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节 凶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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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就是等待。
    ……
    司业崔籍得到消息,连忙赶到国子监内事发地点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近半个时辰。
    杨天鸿封住了卢鸿志身上的几处命脉,使断臂伤口不再流血。这个受伤的倒霉蛋靠坐在走廊墙角,用充满畏惧的目光看着杨家姐弟,浑身上下瑟瑟发抖。
    杨秋容目光阴沉,手中握着卢鸿志的断臂,用刀子在早已失去活力的断肢肌肉上慢慢地刺,来回地划。很快,一条完整的胳膊,已经变得支离破碎,表面挂满了破破烂烂的碎皮,韧带和肌肉从断口位置耷拉下来。乍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拆卸下来的机械零件。
    “你不是要娶我吗?你不是要带着我出去喝酒吗?”
    杨秋容伸出鲜红小巧的舌头,慢慢****着嘴唇,喉咙深处发出吸血鬼看到新鲜活人一般的嘲笑和讥讽:“你身上最嫩的部位是肝脏,应该趁着新鲜割下来,切片下酒,味道最是鲜美。怎么样,要不要我在你肚子上挖个洞,把肝脏切下来让你尝尝?”
    这当然是恐吓,杨秋容说话的声音很轻,只有她和卢鸿志能够听见。
    这里毕竟是国子监。
    有些人真的很贱。好言相劝不听,非要等到动起手来,才会知晓对方的厉害。卢鸿志就是这样,他此刻算是真正体会到了杨天鸿的嚣张,以及杨秋容的冷血。他不再认为能够娶这个美貌女子为妻是一种幸福,也丝毫没有带着杨秋容外出喝酒的心思。此前,杨天鸿说过的每一个字,都如烙印般深深刻在了卢鸿志脑子里。砍手、断脚、剜眼、割舌、切耳……这些事情想想都令人头皮发麻。而且,砍手已经变成了现实。每次与杨天鸿阴森冰冷的目光接触,卢鸿志就毫不怀疑的确定,这个少年肯定会这样做,而且丝毫不打折扣。
    卢鸿志想起了上个月被自己抢入卢府,玩弄致死的那个女人。
    那女人已经结婚,颇有几分姿色。他的丈夫被自己一帮手下乱棍打死。在这之前,那男人苦苦哀求自己放过他全家,女人也声泪俱下恳求自己放过丈夫……这种场景卢鸿志见得多了,也习惯了。恶少嘛!当然是要欺男霸女,打死男的玩死女的。否则,老子还有什么资格自称为恶少?
    这个世界瞬间颠倒了过来。
    自己居然被恶语威胁的对象一刀砍断了胳膊,本该躺在床上随便自己蹂躏的女人,却拎着刀子想要捅穿自己的喉咙。
    她还要吃我的心肝五脏。
    还要用我的肉来下酒。
    这,这实在太可怕了。
    尼玛,这里不是我熟悉的那个世界。我,我要回家,我要找我爹来帮我报仇。
    我,我要找我妈!
    卢鸿志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痛哭起来:“救命!我,我要我娘。爹,快来救我!”
    崔籍看着杨天鸿,脸色一片铁青,下巴上的胡须随着肌肉颤抖不断摇晃。
    “国子监乃是太祖御笔敕封的学文之地,岂能由得你乱来?在这里,任何人不能擅动刀兵,也绝对不可污言秽语扰乱清净。你倒好,二话不说上来就动刀子砍人。若只是把人打伤,事情倒也不难了解。问题你把人家一只手都卸了下来……你自己说说,这件事情该如何了结?”
    看着凶神恶煞,正朝自己吹胡子瞪眼的崔籍,杨天鸿心中缓缓涌起一股暖意。
    虽然他说话的声音很大,暴跳如雷,可是听得出来,崔籍其实是在极力维护自己。若不然,他可以直接开口将杨家姐弟从国子监除名。这其实也是最直接,最能够撇清关系的做法。
    既然连崔籍自己都说出“问题该如何了结”这样的话,他也就站在了与自己相同的立场。
    “这件事情处理起来其实不难。”
    杨天鸿半躬着身子,对崔籍行了个礼,认真地说:“还请老师行个方便,与监内诸位守护打个招呼,放我姐弟二人出去。”
    崔籍慢慢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想要在国子监外面解决?”
    杨天鸿把目光转向靠在墙角,脸色全无血色的卢鸿志,眼睛里闪过一丝厌恶:“今日之事,起因缘由全在于此人。若不是他先对家姐出言不逊,又何至于变成现在的模样?总之,人已经伤了,胳膊也已经断了。老师说得对,国子监内见不得刀兵血光,与其把我们这些惹是生非之人困在这里,不如放我们出去,也好还得国子监一个清净。”
    这根本就是在偷换概念。
    学生在学校里惹出事情,学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推脱责任。就像另外一个世界,学生在学校里受伤或死亡,校方多多少少都必须对家长予以赔偿。杨天鸿的这番话直接把国子监从整件事情里摘了出去。倒不是他刻意想要维护国子监,而是他很清楚,如果继续呆在这里,事情很快就会闹得人人皆知。到了那个时候,根本不可能低调处理。舆论风暴会把直接把自己和姐姐推上风口浪尖。说不定,就连大理寺也会牵涉进来,把普通的民事纠纷,变成铁板钉钉的刑事案件。
    这绝对不是国子监管理者愿意看到的结果。
    卢鸿志是毫无疑问的受害者,大楚国的法律,也远远不如另外一个世界那么健全。杨天鸿带着卢鸿志出去,国子监也就与此事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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