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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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男子怒道:“你别太嚣张,死的还不知道是谁?”
    “哥几个别跟他啰嗦,杀了他我们岭北六侠就是天下第一高手了。”
    “上!”
    六人持着兵器一齐朝靳磊杀去。
    靳磊并没有拔剑,赤手空拳与六人过了几招却已经看出六人的弱点所在,冷笑一声,“和你们玩玩。”
    “辱人太甚!”六人气极,皆拿出看家的本领来,势必要将靳磊斩杀在兵器之下。
    只是靳磊每次都能躲过六人致命的攻击,倒把六人耍得团团转,六人又气又恼出招越发没有章法,好几次还攻击了自己人。
    “不想玩了。”靳磊陪他们玩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失了耐心,拔出一把剑来,飞身上前,一个潇洒的腾空转身之后,六人皆倒地而亡,血溅了他一身。
    他擦去剑上的血,随后一掷,剑落回剑鞘,他看了地上的六人一眼,拿出火折子将六人尸体焚了。
    正在这时,天空中下起雨来,雨势越发大,不一会儿便成了瓢泼大雨,天地连在一起,成了一层水帘,无法视清方圆一里之物。
    雨水冲唰走地上的焚尸灰烬和血迹,也冲刷走靳磊身上的血,他仰着头闭眼被雨水冲了一会儿,直到身上干干净净才转身离开。
    行了半个时辰左右,来到一处山脚下,那山是石山,到处覆盖着巨石,唯入山处有一水潭,长宽十数丈,深不见底。
    靳磊站在水潭前,遥望石山,只见得崎岖陡峭,非常人能入,倒是个避世的好去处。
    “厌倦了,不如就此退出江湖,避世度日。”靳磊将背上的双剑取下,细细抚摸一遍,“老朋友,跟了我十几年,你们也累了吧?我这就让你们休息,愿此生不复相见。”
    他说完将剑掷入水潭,一阵咕噜水响,剑没入潭底,水泡仍不断冒出,几分钟后才归于平静。
    水潭果然很深。
    靳磊这下放心了,这么深的水潭他这双剑无人能取得走,就让它们在水底永世长存吧!
    江湖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为了追逐什么天下第一,有多少人为此丧命?原身半生皆混在江湖,无数次险些被杀,也无数次杀了别人,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原身倦了,他更不愿过。
    他飞身而起,攀爬石山而去,从此在江湖绝迹。
    水潭之下,双剑沉入潭底遇上了双刀,两剑两刀立在水下,成惺惺相惜之态。
    在山脚下所望石山是巍峨高耸,可上了石山才发现上面是一马平川,还有茂密的树林。
    刚下过雨,林中花草树木一片勃勃生机,欣荣之状。
    有鸟兽在林中鸣叫追逐戏闹,一对獐子看到他,呆了片刻,而后撒腿狂奔而去,灰色的野兔一溜烟跑没了身影,绿色的蚂蚱弹跳着躲了起来。
    靳磊没料到这里是这样的景象,不由得笑了起来,“倒真是个避世的好地方。”
    他继续进了林中深处,找到一条小溪,便在溪水旁不远处的一块平淌的空地上安了家。
    他藏了剑,但身上有火折子和匕首,他用匕首伐了些树,开始盖屋子。
    原身是天下第一高手,能徒手劈倒一人粗的大树,所以建屋子对他来说并不难。
    困了就席地而眠,饿了就去山中采野果或者打些野味,渴了就喝溪水,就这样过了十来天,屋子建好了。
    有了新家,还是自己一手建造,靳磊觉得很有成就感。
    住进去后开始伐竹制碗筷杯盏,又取了天然凹陷的石头打磨成锅,垒了灶台,如此便成了。
    江湖中人,也不讲究有多舒适,能有个遮风挡雨之地,有口吃的喝的就已经很好了,他们适应能力极强,常常是席地而眠,风餐露宿,活得很是粗糙。
    只要不用每天打打杀杀,靳磊就很满足了,那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跳出来要杀他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虽然原身武功高强,也免不了要时时提防。
    如今每天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的日子不要太美。
    住新家,吃顿肉庆祝一下。
    靳磊将匕首别在腰间,出门了。
    一只野兔从脚边镩过,靳磊随手摘了几片树叶掷去,野兔倒地而亡,他走向前揪住野兔的大耳朵,然后往回走。
    想到也要些料来遮一下肉腥,他又在林中采了些茴香叶,以及山姜,正要回家,还发现一窝土蜂,又取了些蜂蜜。
    “嗯,不错。”靳磊满意的回家了。
    在溪水边用匕首处理好兔子,回屋用山姜腌了一会儿,架火开始烤。
    山中的柴火都是现成的,靳磊很舍得烧,添足了柴火,火苗很旺,不一会儿就烤得兔肉滋滋作响,油滴答滴答的往下掉,肉香飘得满屋都是。
    靳磊坐在石凳子上,时不时转动串兔肉的木棍翻一翻,十几分钟后,兔肉烤好了,外焦里嫩,刷上蜂蜜,香味扑鼻。
    靳磊扯下一只兔腿,咬了一口,味道极美。
    兔肉配蜂蜜,人间第一美味。
    他吃完整只兔子,打了个饱嗝,然后起身去将骨头埋了,这时,见门口有一只野猫,虎视眈眈的看着他手中的骨头。
    “想吃?”靳磊晃了晃骨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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