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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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反抗的被乱箭射死,不反抗的也被捕缚后扔进了矿坑之中,过上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这群该死的恶鬼,在这篇土地上游荡,肆意捕猎那些敢于出现的苟乙人。他们成为了歌谣之中的恶鬼,警告着胆敢过来的苟乙人。
    “这人是谁?”秦钧跳下战马,看着被敲晕的苟乙人男子,此人手腕上带着一个金子制作而成的手镯,手镯上有着奇怪的花纹,似乎是某种标记。
    “不会是苟乙人的大贵族子弟吧?”秦秧将手镯撸下来,“我好像在哪个书上见过,挺重要的一个东西。”
    “那行,将他弄醒带回望沙城。”秦钧笑着说道。
    哗啦,冰凉的水倒在苟乙人的脸上,将他激醒,“我是苟乙人的王子!”他努力保持镇定,同时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危险。
    “然后呢?”秦钧笑着指了指金手镯,“这是什么,你的凭证么?”
    “不错,他是我的身份象征,你们可以凭此让我的家族送来赎金。”苟乙人的王子认真的说道。这些人应该就是歌谣之中出现的恶鬼了,没什么可怕的,只是有着精湛的技艺和精良的甲胄罢了,普通的小部落没有破甲的武器,自然将之当成了刀枪不入的怪物。
    如果自己的族人得到消息,就可以将他们剿灭了。
    “你的部族有多少人?”秦钧盘算着如果不算很多的话,就去抢劫一次,能够用金手镯作为凭证的部落,怎么着也不会太穷吧?
    “十万勇士!”王子傲气的说道。
    “说实话,否则我就直接剁了你喂狗。”秦钧冷冷的看着王子,“你们部落有多少人?”
    王子不敢试一试这群人是否真的会把自己剁了,因而不得不说出一个不太离谱的范围,“三万多人。”
    秦钧摇摇头。
    王子一惊,“我说的是实话啊!”
    “嗯,知道了。”秦钧转身上马,“我只是可惜不能去抢些金子罢了。你是带着你的族人跟我回望沙城,还是选择在这里英勇就义?”
    “我跟你们回去。”王子连忙说道。
    “好,你挑一个认路的人,让他回去告诉你的族人,带着足够的黄金过来赎人。”秦钧笑道,“威胁的话我就不说了,你自然会懂得。”
    王子选了一个较为伶俐的苟乙人,用苟乙人的话给他说明了情况,而后才满脸希冀的送他离开去报信。
    这位信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王子口中大部落,将王子被抓的消息告知他们。
    部落的头领大怒,立刻派遣出使者前往京畿城,找皇帝哭诉,最终皇帝要求秦钧将王子放回去,并将他停了职,准备啥时候有知府的缺时候,让他去赴任。
    不过这件事很快被拉笪人一个接一个的大消息给掩盖住了,那些文官集体沉默了,好似没了秦钧这个名字。
    “归乡?正好,滚吧!反正皇帝每次都是问在京的有哪些人。”
    秦钧得了辞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秦家村。
    书院已经扩建完毕,成为了占地千亩的巨大堡垒,里面有着跑马场演武场大书院,各种设施应有尽有。
    秦族的人已经搬进去了很多,除却秦族的还有一些书院子弟的家人。
    四五年过去了,这里培育出了非常多的童生和秀才,甚至还出了四五个举人,两个进士。现在除了秦钧以外,秦文也是进士了,不过由于秦钧的原因,他根本没在京畿城待着,直接回书院教书,如此倒也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读书。
    “没能当官是不是很遗憾?”秦钧笑着端起酒杯,与秦文碰了一下。
    “没什么遗憾的,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我本就不喜欢,还是在这里教书来的纯粹。”秦文笑着将酒杯中的酒浆一饮而尽,“倒是钧哥,原本能当知府的,现在却赋闲在家,有什么打算吗?”
    “我准备去北地一趟,那里现在已经被允许通商了,我想将金丝玉卖进去,去试一试。”金丝玉不在禁制贩卖的货物之列,其实各种宝石都不在违禁之列。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只要拉笪人愿意,荧惑的皇帝很乐意商人去贩卖。
    “可以一试,金丝玉个头小,适合北地的女人和小孩子,他们又喜欢川成串,说不定会卖的很好。”秦文说的有些迟疑,“不过,一旦跟商这个字沾染上,钧哥恐怕就真的无法回归仕途了。”
    之前是禾二哥在管理商队的事情,负责望沙城和邻水县之间的往来,现在开辟新的商路,总不能把秦禾调过来吧?
    “无所谓,拉笪之后也不会是武人的天下了,我这样的本就惹得他们不喜,何必再去凑热闹?”秦钧倒是想的通透,“做个商人也不错,天南地北的走一走,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不缺钱,可以随便游玩,不用担心卖不出去货物要饿死。”
    秦文笑了笑,“倒也是。”
    秦钧离开四年时间,回来的时候带回了足足五万两白银,七千两黄金,折合下来差不多是二十五万贯家财了。比各种巨贪还要钱多,足够秦族花销两三百年了。
    有如此之多的巨资,确实无需担心货物的问题,而且商货是自家矿场的产物,即便一块金丝玉卖不掉,也不过是赔些人工的费用而已。
    “春种之后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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