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东海之滨现神踪(1/2)
事情并没有李洛阳想象的那么困难,在金钱的面前很多人都会低下他们的头颅,毕竟什么都没有能够填饱肚皮的馒头和大肉更加有吸引力,在农庄那些人的引导下,参与考核的人开始分流,前往不同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需要李洛阳亲自去参与,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仍旧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这并不会影响他已经是整个体系首脑的事实,尤其当他在洛阳城外拥有了这么一座农庄之后,他算是正儿八经的在洛阳这座世界级的城市当中安营扎寨了。
“我又要开始抄书了。”
农庄核心区域就是李洛阳的“宅邸”,林家人将这里打理的非常不错,哪怕这栋宅院应该已经有不短的年月,但保养的仍旧十分完善,李洛阳在第一次来过之后就位这栋宅院添加了不少设计,让李老实等匠人抽空完成。
事实上落后的时代也有好处,譬如说装修就不用担心什么有毒有害的材料,能够采用的都是无毒无害纯天然的,只要装修结束之后就可以立马入住,甚至还能嗅到大自然的气息——如果没有一阵阵的西北风将那些牲口的粪便味道带过来的话,李洛阳觉得自己一定会爱上这里的。
农庄就是农庄,几头牲口无论怎样努力的吃喝拉撒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大自然的影响力可以飞快地将那些气味所分解,然而在农庄西北区域伺养着的却不是几头这样一个数量级,而是几百头这样一个恐怖的程度。
“要是能够弄出玻璃来就更好了。”李洛阳不的不关上了窗户,可惜用白纸蒙的窗户透光性实在是泛善可陈,为了更好的写作他不得不点上油灯,“在这样下去我会发展成为近视眼的。”
“近视眼是什么毛病?”房间里,吴欣怡开口问道。
自从有仙粮液这种让吴欣怡爱不舍手的好东西之后,她就改掉了总是爬上房梁上的这个爱好,更多的时候她手中总是拎着一个酒壶,前两天李洛阳灵机一动,将这女孩手中沉重的白银酒壶换成了一个葫芦,不大但形状完美的葫芦,葫芦的细腰位置还缠上了一根红色的绸带,用来堵葫芦嘴的软木塞同样是用红绸带穿起来拴在葫芦腰上,吴欣怡第一眼看见这个东西就喜欢上了,爱不释手。
虽然李洛阳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吴欣怡和他心中那位“永远的东方不败”在五官上相似的地方,可是当吴欣怡手中抓着酒葫芦,仰起她细长白皙的颈脖,琼浆沿着红唇流淌下来时,李洛阳心中就会响起那个旋律: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你在哼什么?”
吴欣怡是一个武者,她的五官在武功加持下灵敏的可怕,所以哪怕李洛阳只是低声吟唱也不可能逃脱她的耳朵。
“一首歌,话说你有没有考虑过使用更小一些的兵刃呢?”李洛阳开始拨动他心中的小算盘。
“更小一些的兵刃?”吴欣怡看了眼自己腰间的长剑,“你是说匕首?”
“不不不,匕首还是打了,我觉得如果女人使用针线作为武器的话,一定会有十分的美感,细长的针,五彩斑斓的线,不出手的时候这些都可以隐藏在外面大红色的风衣里面,多么完美的一幕.”
“疯子。”
对于李洛阳呓语,吴欣怡报以冷笑,用针线作为兵刃,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当双方境界相仿的时候,唯一可以比拼的就是兵刃了,一剑削断别人的长刀然后将剑尖扎进对方的心窝就是胜利,用针线怎么打,难道用线把别人捆起来么?要捆住吴欣怡这种级数的武者,那线至少要有拇指粗细,质地就算是牛筋都难以胜任,可能只有无数根铁丝绞在一起才能成功,那样的叫线?
看到自己的“建议”被无视,李洛阳也不觉得失望,反正他还准备了另外一个酒葫芦,或者可以选一个合适的时候送给他的姨妈,那个叫做林婉锦的女人,在某些时候也有些跟他记忆当中的身影合拍,譬如说喝酒的时候,还有就是放声大笑的时候。
可惜的是两个女人都不喜欢那种大红色的衣服,这让李洛阳感觉有些小失望,难道说不管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都只有那么一个“东方不败”,那个就算是穿着一身红裙也只会让人感觉到英气勃勃的东方不败?
“你究竟在想什么?为什么不好好写你的书?那些鬼故事比什么红裙子和针线更有意义多了,你还是赶紧吧,我在等着看呢。”
“光是一本《聊斋志异》就已经让你感觉很满足了?那些精怪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了么?”李洛阳忽然笑了笑,开口问道。
吴欣怡睁开包含着酒精的眼眸,望着李洛阳:“你想说什么?精怪当然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那么什么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呢?”李洛阳抬手指了指天空,“你觉得上面,那些云彩的上面会不会住着神仙呢?”
“神仙?怎样的神仙?”吴欣怡眨了眨眼睛,她真是被李洛阳丰富的联想能力给惊呆了,云彩上面住着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白云山没有人会问这种问题,因为谁都知道云彩上面住着的是神灵,虽然谁都没有看见过。
“难道不是神灵吗?”吴欣怡沉默片刻之后反问。李洛阳摊开了双手,“也许我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写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需要李洛阳亲自去参与,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仍旧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这并不会影响他已经是整个体系首脑的事实,尤其当他在洛阳城外拥有了这么一座农庄之后,他算是正儿八经的在洛阳这座世界级的城市当中安营扎寨了。
“我又要开始抄书了。”
农庄核心区域就是李洛阳的“宅邸”,林家人将这里打理的非常不错,哪怕这栋宅院应该已经有不短的年月,但保养的仍旧十分完善,李洛阳在第一次来过之后就位这栋宅院添加了不少设计,让李老实等匠人抽空完成。
事实上落后的时代也有好处,譬如说装修就不用担心什么有毒有害的材料,能够采用的都是无毒无害纯天然的,只要装修结束之后就可以立马入住,甚至还能嗅到大自然的气息——如果没有一阵阵的西北风将那些牲口的粪便味道带过来的话,李洛阳觉得自己一定会爱上这里的。
农庄就是农庄,几头牲口无论怎样努力的吃喝拉撒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大自然的影响力可以飞快地将那些气味所分解,然而在农庄西北区域伺养着的却不是几头这样一个数量级,而是几百头这样一个恐怖的程度。
“要是能够弄出玻璃来就更好了。”李洛阳不的不关上了窗户,可惜用白纸蒙的窗户透光性实在是泛善可陈,为了更好的写作他不得不点上油灯,“在这样下去我会发展成为近视眼的。”
“近视眼是什么毛病?”房间里,吴欣怡开口问道。
自从有仙粮液这种让吴欣怡爱不舍手的好东西之后,她就改掉了总是爬上房梁上的这个爱好,更多的时候她手中总是拎着一个酒壶,前两天李洛阳灵机一动,将这女孩手中沉重的白银酒壶换成了一个葫芦,不大但形状完美的葫芦,葫芦的细腰位置还缠上了一根红色的绸带,用来堵葫芦嘴的软木塞同样是用红绸带穿起来拴在葫芦腰上,吴欣怡第一眼看见这个东西就喜欢上了,爱不释手。
虽然李洛阳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吴欣怡和他心中那位“永远的东方不败”在五官上相似的地方,可是当吴欣怡手中抓着酒葫芦,仰起她细长白皙的颈脖,琼浆沿着红唇流淌下来时,李洛阳心中就会响起那个旋律: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你在哼什么?”
吴欣怡是一个武者,她的五官在武功加持下灵敏的可怕,所以哪怕李洛阳只是低声吟唱也不可能逃脱她的耳朵。
“一首歌,话说你有没有考虑过使用更小一些的兵刃呢?”李洛阳开始拨动他心中的小算盘。
“更小一些的兵刃?”吴欣怡看了眼自己腰间的长剑,“你是说匕首?”
“不不不,匕首还是打了,我觉得如果女人使用针线作为武器的话,一定会有十分的美感,细长的针,五彩斑斓的线,不出手的时候这些都可以隐藏在外面大红色的风衣里面,多么完美的一幕.”
“疯子。”
对于李洛阳呓语,吴欣怡报以冷笑,用针线作为兵刃,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当双方境界相仿的时候,唯一可以比拼的就是兵刃了,一剑削断别人的长刀然后将剑尖扎进对方的心窝就是胜利,用针线怎么打,难道用线把别人捆起来么?要捆住吴欣怡这种级数的武者,那线至少要有拇指粗细,质地就算是牛筋都难以胜任,可能只有无数根铁丝绞在一起才能成功,那样的叫线?
看到自己的“建议”被无视,李洛阳也不觉得失望,反正他还准备了另外一个酒葫芦,或者可以选一个合适的时候送给他的姨妈,那个叫做林婉锦的女人,在某些时候也有些跟他记忆当中的身影合拍,譬如说喝酒的时候,还有就是放声大笑的时候。
可惜的是两个女人都不喜欢那种大红色的衣服,这让李洛阳感觉有些小失望,难道说不管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都只有那么一个“东方不败”,那个就算是穿着一身红裙也只会让人感觉到英气勃勃的东方不败?
“你究竟在想什么?为什么不好好写你的书?那些鬼故事比什么红裙子和针线更有意义多了,你还是赶紧吧,我在等着看呢。”
“光是一本《聊斋志异》就已经让你感觉很满足了?那些精怪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了么?”李洛阳忽然笑了笑,开口问道。
吴欣怡睁开包含着酒精的眼眸,望着李洛阳:“你想说什么?精怪当然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那么什么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呢?”李洛阳抬手指了指天空,“你觉得上面,那些云彩的上面会不会住着神仙呢?”
“神仙?怎样的神仙?”吴欣怡眨了眨眼睛,她真是被李洛阳丰富的联想能力给惊呆了,云彩上面住着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白云山没有人会问这种问题,因为谁都知道云彩上面住着的是神灵,虽然谁都没有看见过。
“难道不是神灵吗?”吴欣怡沉默片刻之后反问。李洛阳摊开了双手,“也许我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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