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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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界坐镇一方的大妖。
    洛晗只扫了一眼就淡淡收回,凌清宵目不斜视,有礼有节又疏离地对雷烈王问好:“雷烈王。”
    “凌家主。”雷烈王看到凌清宵后明显意外了一瞬,他上下打量着凌清宵,眼神中的兴味毫不掩饰,“没想到,最近六界盛传的一千岁修到上仙的仙界天才,除了修为奇高,连相貌也如此出众。”
    凌清宵对这些话实在听厌了,无论称赞他的修为还是相貌,凌清宵都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尤其对方还是个男人,他就更不想给好脸了:“雷烈王谬赞,是假上仙,并非上仙。”
    洛晗听到想笑,又忍住。凌清宵宛如一个没有感情的科普机器,就算是寒暄时礼节性的夸大,他也能给你挑出来,一个个改正。
    强迫症就是这样严谨。
    雷烈王大概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魔族好大喜功,说话时习惯了自吹自擂,他还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的修为往低了说的。雷烈王已经预感到他和凌清宵的相处不会愉快了,他最讨厌一板一眼、正人君子模样的仙族,而凌清宵,显然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不巧,凌清宵也是同样感觉。他才刚来,就已经想离开了。他真的不喜欢魔族,各个意义上。
    两方人马都意兴阑珊,他们凑活地问了好,好歹圆了礼节,就彼此冷着脸坐下。红莲妖王一直兴致缺缺,等看到洛晗坐下,他才终于提起些精神。
    妖界和魔界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从文化和习俗上讲还是类似的。妖魔两界都放浪形骸,而邻国仙界却像一个异类,严谨、肃穆、一板一眼,年轻不知事的小妖娘们或许会喜欢,可是对于红莲妖王来说,仙族人实在太无趣了。
    这里的仙族人仅指男子,如果是仙女,只要长得好看,拘谨保守也可以成为情趣。
    红莲妖王看到洛晗,明显热络起来。他一双眼睛将洛晗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笑问:“这位美人是……”
    红莲妖王的目光非常放肆,洛晗有感到被冒犯。洛晗微微皱眉,凌清宵伸手,长袖垂落,挡在洛晗身前,说:“这是内眷,请红莲妖王自重。”
    内眷?红莲妖王惊讶,追问:“什么内眷?”
    凌清宵见他们不依不饶,干脆说得再明显一点:“未婚妻。”
    这句话像个惊雷,炸的众人许久没有说话。连洛晗都惊了一下,未婚妻?他们什么时候进入到谈婚论嫁这个层次了?
    洛晗甚至怀疑昨天自己是不是头脑发昏,漏掉了什么话。她难道不是答应了凌清宵的表白,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吗?什么时候提到过婚姻?
    洛晗内心一连串问号,但是当着外人的面,她没有反驳,默默认了。夜重煜见这两人一个说得理所应当,一个听得无波无澜,完全震惊了。
    凌清宵有未婚妻?或者说,凌清宵竟然要娶妻?这怎么可能呢,夜重煜虽然没关注过这位“弟弟”,可是多年耳濡目染下来,他也本能觉得,凌清宵这一生必然要孤独终老。
    他给凌清宵发请柬时,多少存了些不明不白的心思。他知道凌清宵其实照顾过云梦菡很久,可是最终云梦菡爱的人却是他。凌重煜送自己和云梦菡的婚帖时,其实存着些炫耀、示威的意味。
    从小到大,凌清宵真的给夜重煜造成巨大阴影。凌清宵修炼快,读书快,练剑快,可以说除了人际关系,凌清宵做任何事情都远超夜重煜。后来身世真相解开,夜重煜才意识到,原来并不是他真的有多么讨人喜欢,而是因为,那些人在捧着钟山嫡公子。
    后来嫡子换了人,围在夜重煜身边那些人也一哄而散了。等到夜重煜被赶出钟山,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到魔界时,他手里握有的、唯一能赢过凌清宵的东西,就只剩爱情了。
    云梦菡爱他,宿饮月也爱他。有两个漂亮女人愿意为他抛弃一切、赴汤蹈火,可是凌清宵呢?却什么都没有。
    这成了夜重煜最后的优越感。可是现在,事实给了夜重煜重重一击。
    凌清宵也要娶妻了,妻子美貌绝伦,虽然来历不明,可是法力深不可测。就是云梦菡、宿饮月打包加起来,也比不过洛晗十分之一。
    说实在的,把这几个人放在一起比较本身就是碰瓷。夜重煜也得承认,洛晗作为妻子,是他能想象到的顶配。
    宿饮月出身高贵但是骄纵任性,身体病弱,有时候偏执起来连夜重煜都怕她。云梦菡倒是温柔小意,可是拿到大场合上,就有些不上台面。
    洛晗却同时满足主母和妻子两个角色,还有着不俗的修为,足以作为战友和他们比肩作战。
    夜重煜内心一时复杂至极。雷烈王见了,饶有兴味地问:“听闻凌家主一心向道,无情无欲,本王以为凌家主这样的人,多半是不耐烦情情爱爱的。原来凌家主也会想成婚?”
    “我并不是想成婚。”凌清宵纠正道,“我只是遇到了她,才觉得成婚是件美好的事。”
    雷烈王猝不及防被秀了一脸,他啧了一声,觉得牙有点酸。
    雷烈王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夜重煜和凌清宵,笑道:“恭喜。没想到你们兄弟不光修为同步,连娶妻成婚的步调也是差不多的。是不是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喝凌家主的喜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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