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栗狗的往事(2/3)
栗狗也笑了。丹歌子规也知道黄岚栗狗的用意,那跛足亭里的人,莫说黄岚栗狗不信任,丹歌子规也不信任。所以黄岚用“嗯哼”替代香灰,两人没有任何意见,甚至想点个赞。这香灰机密自是保藏起来比较好。
黄岚继续道:“如今华佗冢的嗯哼对他们几乎没了效用,我和他们就都不去了,总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孙后代的。这两个小家伙我给他们取名为黄可和黄见,取了你们二位名字中的一部分进来。
“我要让他们一直记得,是二位带我们来此,他们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们难逃一死。”
丹歌子规满是笑意,他们本无心之引,却救了这一家性命。他们想起了一个这几日多次提及的词:“天命所归”。
丹歌暗忖:“确实天命所归吧。”
“只是……”黄岚看着一只较小的黄鼬,“这小黄见学步甚慢,你们离开沈丘一半月有余了,它依然没有学会走路。”
“哦。这不要紧的,我们恰有药随身。”子规从兜中掏出药来,正是新采的五加树根,“将这树根剥取根皮,随后晾干,即得五加皮。五加皮可治小儿行迟。”
“单此一味药?”黄岚问道。
那一边金勿踱步而来,边走边道:“此一味主药,大抵是够了,小黄见既是神明之体,直接使用应能发挥效用。若是有虑,可辅以牛膝、酸木瓜,与五加皮一同研成粉末,每服一钱半,粥饮调服。”
黄岚抬眼向丹歌子规一看。丹歌也有些迟疑,他并不懂医,所以无法判别真假。但想到这金勿虽未必真是倒腾药材的,但此时金勿既然想借此机会证明他自己身份属实,是必不会作假的。丹歌于是点头,道:“这位大师常与药材打交道,精通药理,你信他。”
黄岚点了点头,暗暗将药方记下。
子规左右看了看,轻咳一声,道:“黄岚,你将黄可黄见交给栗狗看管,我和丹歌有事相询。”黄岚朝栗狗点了点头,丹歌向金勿拱了拱手,两人一鼬就此走出丛林,走到了沙颍河畔。
“我知道你们问什么。”黄岚道,但她摇了摇头,“栗狗确实是从过往悲哀之中走了出来,但它依然心扉紧闭不开,我也从不敢轻易提及它的往事,虽有旁敲侧击,但收效甚微。我观它的右足,应是永无痊愈之期了。”
丹歌子规接皱眉,问道:“为何?”
黄岚道:“它每日清晨去往华佗冢,将香灰裹在右前足上,它就可以安然无恙地行动一个上午,等到了下午,他的右前足就恢复成那种难以支持的状态了。我看他每日叹息,就将我的孩子们引到它身边陪伴他,它的心境才日见好转。”
“哦对了!”黄岚想到了一件事,“那日我提及小黄见依然没有学会走路,它说不要紧的,幸好不是脓疮,有药石可医,不至于犯下罪行。我不解其意,只是感觉那是它透露的唯一关于它自身的事情,我猜它必是曾患过脓疮的。”
丹歌子规齐齐点头,对黄岚的猜测给以肯定,“黄岚,你猜的不错,它确实患过脓疮,确切地说,是它体内的魂患过脓疮!你这一语,价值千金,我们之前的许多猜测,如今终于知道,全是正确的猜测了!”
“它体内的魂?”黄岚挠了挠头,“它不是矢口否认过它并非借尸还魂吗?不是业力未竟?”
丹歌道:“是业力未竟!而正是这业力未竟,才有人类之魂,附在妖犬之躯!”
黄岚有些发懵,问道:“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事情啊?”
丹歌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在建初五年,也就是公园八十年,一只栗色狗无意间找到了一个石笋,这石笋经过风吹雨打雷劈火烤,其中产生了白色的乳汁,其中蕴藏着天地力量。石笋裂开一道缝,流出了乳汁,栗狗就把乳汁舔尽了,随之栗狗将力量吸收,结丹而成妖。
栗狗经过天劫,依然坚强活了下来,它本是凡犬,所以此生并无大志,且它除了寿命长久,并不会任何的术法。
这样安稳地过了百年后,有一日,它被捕了。
原来,是本地的一个极为美丽的女子膝下生疮,华佗经过,给她治病。而治病的方法很特殊,要用狂奔之后发热的狗足。
而狂奔是多久呢?要跟着马奔走三十里的路程。
去的狗一只只都被马踩死拖死,或者累死了。只剩下它,它不是凡犬,它可以长久狂奔,但它虽非凡犬,却无力反抗。
它坚持着跟着马跑了三十里的路途,它气喘吁吁地以为自己逃过一劫时,它被带到了一处,它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正在它望得出神的时候,脚上忽然一痛,它的右前脚,被斩了下来,被按在了这女子膝盖的疮口处。
那冒着热气的狗足,使女子膝盖中作怪的那个祸害心动了,“嗖”地钻进了狗足中,那是一条细小的赤蛇!
那神医走了,它也被弃了,伴着它的是不知被何人劈开成两半的狗足。它衔着足去往那曾使它化妖的地方,庆幸的是,那石笋还在!
它撞开了石笋,其中露出了仅存的白乳,它将乳涂在脚上降两半粘合,之后涂在腿上,将脚接在了腿上,好像一切如
黄岚继续道:“如今华佗冢的嗯哼对他们几乎没了效用,我和他们就都不去了,总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孙后代的。这两个小家伙我给他们取名为黄可和黄见,取了你们二位名字中的一部分进来。
“我要让他们一直记得,是二位带我们来此,他们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们难逃一死。”
丹歌子规满是笑意,他们本无心之引,却救了这一家性命。他们想起了一个这几日多次提及的词:“天命所归”。
丹歌暗忖:“确实天命所归吧。”
“只是……”黄岚看着一只较小的黄鼬,“这小黄见学步甚慢,你们离开沈丘一半月有余了,它依然没有学会走路。”
“哦。这不要紧的,我们恰有药随身。”子规从兜中掏出药来,正是新采的五加树根,“将这树根剥取根皮,随后晾干,即得五加皮。五加皮可治小儿行迟。”
“单此一味药?”黄岚问道。
那一边金勿踱步而来,边走边道:“此一味主药,大抵是够了,小黄见既是神明之体,直接使用应能发挥效用。若是有虑,可辅以牛膝、酸木瓜,与五加皮一同研成粉末,每服一钱半,粥饮调服。”
黄岚抬眼向丹歌子规一看。丹歌也有些迟疑,他并不懂医,所以无法判别真假。但想到这金勿虽未必真是倒腾药材的,但此时金勿既然想借此机会证明他自己身份属实,是必不会作假的。丹歌于是点头,道:“这位大师常与药材打交道,精通药理,你信他。”
黄岚点了点头,暗暗将药方记下。
子规左右看了看,轻咳一声,道:“黄岚,你将黄可黄见交给栗狗看管,我和丹歌有事相询。”黄岚朝栗狗点了点头,丹歌向金勿拱了拱手,两人一鼬就此走出丛林,走到了沙颍河畔。
“我知道你们问什么。”黄岚道,但她摇了摇头,“栗狗确实是从过往悲哀之中走了出来,但它依然心扉紧闭不开,我也从不敢轻易提及它的往事,虽有旁敲侧击,但收效甚微。我观它的右足,应是永无痊愈之期了。”
丹歌子规接皱眉,问道:“为何?”
黄岚道:“它每日清晨去往华佗冢,将香灰裹在右前足上,它就可以安然无恙地行动一个上午,等到了下午,他的右前足就恢复成那种难以支持的状态了。我看他每日叹息,就将我的孩子们引到它身边陪伴他,它的心境才日见好转。”
“哦对了!”黄岚想到了一件事,“那日我提及小黄见依然没有学会走路,它说不要紧的,幸好不是脓疮,有药石可医,不至于犯下罪行。我不解其意,只是感觉那是它透露的唯一关于它自身的事情,我猜它必是曾患过脓疮的。”
丹歌子规齐齐点头,对黄岚的猜测给以肯定,“黄岚,你猜的不错,它确实患过脓疮,确切地说,是它体内的魂患过脓疮!你这一语,价值千金,我们之前的许多猜测,如今终于知道,全是正确的猜测了!”
“它体内的魂?”黄岚挠了挠头,“它不是矢口否认过它并非借尸还魂吗?不是业力未竟?”
丹歌道:“是业力未竟!而正是这业力未竟,才有人类之魂,附在妖犬之躯!”
黄岚有些发懵,问道:“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事情啊?”
丹歌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在建初五年,也就是公园八十年,一只栗色狗无意间找到了一个石笋,这石笋经过风吹雨打雷劈火烤,其中产生了白色的乳汁,其中蕴藏着天地力量。石笋裂开一道缝,流出了乳汁,栗狗就把乳汁舔尽了,随之栗狗将力量吸收,结丹而成妖。
栗狗经过天劫,依然坚强活了下来,它本是凡犬,所以此生并无大志,且它除了寿命长久,并不会任何的术法。
这样安稳地过了百年后,有一日,它被捕了。
原来,是本地的一个极为美丽的女子膝下生疮,华佗经过,给她治病。而治病的方法很特殊,要用狂奔之后发热的狗足。
而狂奔是多久呢?要跟着马奔走三十里的路程。
去的狗一只只都被马踩死拖死,或者累死了。只剩下它,它不是凡犬,它可以长久狂奔,但它虽非凡犬,却无力反抗。
它坚持着跟着马跑了三十里的路途,它气喘吁吁地以为自己逃过一劫时,它被带到了一处,它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正在它望得出神的时候,脚上忽然一痛,它的右前脚,被斩了下来,被按在了这女子膝盖的疮口处。
那冒着热气的狗足,使女子膝盖中作怪的那个祸害心动了,“嗖”地钻进了狗足中,那是一条细小的赤蛇!
那神医走了,它也被弃了,伴着它的是不知被何人劈开成两半的狗足。它衔着足去往那曾使它化妖的地方,庆幸的是,那石笋还在!
它撞开了石笋,其中露出了仅存的白乳,它将乳涂在脚上降两半粘合,之后涂在腿上,将脚接在了腿上,好像一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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