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追踪(1/2)
“嘿嘿,冯头儿,玩枪弄炮,你是行家,在这云州雨林里,我才是行家。”唐煜“嘿嘿”一笑,得意的说道,“好教冯头儿知道,在云州以外,蚂蟥性阴,自然只有在水里才活得下来,可是在这云州,地势潮湿,终日下雨,尤其是这路边的芭蕉灌木,根都长在水里,那雨一下,到处是水,蚂蟥便爬了上来,寄居其上,水汽弥漫倒也能得不死,久而久之没水也能活,也就成了旱蚂蝗。”
“你看这叶子背后,就是旱蚂蝗的局所。”唐煜随手折了一枝叶子,拿给众人看,那叶子的背后便是一条小小的旱蚂蝗,缩着不动,不仔细看还不知道这是一条蚂蟥,“若是人畜走过,碰到上面,旱蚂蟥闻了血气,立刻便爬起来附在上面,钻过衣服,钻开皮肉吸血,因为嘴里也分泌麻痹激素,所以被咬的人畜也不觉得痛。”
楚昆阳在一边听这些外面难得的奇闻异事,倒也饶有兴味,唐煜看他有兴致,索性也多卖弄一会儿,“要说这旱蚂蝗,嘴里有一圈细小的牙齿,又有一张吸盘一般的嘴,吸住了人畜就不松口,硬扯只会拔下一块肉来,只有用酒刺激它的身体,让她先松口不吸血,然后用烧红的刀具挑,不然的话,你就是挑下来,它也在下来之前先在你身上咬一块肉下来。”
“但是这旱蚂蝗虽然烦人,倒也有它的好处。”唐煜话锋一转。
“哦?它这般平白吸血,怎见得就有好处了?”冯轶听他说的有趣,也来了兴致。
“在云州雨林中,毒蛇毒虫千般多,这地方的东西毒性又烈,咬上一口,若没有解药,顷刻间毒就顺着血走遍全身,人立时三刻便死了,在紧急情况下,这东西救得命来。”
“怎么个救命法子?”冯轶一愣,“这东西能解毒?”
“当然解不得毒?”唐煜笑道,“要是这东西什么毒都能解,那么这地方还能毒死人么?这东西是吸毒血的。”
“人被毒蛇毒蝎咬了,马上封住穴位,把毒血封在某个部位,然后便立刻找旱蚂蝗数条,放在封住毒血的位置,这玩意儿喜阴,百毒不侵,等它把这个部位的毒血吸尽了,人也就不死了,因此别名也叫饮毒虫。”
“那这东西也并非毫无益处,路上毒蛇毒虫多,我们带几条在路上,也好救命。”冯轶听了以后说道。
“只是这东西只救得命,保不得你万全。”冯轶又说道,“一般手脚被咬,毒性扩散极快,封住穴位毒血也积压在半条手脚之间,等这玩意儿把毒血吸尽了,你这半条手脚被毒血侵蚀已久,又久不得血气滋养,已经废了,下半生都用不得力气。”
“原来如此。”冯轶若有所思的点头,“但聊胜于无,总胜过壮士断腕。”
“谁说不是?”唐煜笑笑。
很快的,前面开路的人碍于旱蚂蝗吸血厉害,不得已都退了回来,按照唐煜的操作如法炮制,先把旱蚂蝗拔了,然后穿上先前过沼泽的连裤高筒皮靴,身上披着防雨布的蓑衣,防止再被蚂蟥叮咬,只是如此行动笨重,耗费体力,速度上会受到限制。
只是这一耽搁,时间可就浪费了好一会儿,看雷达上兰嫣的位置,突然就开始移动了起来!
负责观测雷达的那个人急了,赶紧汇报冯轶,冯轶当即下了命令死追,众人也顾不得多想,全力开始砍树开路,拦截逃跑的兰嫣。
可是越往前走,开路便越艰难,云州这地方阴晴不定,先前还是艳阳天,没过一会儿几片漆黑的乌云就追了上来,林子里不禁有高高的芭蕉和蕨类植物,更多的是低矮的灌木,还有齐膝盖的杂草,脚下全是泥浆,人要过去,简直寸步难行。
他们看不见阳光,不能确定自己的方向,指南针在这里遭到了强烈的磁场干扰,根本派不上用场,好在还有防磁场的雷达可以指正兰嫣逃跑的方向,不过在这里信号变得极差,断断续续,兰嫣的位置始终也是模糊的,只是过几分钟可以得到一个大概的方向。
“妈的,这娘们怎么跑得这么快?”张才带着人一边开路一边追击,跟着信号马不停蹄跑了整整一个上午,可兰嫣仿佛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踪一般,开始不停的变换着方向跑,在这林子里她似乎也跑不快,始终和全力追击的众人保持着一个相对的距离。
众人兵分两路,前面的人负责开路后面的人就负责看管带着黄金和武器的马匹,等前面的人乏了就换班,但是大家全部都穿着厚实的高筒连裤靴,这东西被泥浆带湿了以后脚上就跟绑了铅块一样沉重。
但是谁也不敢把护具脱下来,越往前走,那些灌木的叶子上便越是密密麻麻的旱蚂蝗和叫不上名字的毒虫毒蛇,防具固然笨重,却可以保住人的性命。
两方一个跑一个追,始终纠缠不休,前面的不敢停下后面的也不敢停下,这样竟然僵持了足足三天,三天里,众人没有合眼,连续朝着信号的方向追,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兰嫣在路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除了前方的信号源,始终保持在两公里到一公里之间,可就是追不上去。
“活见鬼了,妈的!”唐煜喘了口气,骂道,“这娘们也当真能跑,也不怕路上旱蚂蝗把她的血吸干?连续三天这么跑,就是个大老爷们也耗不住,她一个娘们倒是顶
“你看这叶子背后,就是旱蚂蝗的局所。”唐煜随手折了一枝叶子,拿给众人看,那叶子的背后便是一条小小的旱蚂蝗,缩着不动,不仔细看还不知道这是一条蚂蟥,“若是人畜走过,碰到上面,旱蚂蟥闻了血气,立刻便爬起来附在上面,钻过衣服,钻开皮肉吸血,因为嘴里也分泌麻痹激素,所以被咬的人畜也不觉得痛。”
楚昆阳在一边听这些外面难得的奇闻异事,倒也饶有兴味,唐煜看他有兴致,索性也多卖弄一会儿,“要说这旱蚂蝗,嘴里有一圈细小的牙齿,又有一张吸盘一般的嘴,吸住了人畜就不松口,硬扯只会拔下一块肉来,只有用酒刺激它的身体,让她先松口不吸血,然后用烧红的刀具挑,不然的话,你就是挑下来,它也在下来之前先在你身上咬一块肉下来。”
“但是这旱蚂蝗虽然烦人,倒也有它的好处。”唐煜话锋一转。
“哦?它这般平白吸血,怎见得就有好处了?”冯轶听他说的有趣,也来了兴致。
“在云州雨林中,毒蛇毒虫千般多,这地方的东西毒性又烈,咬上一口,若没有解药,顷刻间毒就顺着血走遍全身,人立时三刻便死了,在紧急情况下,这东西救得命来。”
“怎么个救命法子?”冯轶一愣,“这东西能解毒?”
“当然解不得毒?”唐煜笑道,“要是这东西什么毒都能解,那么这地方还能毒死人么?这东西是吸毒血的。”
“人被毒蛇毒蝎咬了,马上封住穴位,把毒血封在某个部位,然后便立刻找旱蚂蝗数条,放在封住毒血的位置,这玩意儿喜阴,百毒不侵,等它把这个部位的毒血吸尽了,人也就不死了,因此别名也叫饮毒虫。”
“那这东西也并非毫无益处,路上毒蛇毒虫多,我们带几条在路上,也好救命。”冯轶听了以后说道。
“只是这东西只救得命,保不得你万全。”冯轶又说道,“一般手脚被咬,毒性扩散极快,封住穴位毒血也积压在半条手脚之间,等这玩意儿把毒血吸尽了,你这半条手脚被毒血侵蚀已久,又久不得血气滋养,已经废了,下半生都用不得力气。”
“原来如此。”冯轶若有所思的点头,“但聊胜于无,总胜过壮士断腕。”
“谁说不是?”唐煜笑笑。
很快的,前面开路的人碍于旱蚂蝗吸血厉害,不得已都退了回来,按照唐煜的操作如法炮制,先把旱蚂蝗拔了,然后穿上先前过沼泽的连裤高筒皮靴,身上披着防雨布的蓑衣,防止再被蚂蟥叮咬,只是如此行动笨重,耗费体力,速度上会受到限制。
只是这一耽搁,时间可就浪费了好一会儿,看雷达上兰嫣的位置,突然就开始移动了起来!
负责观测雷达的那个人急了,赶紧汇报冯轶,冯轶当即下了命令死追,众人也顾不得多想,全力开始砍树开路,拦截逃跑的兰嫣。
可是越往前走,开路便越艰难,云州这地方阴晴不定,先前还是艳阳天,没过一会儿几片漆黑的乌云就追了上来,林子里不禁有高高的芭蕉和蕨类植物,更多的是低矮的灌木,还有齐膝盖的杂草,脚下全是泥浆,人要过去,简直寸步难行。
他们看不见阳光,不能确定自己的方向,指南针在这里遭到了强烈的磁场干扰,根本派不上用场,好在还有防磁场的雷达可以指正兰嫣逃跑的方向,不过在这里信号变得极差,断断续续,兰嫣的位置始终也是模糊的,只是过几分钟可以得到一个大概的方向。
“妈的,这娘们怎么跑得这么快?”张才带着人一边开路一边追击,跟着信号马不停蹄跑了整整一个上午,可兰嫣仿佛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踪一般,开始不停的变换着方向跑,在这林子里她似乎也跑不快,始终和全力追击的众人保持着一个相对的距离。
众人兵分两路,前面的人负责开路后面的人就负责看管带着黄金和武器的马匹,等前面的人乏了就换班,但是大家全部都穿着厚实的高筒连裤靴,这东西被泥浆带湿了以后脚上就跟绑了铅块一样沉重。
但是谁也不敢把护具脱下来,越往前走,那些灌木的叶子上便越是密密麻麻的旱蚂蝗和叫不上名字的毒虫毒蛇,防具固然笨重,却可以保住人的性命。
两方一个跑一个追,始终纠缠不休,前面的不敢停下后面的也不敢停下,这样竟然僵持了足足三天,三天里,众人没有合眼,连续朝着信号的方向追,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兰嫣在路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除了前方的信号源,始终保持在两公里到一公里之间,可就是追不上去。
“活见鬼了,妈的!”唐煜喘了口气,骂道,“这娘们也当真能跑,也不怕路上旱蚂蝗把她的血吸干?连续三天这么跑,就是个大老爷们也耗不住,她一个娘们倒是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