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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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上让你们大饱口福。”白术大方真是便宜了自己:“叶儿,爹娘呢?”
    “爹娘挖土豆。”艾叶指着山洞里堆放的土豆道:“看,我和哥哥背回来的,还有一块田没有挖完。”
    余有庆仗着自己是小孩子脚有力,每天天刚蒙蒙亮送她去镇上百草堂后就跑回来干农活。
    艾叶喜欢邀功请赏,其实真正背土豆的都是余有庆,她每次都只是用一个提篼提着几个回来而已。
    “好,那你不去背了,帮我烧火,我做晚饭。”艾香在山洞前的菜地里扯了几棵青菜,她准备煮青菜稀罕,炒一个土豆丝外加卤肉,这样的配置简直有小康的水准。
    看着桌上的肉艾长青惊讶万分。
    当听说是白大夫让带回家的时候又有几分羞愧。
    甚至都不动手挟来吃。
    堂堂男儿不吃嗟来之食的。
    “爹,吃吧。”艾香中午啃了两节,这会儿都有点不敢动,再吃估计也会像白芨一样惨的:“白爷爷对我们的好,我们以后加倍报答就行了。”
    又不是真正的嗟 来之食,这是人家白大夫变相的帮衬而已。
    他白家还没有富到扔肉的程度。
    “是啊,相公,白叔和爹一直要好,对我们也很照顾。”温春兰给艾长青挟了一块送进他的碗里:“你不要想那么多,来而不往非礼也,明天让香儿多背点土豆给他就能表达我们的谢意了。”
    她娘还真会做生意,土豆换肉!
    生意!
    是啊,为什么不做这种生意。
    “来,香儿,你也吃。”温春兰挟了一节送到女儿的碗里:“香儿,这是白家谁的手艺?”
    娘的话打断了艾香的畅想。
    “娘,我卤的。”艾香看着碗里的猪蹄实在忍不住了,自己中午吃了下午回山上走了这么多路爬了这么多山流了那么多汗,早该消化完了,她怕个屁,吃,不吃白不吃,吃了再去锻炼一下当白吃。
    “姐,你真厉害!”满嘴满手的油一点儿也不防碍艾叶对姐姐的崇拜:“娘,姐姐好能干!”
    是啊,她的女儿一直很能干!
    温春兰第一时间看向艾长青,艾长青微笑着看回应她,吾家有女能干漂亮又大方,夫妻二人脸上都是甜甜的笑。
    爹娘吃饭都没有忘记撒狗粮!
    艾香感觉整个山洞里弥漫的不是卤肉香而是狗粮的味道。
    这样的家要是不穷该多好啊!
    穷则思变,差则思勤,她没有金手指,但是一定要让家人脱贫。
    啃着汁香味浓、油润化渣集口味、营养、食疗于一体的卤猪蹄,艾香再次想到了卖卤肉的营生。
    煮了猪蹄去卖?
    谁去?
    艾长青脸一下就红了!
    他没有考取功名已成了艾家众人奚落嘲讽的对象,如果再去做营生,估计着到时候口水都会淹死他的。
    但是,他是一家之主。
    正如女儿所言:吃饭都成问题还在乎什么面子。
    “如果要做的话,我去卖!”话一出口艾长青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放心,我会慢慢学会做生意的。”
    “相公,爹说你是做学问的人,公公婆婆在世的时候你也没有受过什么罪。”温春兰却是摇了摇头:“要卖就我去吧,妇道人家做点小买卖也不丢人!”
    “不,从你进入我艾家门的那一天起,我就发誓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可事与愿违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跟着我让你受穷受苦受委屈了,又怎么能让你去受罪受人嘲讽呢?”
    “相公……”温春兰很是感动,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夫妻这么从年,相公一直都将她当成自己的宝一样看待。
    “爹,娘,你们不用争了,我去卖就行了。”艾香笑道:“到时候,我就在百草堂门口摆一张桌子,看顾着就行了,不用守的。
    这怎么行呢?怎么能让女儿抛头露面?更何况会影响女儿学医的。
    “艾叔,春兰姨,要不,我去卖?”余有庆自荐道:“我曾经和爹卖过几次鸡,镇上我也熟悉。”
    “对,爹娘,我和哥哥去。”小小的艾叶舔着手指一边道:“姐姐做的猪蹄好香啊,我会告诉他们特别好吃,让他们都来买。”
    十处打锣九处在,艾叶这个小不点存在感特别强烈。
    余有庆去卖确实是个办法。
    但是,眼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办法是本钱。
    白术买四只猪蹄一共用了一百零二文钱呢。
    更何况,真正要卤肉卖,卤水还得重新调配。
    卤水调好可以一直用下去的。
    初次调制新卤水,以后每次使用的时候返热煮沸,补充调料,确保卤水质量稳定,视每次所卤肉料分量而定。
    第一次调卤水时,还得有汤骨,有药材最好的卤水得加老鸡。
    药材倒可以在百草堂蹭一点,但是汤骨就得靠肉骨头来熬制了,更不要说老鸡从何而来。
    听了艾香说这些工序和材料时,温春兰没忍住问艾香怎么知道这么多。
    “哪天有一个老婆婆来看病,我听她摆自己会做卤菜就多问了几句。”这些日子以来已不知道自己说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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