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八节 价值(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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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张加奎看见自己的手骨被拆了一节下来。灰衣男子没有使用重锤和锯子,而是用小刀也钩子一点点拆下韧带和肌肉,使紧密连接的骨节松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灰衣男子无比专心,张着嘴,口水沿着嘴角慢慢流淌,仿佛眼前摆着一盘美味大餐,足以让他用全部精力和精神,以前所未有的疯狂去认真面对。
    张加奎失去了中指。三段白森森的骨头摆在桌面上,只是距离分得很开,足足超过原先的长度两倍以上。
    从头到尾,就没流多少血。灰衣人在止血方面很有一套。早早就用带子扎紧了张加奎的胳膊。这种做法当然可以阻断血脉,却也能够造成肌肉坏死。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医学手段还不足以让人们认识到这一点。何况,皮肤和肌肉已经切开,骨头也一点一点分为几段,张加奎的右手其实已经废了。
    看着兴趣浓厚的灰衣人,张加奎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比哭还要难听的声音:“你,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想要对我干什么?”
    灰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你的身体很好玩,我很喜欢。我养了些虫子,它们最喜欢新鲜血肉。我得把你的身体分切细致些,这样它们才好下口。别担心,它们不会一次就把你给吃完。今天最多就是吃掉一只手。说不定,连这只手也吃不完。”
    虫子?
    尼玛!好可怕的东西。
    张加奎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急剧膨胀,仿佛随时可能爆炸。他见过吃肉的虫子,种类很多。什么苍蝇蚊子虱子跳蚤蚂蚁都对血肉有着浓厚独特的兴趣。在北方山林里,当地人惩罚盗贼的方法最为残忍。他们把偷东西的家伙浑身衣服脱光,捆在树上,任由牛虻之类的蚊虫叮咬。山林里的吸血虫个头大得惊人,趴在活人身上吸血宁死也不会离开。张加奎曾经见过一次,那个被抓住的盗贼在木桩上惨叫了三天三夜,浑身血液被全部吸干之后才死去。那具尸体颜色惨白,就像是石灰做成的诡异雕塑。
    张加奎不怕死。可是被反复折磨三天三夜之后才死,跟一刀砍掉脑袋死亡根本就是两种概念。
    “我说!我说!”
    张加奎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他不顾一切狂呼乱喊:“是李大人,是户部李大人叫我做的。”
    站在旁边的杨大山眼皮挑了挑,灰衣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看着杨大山,等待着进一步的指示。
    户部只有一个李大人,那就是大楚当朝一品尚书李圣杰。
    杨大山默默注视了张加奎片刻,吩咐灰衣人:“别让他死了。暂时先停下。今天就到此为止。”
    ……
    时间继续流逝。
    呆在密闭的房间里,让张加奎有种随时可能窒息的感觉。他知道这是错觉,可是却与真实差别不大。这里看不见太阳,也没有月光照射进来,无法分清楚究竟是白天还是黑夜。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进来给油灯添油,也顺便给张加奎带来食物。
    红烧肉颜色光亮,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负责给张加奎喂饭,他在红烧肉里尝出了阿胶的味道。这东西是补血的良药,尤其适合自己目前受伤的状态。
    饭菜供应量很足。看得出来,杨大山没打算让张加奎就这么死掉。张加奎也很是清楚,对于他们,自己还有些价值。
    活着,是一种痛苦,更是一种令人恐惧的折磨。张加奎想要寻死,他很清楚,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
    可是,现在的状态,根本不可能自杀。手脚都被铁链牢牢束缚,身体也动弹不了。而且,看守们显然早已考虑到了这一点,在张加奎的饭菜里,根本连骨头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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