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3)
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只要她好好学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
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只要她好好学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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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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