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三权问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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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宁一名后世人,从内心深处当然不愿意国家再走上君主制的老路上;吕宁当然明白君主制对国家、对民族的危害性有多大;也清楚君主制无法让国家强盛,也无法让民族复兴,更无法让天下百姓生活得更好。
    管宁想了想道:“子弈,那就是说,你想把晋阳实行的系列政策推广到天下。”
    吕宁道:“有这个打算,可执行直来太难,特别是在郡、州甚至是国家级衽选举制,这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包括咱们身边的官员都有触动。”
    管宁道:“在你管理的辖区内,所实行的政策确实很好,也给百姓真正带来了好处,也促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百姓的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了很多,这是任何朝代都没有达到过的水平;而且政府也有钱,能办很多事。”
    吕宁呵呵一笑道:“老爷子,其实现在所实行的政策就是冰山一角,还有好多地方需要完善,也还有好多法律需要重新建立,更需要有的部门真正运转起来。”
    吕宁心里明白,虽然要辖区内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可也没有达到真正的三权分离,特别是参议院的职责没有体现出来,立法机构也没有建立,司法也没有真正独立,选举制也只在县以下三级执行。
    管宁道:“如果你说的联邦共和制是这样的话,我到是持支持态度,可要实行可不容易,特别是郡、州二级,这里面牵扯到跟随你多年的手下的利益,很能起得大家的同意,还有那些新收复的地方更是难上青天。”
    吕宁苦笑道:“老爷子,我正是为这些事烦恼啊!要想在全国各级政府中真正实行全民选举,这可太难了!更不要说三权分离的制度,那更是阻力极大。”
    管宁听后一愣!
    片刻后道:“什么三权分离?”
    吕宁道:“就是国家或地方的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独立;行政不能干涉司法权和立法权,行政机构只有执行行政的权利;立法权是独立的立法机构;而司法权也不隶属于行政机构;就算是各级行政长官,只要有错,司法机构随时有权做出判决,而行政长官无权干涉司法权;就算是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也无权干涉司法权,其实这三权分立,也是相互制约其权利。”
    管宁听后摇摇头道:“听不大懂?”
    吕宁道:“咱们的参议院其实就是立法机构,本来我的意思是参议院是个很重要的机构,可现在成了个摆设,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而司法部门到是在我的强制下,基本算是独立的,特别是审判结果也没有什么人敢干涉,可很多事不弄啊!”
    管宁听后道:“那参议院有什么权利?我也是参议院的议员,可一直不清楚有什么作用?”
    吕宁道:“我本意是,参议院是立法机构,而且具有监督权;国家或地方的行政长官要有什么重大的决策、方案、项目,包括出兵都必须要经过参议院的批准才能执行;如果参议院不批准就算是任何人都不能执行;当然,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而且威胁到国家的安全或人民的安全,最高长官可先执行,俚随后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否则就要追究执行人、决策人的罪行和责任。”
    吕宁心里也明白,自己弄的那个参议院根本就不正规,参议人员没有经过选举产生,不是从各行各业中选举出来的,而是吕宁自己任命的,就象是个吕宁为一些人搞了个养老院似的,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管宁还是有点迷惑不解,继续追问道:“能否说具体一点?”
    吕宁道:“老爷子,假如果一个地方或国家有一个大的工程要上马,那绝对是会花费很大的财力内蒙古驸费空财政,这一点你能明白吗?”
    管宁道:“这能理解,就如同顾雍要上马修建一条一千公里的高等级道路,那肯定是要花费巨大的人物、物力、财力,难道这样的事也必须通过参议院批准才能动工吗?”
    吕宁道:“我本意是这样的,包括政府的预算、开支都必须通过参议院批准;如果参议院不批准的话,行政部门实行就得追究其责任,甚至是弹劾,让其下台;如果侵犯法律还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可这件事一直就没有实行。”
    管宁道:“那参议院其实就是个监督机构和立法机构,怎么能弹劾、罢免呢?”
    吕宁道:“参议院可以向法院提出公诉,法院判决是独立的,也应该是公正的;如果法院判决其有罪当然就有罪,就得追究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那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而定。”
    管宁道:“那司法的权利不是太大了吗?”
    吕宁道:“老爷子,司法只有审判权,审判必须按照各种法律条款来判决,不能是随意判决;司法部门可不能立法,也只是执行机构。”
    管宁道:“那就是说行政、立法、司法都是独立的,三者之间具有约束力。”
    吕宁道:“是这样的,就得选举产生了国家或地方的行政长官,可行政长官要任命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时,也就组内阁成员时,也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如果行政长官组阁时,连续三次提出不同的人选,而参议院必须在第三次时批准;如果是行政长官连续上报三次没有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只有解除内阁,重新组内阁成员。这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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