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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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转头看去,手已经不见了踪迹,白森森的骨头茬子,红红血肉,喷溅的鲜血。
    剧痛传来。
    “啊~!”
    左手抓住右手的小臂,双眼紧盯对面坐着的年轻人,“你是谁!”
    “我是秦钧,你呢?”秦钧微笑着问道,同时将手中匕首上的血迹擦掉。
    “这里是东极国!你敢杀我,你也跑不掉!”壮汉惊恐道!
    “不老实啊。”秦钧笑着,“算了,不说也罢,想来也不会是见的光的东西。”
    说罢,左手一甩,直接将匕首刺穿壮汉的头颅。
    “你收拾一下,我去把阿黄牵过来。”秦钧直接起身离开。
    夙夕颜有些呆愣,没想到一直见得老实人,出手这么凶狠,这么的让人反应不过来,她都没有看到最初的匕首是怎么出现的。
    一边回忆相处之时的点滴,一边处理现场。
    一个小时偶,秦钧又回来了,这一回带着一条大黄狗,足足一米半高的大狗,这真的是土狗?
    “诶?人呢?”秦钧看了看左右没有见到壮汉的尸体。
    “已经裹起来了,等夜里去郊外埋了。”夙夕颜觉得他很不专业。
    “不用,为阿黄就行了。”
    夙夕颜听的有些反胃,但看着大黄狗那金红色的竖瞳,还是惴惴不安的将尸体拖了出来。
    嘎嘣脆!
    连皮带骨,啃食了个干干净净。
    染血的地方也被换了,只要不被专业的工具检测,没有人会发现这里有过一个壮汉被宰了喂狗。
    “那么重新认识一下。”秦钧伸出手,“我是秦钧,你呢?”
    “我叫夙夕颜,这是我的真名,在国外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当然我不是做翻译的,是杀手,组织被剿灭后,就回来了,目前打算过一下平淡的生活。”夙夕颜没敢跟他握手,“你为什么不娶妻?”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事关她对自身生死的判断。
    “我在修仙,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成,不用这么看我,如果方才我没有一击得手,你就会看到我被打了几抢却以后完好无损的情景。”秦钧笑了笑,“这就我修仙的原因,不娶妻是不想被牵扯太多,更不想被当成神经病给送进医院,我虽然有点本事,但跟国家机器相比,实在是弱成渣。令我没想到的是,以为是看惯风尘的人,却不想是杀手,真是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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