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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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压力瞬间便会舒缓许多了。
    但那样一来,日子定然清贫,家里有个正长身体的半大小子,梅娘也马上就要嫁过来……若是只他一个人,自然是怎样都好,可现在拖家带口的,作为一家之主,却不能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
    他心里对如何赚钱其实有些想法:自己在厨艺上是个黑洞,但按照书中的设定,梅娘却是远近闻名的巧手娘子,到时候有了自己前世记下的各种方子,经梅娘的手做了去卖,不愁不够补贴家用。
    但那是以后的事,眼下若想先攒些家底,最符合身份、将来说出去也不会影响文人清名的,却是抄书。
    古时候读书不易,笔墨纸砚都贵,可士子最大的花销,其实是买书。
    时下印刷之术还不够先进,知识财富更被上层阶级把控得牢牢的,书店里正经印刷的书籍大多要几百文一本,对于穷苦学子来说,实在难以承担。
    解决之道,一为到藏书之家藏书之家或书院借阅,而若连这些渠道都接触不着的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书店老板常常会雇一些字体漂亮、经济拮据的读书人抄录店中的书籍,这些手抄本,卖价多少要比印刷本便宜些。
    这活儿赚不太多,但至少听着清贵,且若能拿出书店里没有的孤本,定是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钱的——谢良钰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他脑海中卷帙浩繁,那藏书量恐怕堪比皇室,不用白不用,而且……其实还有些吃醋的心理和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等梅娘嫁过来之后,总不能一见着人家就厚着脸皮求包养吧?至少……咳,也该有些符合读书人身份的一技之长不是?
    至少绝不能被那个不知那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心上人”比下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没被他哥带坏,虽然瘦小,但不怯弱,有点儿虎头虎脑的莽劲儿,心地也良善,谢良钰有几次看见他跟村里几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滚打到一块儿,倒有几分劫富济贫的大侠之风。
    如今做哥哥的倒也心宽:文不成便走武道好了,文人清流在朝堂上易独木难支,这瓜娃子好生调|教调|教,将来未必不是自己的一大助力。
    只是……明明是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这兄弟俩的差别怎么就能这么大呢?
    谢良钰暗叹口气,指尖轻点弟弟眉心:“瞎说话。”
    虎子嘿嘿一笑,这小子惯会看脸色,这两天相处下来,早就不怕他这个不知为何性情大变的大哥了。
    “莫装乖,”谢良钰却已经对小鬼卖萌生出了抵抗力,铁面无私,“中午之前记不住这五个字,扣你一个荷包蛋。”
    谢虎:“……”
    这吃货顿时一蹦三尺高,小小眉心张皇地打起结,聚精会神去看写满自己狗爬字的纸张上方那画风截然不同的示例,俨然要用目光将那方劣质的竹纸烧出一个洞来。
    谢良钰高深莫测地哼笑一声,继续埋头抄书。
    ——就他那堪堪将食物煮熟让人不至于中毒的厨艺,也就现在还能哄住从小饥一顿饱一顿的可怜孩子了。
    如此平静过了几日,就到了迎亲的日子。
    谢家没有主事的妇人,一家之主就是个就是个十七岁的半大孩子,这种情况,一般会由宗族亲近的长辈来负责主持婚事……若放在原主身上,族长家恐怕没人愿意来掺和这事,但如今就不一样了。
    谢承德人老成精,忽然对这个统共也没见过几面的侄孙热络起来,早前儿就提过要家里人过来帮忙,谢良钰也有心跟他们拉近距离,自然不会拒绝,又是一番感谢。
    他的婚礼没打算大办,也就叫了族长那一支的一大家子人——梅娘那头更没什么亲戚,统共也摆不了两三桌。
    因此也不用找别人家借桌椅碗碟,谢承德相当大方,直接让来帮忙的媳妇小辈们带上了家什。
    成亲这天,天还没亮,谢良钰就给谢虎闹了起来——他自己还有些迷迷瞪瞪的,倒是弟弟比他还兴奋,上蹿下跳地闹个不停,还叫嚷着让他哥让他哥穿红衣裳。
    谢良钰这身体弱,贫血,早上猛起来总有些低气压,他黑着脸任由小崽子摆弄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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