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4)
谢良钰垂首想了想,这句话出自论语乡党篇,是道相当经典的经义题,意思很简单,直译便是“同本乡人在一块儿饮酒,等老年人都出去了,自己这才出去。”
从哪个方面破题好呢……从孝道?从德行?从礼教?
……怎么跟现代高考的半命题作文似的,理解意思容易,可又要结合自己的理解讲出所以然来,还真是有点让人头疼。
他转头看看叶审言,发现对方也是蹙着眉头,显然并未想到太好的破题方式。
“欲理之明必溯源六经,而切究乎宋、元诸儒之说;欲辞之当必贴合题义,而取于三代、两汉之书;欲气之昌必以义理洒濯其心,而沉潜反覆于周、秦、盛汉、唐、宋大家之古文*。”
见他们两人的样子,叶老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们还年轻,时间也还长,莫要急着去投机取巧,琢磨什么考试的捷径——考试是没有捷径的,国家取士,注重的是一个人的真才实学,须得腹中有物,才能言之有的,做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不然……就算是侥幸得中,也是才不配位,只会给国家带来灾祸罢了。”
谢良钰认真地点点头,坐直了身体,他终于发现,自己之前,似乎是把所谓科举之路想得太过简单了。
“所以,现在告诉我,”叶老微笑道,“你们要专修哪一经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另一边,梅娘与虎子的烹饪大业,也正进行到了如火如荼的时候。
这条小巷僻静,可此时,凡是走进巷子,或者路过巷口的人,都无一不耸动着鼻子,被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香气所俘获了。
这香味儿开始的时候还不明显,若有似无的,得仔细去闻才闻得到,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快到中午的时候,这香味儿却开始越来越重,一个劲儿地往人鼻子里钻。此刻正是饭点儿,可无论是没来得及吃饭的,还是已经用过餐的,在闻到这股味道的时候,却都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饥饿,被勾得口水直流。
这是哪家饭馆儿在烧卤?厨子的手艺真好极了!
谢良钰他们选择的这处住所附近多是中下等收入阶层的百姓,没有大富大贵的生意人,这些人不至于像苦力一样多一个子儿都不舍得往外掏,可平时吃饭也最讲究实惠,对饭菜的卖相之类却不怎么在意。
此时被过于浓郁的香味吸引,不少人读不由自主地打开家门走出来,互相看一眼,顿时热闹地讨论了起来。
“哎,这什么味儿,可真香啊!”
“是啊,我们家那边味儿可浓,给我小孙子馋的,连平时最爱吃的糕饼都不吃了。”
“是不是附近又开店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要真有闻着这么好吃,真想去买一份回来!”
“可不是,就算肉卖得贵,买点豆干啊毛豆什么的,这汤汁下碗素面都香呐!”
附近住着的都是多年的街坊邻居,互相之间很是熟悉,各家各户之间挨得也近,平时谁家做了什么菜,顺着烟囱都能闻到,可今天这味道,却不是普通做家常菜的主妇能做出来的。
外头的味道尚且如此,一起闷在厨房里的梅娘和虎子,更是被那浓郁的香气惊呆了。
先前吊好的高汤在经过各种香料调味之后,由漂亮的奶白色转变为了鲜亮的酱卤色,里头熬化了的猪皮早化成了浓稠的胶质,使得原本的汤汁变得粘稠起来,在熬煮的大锅里欢快地翻腾着——这种卤料其实用来卤猪蹄或酱肉最好,但限于经济拮据,他们没能买到,只能先以猪脚圈代替,多卤些豆干土豆之类的东西,再加一些便宜的肉料调味——即使是这样偷工减料的版本,效果也已经非常惊人了。
而且卤汤这种东西,熬得越老越入味,倒不用担心浪费。
由于煮之前用特殊手法事先处理过,食材炖好的时间比预计的断了不少,梅娘见煮得差不多了,便把锅里煮着的最大的一块猪脚圈捞出来,灶火生得旺,脚圈上那一围肥腻的皮肉已经被煮得软烂,整个被染成了红褐色,上面那一层要化不化的脂肪随着动作微微晃动,晶莹剔透的样子,光是看着就让人口水分泌不已。
梅娘手里的筷子一个使劲儿,就将一大块肉囫囵个儿地剔出来,夹到虎子早已经喝完汤的小碗里。
“烫,慢点吃啊。”
小家伙早盼得望眼欲穿,哪里还顾得上烫,啊呜一口就吞进嘴里——这可是刚从烧开的锅里捞出来的东西,还净是些能锁得住热气的油脂,虎子给烫得眼泪汪汪,可生是不舍得吐出来,再原地蹦跶两下,嘶哈嘶哈地把肉吞进了肚子。
真是太香了!他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梅娘好气又好笑地点点他的眉心,也夹了一小块肉和其他东西尝了尝,那肉炖得已经完全入味,骨肉分离,一放进嘴里就软绵绵地化开,偏偏又保留着一点猪皮的嚼劲,混合着各种完美搭配的香料的味道,简直能香得人舌头都掉下来。
不仅肉好吃,其他辅料也半点不逊色,豆干中豆子的香气和卤味完美融合,土豆也软绵绵的,渗透了肉汁,又带着食材本身的清香,好吃极了。
两个人一时没忍住,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全然忘记了这是要卖的东西,也忘了旁边还小火
从哪个方面破题好呢……从孝道?从德行?从礼教?
……怎么跟现代高考的半命题作文似的,理解意思容易,可又要结合自己的理解讲出所以然来,还真是有点让人头疼。
他转头看看叶审言,发现对方也是蹙着眉头,显然并未想到太好的破题方式。
“欲理之明必溯源六经,而切究乎宋、元诸儒之说;欲辞之当必贴合题义,而取于三代、两汉之书;欲气之昌必以义理洒濯其心,而沉潜反覆于周、秦、盛汉、唐、宋大家之古文*。”
见他们两人的样子,叶老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们还年轻,时间也还长,莫要急着去投机取巧,琢磨什么考试的捷径——考试是没有捷径的,国家取士,注重的是一个人的真才实学,须得腹中有物,才能言之有的,做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不然……就算是侥幸得中,也是才不配位,只会给国家带来灾祸罢了。”
谢良钰认真地点点头,坐直了身体,他终于发现,自己之前,似乎是把所谓科举之路想得太过简单了。
“所以,现在告诉我,”叶老微笑道,“你们要专修哪一经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另一边,梅娘与虎子的烹饪大业,也正进行到了如火如荼的时候。
这条小巷僻静,可此时,凡是走进巷子,或者路过巷口的人,都无一不耸动着鼻子,被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香气所俘获了。
这香味儿开始的时候还不明显,若有似无的,得仔细去闻才闻得到,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快到中午的时候,这香味儿却开始越来越重,一个劲儿地往人鼻子里钻。此刻正是饭点儿,可无论是没来得及吃饭的,还是已经用过餐的,在闻到这股味道的时候,却都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饥饿,被勾得口水直流。
这是哪家饭馆儿在烧卤?厨子的手艺真好极了!
谢良钰他们选择的这处住所附近多是中下等收入阶层的百姓,没有大富大贵的生意人,这些人不至于像苦力一样多一个子儿都不舍得往外掏,可平时吃饭也最讲究实惠,对饭菜的卖相之类却不怎么在意。
此时被过于浓郁的香味吸引,不少人读不由自主地打开家门走出来,互相看一眼,顿时热闹地讨论了起来。
“哎,这什么味儿,可真香啊!”
“是啊,我们家那边味儿可浓,给我小孙子馋的,连平时最爱吃的糕饼都不吃了。”
“是不是附近又开店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要真有闻着这么好吃,真想去买一份回来!”
“可不是,就算肉卖得贵,买点豆干啊毛豆什么的,这汤汁下碗素面都香呐!”
附近住着的都是多年的街坊邻居,互相之间很是熟悉,各家各户之间挨得也近,平时谁家做了什么菜,顺着烟囱都能闻到,可今天这味道,却不是普通做家常菜的主妇能做出来的。
外头的味道尚且如此,一起闷在厨房里的梅娘和虎子,更是被那浓郁的香气惊呆了。
先前吊好的高汤在经过各种香料调味之后,由漂亮的奶白色转变为了鲜亮的酱卤色,里头熬化了的猪皮早化成了浓稠的胶质,使得原本的汤汁变得粘稠起来,在熬煮的大锅里欢快地翻腾着——这种卤料其实用来卤猪蹄或酱肉最好,但限于经济拮据,他们没能买到,只能先以猪脚圈代替,多卤些豆干土豆之类的东西,再加一些便宜的肉料调味——即使是这样偷工减料的版本,效果也已经非常惊人了。
而且卤汤这种东西,熬得越老越入味,倒不用担心浪费。
由于煮之前用特殊手法事先处理过,食材炖好的时间比预计的断了不少,梅娘见煮得差不多了,便把锅里煮着的最大的一块猪脚圈捞出来,灶火生得旺,脚圈上那一围肥腻的皮肉已经被煮得软烂,整个被染成了红褐色,上面那一层要化不化的脂肪随着动作微微晃动,晶莹剔透的样子,光是看着就让人口水分泌不已。
梅娘手里的筷子一个使劲儿,就将一大块肉囫囵个儿地剔出来,夹到虎子早已经喝完汤的小碗里。
“烫,慢点吃啊。”
小家伙早盼得望眼欲穿,哪里还顾得上烫,啊呜一口就吞进嘴里——这可是刚从烧开的锅里捞出来的东西,还净是些能锁得住热气的油脂,虎子给烫得眼泪汪汪,可生是不舍得吐出来,再原地蹦跶两下,嘶哈嘶哈地把肉吞进了肚子。
真是太香了!他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梅娘好气又好笑地点点他的眉心,也夹了一小块肉和其他东西尝了尝,那肉炖得已经完全入味,骨肉分离,一放进嘴里就软绵绵地化开,偏偏又保留着一点猪皮的嚼劲,混合着各种完美搭配的香料的味道,简直能香得人舌头都掉下来。
不仅肉好吃,其他辅料也半点不逊色,豆干中豆子的香气和卤味完美融合,土豆也软绵绵的,渗透了肉汁,又带着食材本身的清香,好吃极了。
两个人一时没忍住,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全然忘记了这是要卖的东西,也忘了旁边还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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