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 第6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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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储备最充分的了。但要进入九冥魔境,还是不足。遑论是那些毫无准备就掉了进去的人。折腾到最后,受伤、失踪者众,狼狈收场。
    不幸中的万幸,底下就是昭阳宗,可以充当临时的伤员救助站。
    在这些人里,尉迟邕大概是最为喜忧参半的那一个。
    因为凤陵冯家的太虚眸,尉迟邕提前得知了九冥魔境的开口会打开。为此,他斥重金准备了非常多的符篆与灵药,就想在众人狼狈时,突围而出,好好表现自己的临危不乱。但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第一次幻境叠加,尉迟邕也和桑洱一样,犯了同一个错误,将注意力放在上清幻境的天空,并未发现,其实入口就藏在自己身边,最终,错过了进入九冥魔境的机会。
    虽说在后来,尉迟邕在仙猎中拔得头筹。但是,大伙儿的注意力都被九冥魔境吸引走了。仙猎的第一名是谁,已经没什么人在意了。
    更让尉迟邕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他的妻子冯桑竟也是失踪的一员。想必也是进了九冥魔境。以冯桑的自保之力,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而稍微让尉迟邕感到心理平衡的是,他的妹妹,尉迟兰廷也不见了。
    九冥魔境第二次打开时,但凡没死的人,都拼命逃了出来。但在人群里,却见不到尉迟兰廷。
    尉迟邕觉得,尉迟兰廷要么就是死在了九冥魔境里,要么就是没来得及逃出来。当然,这两者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没有人类可以在九冥魔境里存活好几年,直至下一次开启。
    那么,这一次的修仙大会之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替他铲除了一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
    同一时刻。
    北出蜀中,就是叙州。
    二地交界处,千山百岭,山野渺茫。其中,有一个叫做桃乡的小地方。每年四月,山中桃花盛开,深红浅粉,美不胜收,故得此地名。
    阡陌交通,屋舍齐整。虽比不上蜀中的繁华,却也是个热闹淳朴的小镇子。当地百姓手打的桃花糕、酿的桃花醉,都是出了名的好。
    正午,烈日被冬日寒风稀释了热度,只余一片白灿灿的光。
    桑洱坐在一条被磨得光滑的木门槛上,两腮一鼓一鼓的,像只仓鼠一样,正在咀嚼当地的名产桃花糕。
    切成花朵状的半透明糕点,微甜不腻,又带桃花清香,果然名不虚传。
    尤其饿的时候,吃起来就更香了。
    一条大黄狗蹲坐在她面前,盯着桑洱手里的桃花糕,吭哧吭哧地吐着粉舌。
    此时,距离修仙大会结束,刚刚过去两天。
    这毕竟是尉迟兰廷生命里一个定生死的大关卡,结束后,炮灰指数有了大幅度的进展,变成了3300/5000。可【锁魂钉】这段主线剧情的进度条,却只到了30%。
    同时,这也是桑洱的下班倒计时。
    等它变成100%时,就意味着她的便当热好了。尉迟兰廷也彻底摆脱桎梏,获得新生。那时,这条路线,也该结束了。
    桑洱又咬了一口桃花糕,心想。
    尉迟邕身在天蚕都,估计打死都想不到,他以为已经死透了的两个人,都还活蹦乱跳着,还跑到了桃乡来躲着。
    当时的情境有些混乱,撤出上清幻境的船只,数不胜数。尉迟兰廷不知用了何种法子,乔装打扮,混入了散修之列,带着桑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蚕都。
    但出来后,目的地却不是姑苏。
    这是因为,锁魂钉离体后,尉迟兰廷的身体进入了急剧变化的阶段,已经无法稳定地维持缩骨形态了。若是回到尉迟家,也许会在众目睽睽下穿帮,迫于无奈,只能找个地方暂避。
    桑洱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大黄狗背上那刺刺的短毛。大黄狗舒服地眯起了眼,“呜”了一声。
    桑洱揉了几下它的后颈,扭过身,看向自己身后这间青瓦白墙的小宅子。
    在矮墙环绕的院子里,一个颀长的身影,正背对着门口。
    没有正儿八经地束发,只用一根云纹玉簪懒洋洋地挽着墨发,慵懒缱绻的模样。
    离开蜀中以后,尉迟兰廷就换下了那身引人注目的猎袍,换上了最寻常不过的布衣男装,与从前锦衣华服的派头相距甚远。但那肩那腰,风骨犹存,即便是套个麻袋,也能生出长身玉立的效果。
    尉迟兰廷的旁边,一个比他矮了一个头、留着两撇小胡须的中年男子,满脸堆笑,滔滔不绝地在当说客:“兰公子,我们庄宅牙行的人最讲实诚了,这屋主才迁走不到半月,家具都是新的,您后脚就来了,一定是和这屋子有缘呐。您看这房子的朝向、采光、格局、都是顶尖的好,院子里还能养鸡……”
    边说着,小胡子边觑身边这贵客的神色。
    他在桃乡生活了多年,平生第一次见到这般出挑的人。鉴于没读过多少书,小胡子也找不到合适的辞藻来形容,只觉得这位自称姓兰的公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和他们这种小地方格格不入。
    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姑娘,也细皮嫩肉的。
    多半是从大城里私奔出来的一对。
    小胡子深沉地下了结论。
    .
    桃乡这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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