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开棺验尸(3/5)
刻的君兮不想去想破案以外的其他任何事。
不论幕后之人是谁,她都要把他揪出来,为父兄报仇。君兮的目光冷冽而坚定。
她早就料到武后不会给自己太多的准备时间,武后巴不得自己快些死。果然三日后便是自己与宫澧的大婚之礼。
这意味着她必须在三日之内把三女死因之谜搞清楚,否则,三日后,她便会成为从国公府抬出去的那第四具尸体。
适才,她已经从宫澧口中得知了魅夜曼陀罗的来路,如此一来,沈心玉的死因便已清楚了,就是那株来自沈府的魅夜曼陀罗。
沈心玉是最后嫁进国公府的,在她之前,林姝和孟瑶先后嫁进来。
作为第一个嫁进国公府的女人,林姝的死因最难追踪。
因为那时候宫澧还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所以大婚当日,婚房外的戒备也自然比不得后来的孟瑶和沈心玉周全,难免会让人钻了空子去。
据卷宗所记,仵作勘验尸身后,明确林姝前颈只有一道勒痕,故林姝案以自缢作结。
这样的结论君兮自是不信的。
君兮看过林姝的资料,她是右相苏穆的夫人的娘家人,林父是三品侍郎。林姝自幼被养在深闺,鲜少外出,更鲜与生人交往,外出也不过是和其他官员家的小姐们一起吟诗作赋,刺绣赏花而已。
因林姝不曾与男人有过接触,所以她不存在因为被迫嫁人而毅然寻死的心。
而宫澧虽然双腿“有疾”,但他不仅生的一表人才,更有赫赫战功傍身,是短短一年便平步青云的人中龙凤。嫁进国公府,林姝应不至于走到寻死那一步才是。
即便林姝是被迫无奈才嫁进国公府的,林姝本人对嫁进国公府存在抵触情绪。那么林姝也应该会因为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夫君的一点点的好奇支撑她见到宫澧的面,而不是在尚未见到宫澧的面的时候便自缢而死。
说到底,她没有“自尽”的理由。
更何况,在她之后又接连殒了孟瑶和沈心玉两条性命。
当巧合总是凑巧出现,当意外频频意外的时候,巧合就不叫巧合,意外也就不是意外了。
只不过林姝的死是在守卫缺漏的情况下,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想从林姝那里入手寻找凶手遗留的痕迹,难度太大,价值也不高。至于为何仵作在林姝脖颈处没有发现重叠勒痕,凶手是如何作案的,也不是单凭空口便能推算出来的。
在遇害的三个人中,唯一一个死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就是孟瑶了。
孟瑶是在林姝之后嫁进国公府的,前头出了林姝的事,宫澧自会加派人手保护孟瑶,凭隐卫的本事,那婚房可谓固若金汤,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据卷宗记载,孟瑶是“服毒自尽”。
之所以判定其为自尽是因为在尸身上发现了孟瑶写给其父孟霍的手书一封,大意便是表明她宁死也不要嫁进国公府的决心,现场还发现空了的砒霜一瓶。
况且服下砒霜后不会立刻毒发,若非是自杀,难以解释孟瑶被迫服下砒霜后为何没有挣扎自救。而且砒霜毒发会极其痛苦,按理来说毒发时她也应该痛苦挣扎惊动护卫才是,可是都没有。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毒发时她忍着没有发出声响,还有那封手书。
种种迹象都表明孟瑶是自杀的。
然而,孟瑶的性格与温婉贤淑的沈心玉截然不同,她是兵部尚书之女,一直被孟霍当作男儿养,性子直爽,不拘小节。
如果说她是被迫嫁进国公府,确实有可能作出冲动举动来。之前君兮不是没考虑过这三条人命中真的有因不愿出嫁而真的自尽而亡的。但是方才她与宫澧交谈之后,君兮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因为她从宫澧口中得知了孟瑶会武。
兵部尚书之女,会些拳脚本是稀疏平常之事,但若是孟瑶会武,她的死就必然是他杀。
孟瑶若是有心反对这门婚事,大可以选择逃婚一走了之,或者大闹洞房以报复宫澧或者其他的任何方式,但唯独不会选择服毒自尽。
凶手选择毒害孟瑶,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孟瑶会武,而外面又有森森护卫,选择其他方式取其性命很可能杀人不成反倒暴露了自己。可是凶手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习武之人,最不屑的便是用毒,不论是对别人还是自己。
在习武之人眼中,用毒是极其卑劣龌龊的手段,为天下武者所不耻。
孟瑶可能选择任何方式自尽,服毒是最不通的那个。
所以不论有多少难以解释的现象,孟瑶之死都是他杀无疑。
方才宫澧之言,有怀疑秦家的意思,但宫澧心中也清楚,秦安是近些年才升上来的,与宫家也没有旧怨,不存在对付宫家的理由。更何况凭一个小小的秦安,想在国公府做手脚,还不现实。所以宫澧方才说,不知是否有用。
但在君兮眼中,孟瑶和秦家的矛盾,用处却大了。
秦家和宫家没有瓜葛,却不代表秦安背后的人与宫家没有关系。不然又如何解释孟瑶在打断了秦安儿子的腿之后不久就被指给了宫澧?没有早一点,没有晚一点,两件事前后发生不出十日,绝非巧合。恐怕孟瑶之死是某些人既为
不论幕后之人是谁,她都要把他揪出来,为父兄报仇。君兮的目光冷冽而坚定。
她早就料到武后不会给自己太多的准备时间,武后巴不得自己快些死。果然三日后便是自己与宫澧的大婚之礼。
这意味着她必须在三日之内把三女死因之谜搞清楚,否则,三日后,她便会成为从国公府抬出去的那第四具尸体。
适才,她已经从宫澧口中得知了魅夜曼陀罗的来路,如此一来,沈心玉的死因便已清楚了,就是那株来自沈府的魅夜曼陀罗。
沈心玉是最后嫁进国公府的,在她之前,林姝和孟瑶先后嫁进来。
作为第一个嫁进国公府的女人,林姝的死因最难追踪。
因为那时候宫澧还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所以大婚当日,婚房外的戒备也自然比不得后来的孟瑶和沈心玉周全,难免会让人钻了空子去。
据卷宗所记,仵作勘验尸身后,明确林姝前颈只有一道勒痕,故林姝案以自缢作结。
这样的结论君兮自是不信的。
君兮看过林姝的资料,她是右相苏穆的夫人的娘家人,林父是三品侍郎。林姝自幼被养在深闺,鲜少外出,更鲜与生人交往,外出也不过是和其他官员家的小姐们一起吟诗作赋,刺绣赏花而已。
因林姝不曾与男人有过接触,所以她不存在因为被迫嫁人而毅然寻死的心。
而宫澧虽然双腿“有疾”,但他不仅生的一表人才,更有赫赫战功傍身,是短短一年便平步青云的人中龙凤。嫁进国公府,林姝应不至于走到寻死那一步才是。
即便林姝是被迫无奈才嫁进国公府的,林姝本人对嫁进国公府存在抵触情绪。那么林姝也应该会因为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夫君的一点点的好奇支撑她见到宫澧的面,而不是在尚未见到宫澧的面的时候便自缢而死。
说到底,她没有“自尽”的理由。
更何况,在她之后又接连殒了孟瑶和沈心玉两条性命。
当巧合总是凑巧出现,当意外频频意外的时候,巧合就不叫巧合,意外也就不是意外了。
只不过林姝的死是在守卫缺漏的情况下,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想从林姝那里入手寻找凶手遗留的痕迹,难度太大,价值也不高。至于为何仵作在林姝脖颈处没有发现重叠勒痕,凶手是如何作案的,也不是单凭空口便能推算出来的。
在遇害的三个人中,唯一一个死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就是孟瑶了。
孟瑶是在林姝之后嫁进国公府的,前头出了林姝的事,宫澧自会加派人手保护孟瑶,凭隐卫的本事,那婚房可谓固若金汤,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据卷宗记载,孟瑶是“服毒自尽”。
之所以判定其为自尽是因为在尸身上发现了孟瑶写给其父孟霍的手书一封,大意便是表明她宁死也不要嫁进国公府的决心,现场还发现空了的砒霜一瓶。
况且服下砒霜后不会立刻毒发,若非是自杀,难以解释孟瑶被迫服下砒霜后为何没有挣扎自救。而且砒霜毒发会极其痛苦,按理来说毒发时她也应该痛苦挣扎惊动护卫才是,可是都没有。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毒发时她忍着没有发出声响,还有那封手书。
种种迹象都表明孟瑶是自杀的。
然而,孟瑶的性格与温婉贤淑的沈心玉截然不同,她是兵部尚书之女,一直被孟霍当作男儿养,性子直爽,不拘小节。
如果说她是被迫嫁进国公府,确实有可能作出冲动举动来。之前君兮不是没考虑过这三条人命中真的有因不愿出嫁而真的自尽而亡的。但是方才她与宫澧交谈之后,君兮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因为她从宫澧口中得知了孟瑶会武。
兵部尚书之女,会些拳脚本是稀疏平常之事,但若是孟瑶会武,她的死就必然是他杀。
孟瑶若是有心反对这门婚事,大可以选择逃婚一走了之,或者大闹洞房以报复宫澧或者其他的任何方式,但唯独不会选择服毒自尽。
凶手选择毒害孟瑶,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孟瑶会武,而外面又有森森护卫,选择其他方式取其性命很可能杀人不成反倒暴露了自己。可是凶手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习武之人,最不屑的便是用毒,不论是对别人还是自己。
在习武之人眼中,用毒是极其卑劣龌龊的手段,为天下武者所不耻。
孟瑶可能选择任何方式自尽,服毒是最不通的那个。
所以不论有多少难以解释的现象,孟瑶之死都是他杀无疑。
方才宫澧之言,有怀疑秦家的意思,但宫澧心中也清楚,秦安是近些年才升上来的,与宫家也没有旧怨,不存在对付宫家的理由。更何况凭一个小小的秦安,想在国公府做手脚,还不现实。所以宫澧方才说,不知是否有用。
但在君兮眼中,孟瑶和秦家的矛盾,用处却大了。
秦家和宫家没有瓜葛,却不代表秦安背后的人与宫家没有关系。不然又如何解释孟瑶在打断了秦安儿子的腿之后不久就被指给了宫澧?没有早一点,没有晚一点,两件事前后发生不出十日,绝非巧合。恐怕孟瑶之死是某些人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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