想一个月后这些恶人再次出现,手中挥舞着明晃晃的弯刀见人就杀,似乎想着洗劫整个村庄。
    无奈之下村民奋起反击,由于人数上的绝对优势,最终获得胜利,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村里的青壮年死伤过半。
    又一个月后鲜卑士兵再次出现,同样是见人就杀,村民勉强支撑,最终以血的代价换取胜利,青壮年也只剩下五十几人。
    今日是第四波鲜卑士兵,五十人的兵力足以灭掉整个村庄,幸亏任宁他们出现了,杀掉了所有敌人。
    “可恶的鲜卑人!”任宁咬牙切齿的说道,他最痛恨这种凶残成性的种族。
    听了这么长的故事任宁自然不会把关注点放在鲜卑人的凶残上面,而是好奇的问道“据我所知近年来大炎与鲜卑保持良好的关系,他们为何做出这种事情?”
    任宁的问题一针见血,流沙村过了二十几年平静的生活,近日接连被侵扰定然是有原因的。
    “部族大战!”村长一字字的说道,脸上露出神秘的表情“据说鲜卑共有八大部族,始终不得统一,最近似乎为了大可汗的称号大打出手。”
    “内乱吗?”任宁脑海中突然出现兰州城的画面。
    当时那五万鲜卑大军态度坚决,宁可战死也不回头,很可能是受到了某种惊吓,或者说回去也是一死,倒不如拼上一把。
    “妈的,原来是被自家兄弟赶了出来,怪不得想夺老子的地盘。”任宁暗自骂了几句,那次大战险些要了任宁的性命,即便胜利了也给任宁留下阴影。
    再次想到那次大战任宁隐约记得他们旗子上画着某种动物,不停的挠着头“究竟是什么呢?”
    任宁有轻微的强迫症,想不起来的东西会拼命的去想,心里有种发痒的感觉,很是痛苦。
    “鹰,没错就是鹰!”任宁兴奋的险些跳起来,急忙问道“老人家,鹰代表什么呢?”
    老人微微皱了皱眉,思索片刻,面色更加神秘“图腾,应该是图腾,鲜卑族信奉草原上的猛兽,据说不同部族信奉不同的猛兽。”
    “以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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