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回忆录_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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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遇这才明白过来她这是误会了,双颊醺红:“不……不……你误会了,我们两个不是那样的关系,我们是来调查……”
    左赫觉突然接过话头问:“怎么?我们这样的有什么问题吗?”
    “那倒是没有,其实我们也接待过几对你们这样的夫妻,放心,我不歧视你们,我懂的!”一边说还一边热心地把福利院的宣传手册递给两人。
    “不是,你真误会了,我们是侦探。”苏遇的语速都变得有些急躁,一改往时在人前该有的风度。
    秦老师见怪不怪地瞟了他一眼,引着他们参观活动室:“侦探怎么了?上次还有一对都还是医生的呢!”
    “你说的没错,其实他也算是个医生,只是有点害羞,你别说了小心他生气。”左赫觉没皮没脸地在一旁插话。
    苏遇听两人一直在身后嘀嘀咕咕,终于忍不住开口到:“抱歉,我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另外我们是来调查一起案件的,麻烦你现在就带我们去见院长!”然后把证件递给了她。
    “阿遇,你好凶呀!小心吓到人。”左赫觉调侃到,秦老师则是又嘀咕了一句:“真的很害羞呢!”
    “我就说吧!”
    “我谢谢你了,你能不能闭嘴!”苏遇终于炸毛了。
    其他两人讪讪地闭嘴,他们到的时候刚好有一对夫妻来领养孩子,院长看到秦老师就让她带他们去看看孩子。院长今年六十多岁,从她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这里工作,从老师到院长,她见证了孩子们的来来往往,为了避免再次被误会,苏遇一开始就说明了来意。
    院长回想了一下说:“人老了,虽然有很多事可能记不清了,但二十年前的事我却映象深刻。”
    苏遇有些奇怪地问:“为什么?”
    “我从头说吧,那孩子是由遗嘱委托律师带着来的,她原本姓张,父母是从外地搬到溪水镇的人,父母去世后,她家里就没有什么亲人了。她父母死于意外留下来一大笔保险金,但要等她十八岁的时候才能继承,政府便把她送到我们福利院来代为监管,但是她父母也在遗嘱里面说如果以后有人家可以照顾她,必须先签订一份协议,这也是我记得清楚的原因。”
    “什么协议?”
    “她父母的情况你了解多少?”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院长笑笑说:“你们别急,这两个问题我马上就要说到。据律师说,她父母是在去世前一周去找他立遗嘱的,好像提前就知道他们要死似的,还委托律师如果他们出了意外就马上把孩子送到我们这里,他们不愿让孩子没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便表示如果有适合的机会他们的孩子可以被收养,但收养她的家庭必须签订一个协议,那个律师说完这些就马上离开了,还说他已经把权利全权委托给我们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至于那份协议嘛,你们等等,我这里好像有备份。”
    院长起身打开一旁上锁的档案柜,一边找一边说:“孩子的原名叫张琳,来的时候只有四五岁,很内向很羞涩,也不跟别的小朋友玩,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慢慢地才开朗起来,大约过了一年,她就被白田明领养了。”
    “你认识白田明,认识啊,我以前是在L市上的大学,和他父亲是同学,他跟他父亲长的很像,所以见到他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还有亲人在L市?”
    “唉,别提了,他好像是因为结婚的事和家里闹翻了,偷偷拿了一笔钱就来到L市了,还让我不要告诉他父亲。白田明当时看上去挺烦恼的,好像是投资出了什么问题,又因为孩子的事跟他妻子吵了架,就想来领养个孩子。我想既然我跟他父亲是朋友,他又遇到了困难,就想帮他一下,就跟他说了张琳的事。”
    见两人有些不解,院长就把刚找好的协议递给他们:“你们看了这个就明白了。”
    那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张琳必须在领养后改名。
    第二。领养家庭必须有一个利于她成长的良好背景。
    第三。领养家庭间接拥有一部分支配遗产的权利。附议条件如下:
    1。在院方核实情况后,此协议才生效;
    2。领养人预先可拥有遗产的20%作为抚养费;其余将由福利院暂管;
    3。必须抚养至十八岁,且期间由福利院进行不定时访问,保证孩子拥有一切合理的权利,协议完全生效;
    4。成年后,依由孩子自愿自行处置剩余遗产;
    第四。一旦发生与协议相悖的情况,协议立即失效。
    第五。协议内容孩子要在成年后才能告知。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份很奇怪的协议,不过张琳的父母算是煞费苦心的要为她培养一个最好的生活,但就现在看来,一切似乎都是事与愿违。
    “看来,那20%的遗产支配权就是白家最终会决定收养孩子的原因了。”左赫觉分析到,又问:“协议上说你们会派人定期去检查情况,就没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啊。本来就因为白田明是个老师,而且看他虽然投资失败但生活好像没受什么影响,我还认识他父亲,就带他去见了孩子,张琳还挺喜欢她的,就这么着被他们领养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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