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1/4)
事到如今,它不管不顾地掉头冲了回来,那些弓箭手不提防这只驯鹿竟然如此勇敢,竟然又一次在慌乱中擦身而过,给它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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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向导打猎多年,经验十分丰富,虽然没有用望远镜,却也看到那驯鹿的苦苦挣扎,他感叹着说道:“这次这头鹿倒是有点耐力,支撑的时间太久了,当然也许是这次的猎手太过逊色,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没有分出个胜负。”
缇娜听到他的评价,讽刺地轻声问道:“你似乎觉得这打猎游戏很好玩,说穿了,不过是强者欺负弱者,若是那鹿会射箭,说不定是个神射手早把这追逐它的一群人都万箭穿心呢。”
那老向导想不通她为什么对待动物比人还亲厚,笑着说道:“可能是吧,谁叫它不是人呢,这狩猎大赛就是如此,总是要挑相对弱的生物,不是鹿,也会是羊,或者是牛,是野猪,但是其他的动物就少了这种美感。或者这头鹿死了,再换一头鹿。”
缇娜看他表情,有点恨得牙痒痒,却觉得他说的也不无道理。
她知道他经验丰富,下意识地询问道:“那依照你看,这条鹿还有没有生机。”
那老向导果断地摇摇头,轻声说道:“落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生机,赫扎布的勇士就是要捉到它,脱下它的鹿角作为胜利者的装饰,想要少受点苦,还不如撞到树上撞死,快点求个了断。”
缇娜听到他的声音,险些把肺气炸,她还是头一次这样大动肝火,那只鹿在树林里活得快快乐乐的,深蒙大自然的恩泽,无缘无故地被抓来当猎物也就罢了,还要自杀来了断,简直是岂有此理。蝼蚁尚且偷生,但凡有一线生机,谁也不会想要自尽,那鹿再不济,也有一对鹿角,没道理就这样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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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狠狠瞪了那老向导一眼,不肯再说话,却将潘朗的手机要来,播放着一首极为喜庆的音乐,在此时此刻众人都关注着密林中狩猎的场景时,显得有点嘈杂。其他人便纷纷向这里看来,缇娜看到大祭司也向这里看来,威严的眼神中除了一丝厌弃却也有一丝好奇,还能有什么机会呢。
缇娜不管不顾地站起身,向着大祭司走去,将手机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轻声说道:“大祭司给你看个新鲜玩意,这是我们从外面世界带来的手机,里面有人可以说话的。”她边说着,已经边按下手机里录音的播放键,园长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缇娜甫一动身,其他的赫扎布人已经被她惊动,几名护卫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将她的胳膊向后扳住,便要将她扭走。缇娜自然不肯,便用力挣扎起来,而潘朗等人也站起来,赶到她身边,潘朗见她拿走手机,知道她的打算,便跟了过来,而那两名同事和老向导虽然是不明所以,觉得她有些奇怪,但是一起同来的,总不能让她吃亏。
几个人拥作一团,场面立刻就乱了,一群人推推搡搡,原本认真看猎鹿比赛的赫扎布人都被这里的动静吸引了目光,可是他们自然不是光看,既然潘朗等人不服从大祭司的领导,自然要一拥而上,将他们制服。
缇娜跑上来将手机突兀地放在大祭司的桌面上,他的眼神微微一怔,闪过一丝被冒犯的不悦,随即却听到手机里传来一阵熟悉中带着一丝陌生的声音。熟悉是那声音从小听到大,曾经朝夕相伴了十几年,留在记忆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的时刻,不管何时听到,永不能遗忘。而陌生是那随着年岁渐长,融进整个身体发肤包括声音里的苍老。
熟悉而陌生,不可或忘,一听之下便怔在当场,眼神中一片愕然凄然释然酸楚。
那手机中传来的声音是平静而自然的声音。
“我有叫过,但是那个人他不能离开。”
“我便收拾好行囊,悄悄地跟着他想要离开赫扎布。……因为我们感情非常要好,情同手足,我便将情同骨笛送给了他。”
那淡然自若的声音仿佛一只温柔的手抚平了他心里的不甘纠结,以为那个人带走了她,他到底郁愤不平了多少年,他知道她想要找他一起离开赫扎布,但是他是大祭司,怎么能够离开。其实是他先做出了选择,但是却一直将所有问题归结在她的身上,甚至归结在另一个无辜的汉族人身上。
他怔怔地愣着,那录音放完了,他手颤抖着想要再重新放一遍,却发现自己不会摆弄这山外面的东西。他这才注意到场中已经乱作一团,他摆摆手,说道:“下去吧,先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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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赫扎布人都是微微惊讶,但是心中却也不乏欣喜,他们还挺喜欢这群外来者的。男子都是文质彬彬,看起来很俊朗,尤其是最年轻的那个男子英俊清澈,相貌气质比部落中央静静流淌的蔚蓝珍珠湖还要柔和明澈,女的漂亮明朗,虽然是山外来客,但是眼神中的坚毅不比部落中的女子逊色,若是能在部落中学习一段时日,只怕打猎耕种这些事情她也能够轻易上手。
很多人都悄悄喜欢他们,尤其是几个姑娘看到潘朗的容貌,心头便萦绕了他明澈秀美的脸庞和琉璃似明亮的眼眸,在昨夜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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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向导打猎多年,经验十分丰富,虽然没有用望远镜,却也看到那驯鹿的苦苦挣扎,他感叹着说道:“这次这头鹿倒是有点耐力,支撑的时间太久了,当然也许是这次的猎手太过逊色,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没有分出个胜负。”
缇娜听到他的评价,讽刺地轻声问道:“你似乎觉得这打猎游戏很好玩,说穿了,不过是强者欺负弱者,若是那鹿会射箭,说不定是个神射手早把这追逐它的一群人都万箭穿心呢。”
那老向导想不通她为什么对待动物比人还亲厚,笑着说道:“可能是吧,谁叫它不是人呢,这狩猎大赛就是如此,总是要挑相对弱的生物,不是鹿,也会是羊,或者是牛,是野猪,但是其他的动物就少了这种美感。或者这头鹿死了,再换一头鹿。”
缇娜看他表情,有点恨得牙痒痒,却觉得他说的也不无道理。
她知道他经验丰富,下意识地询问道:“那依照你看,这条鹿还有没有生机。”
那老向导果断地摇摇头,轻声说道:“落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生机,赫扎布的勇士就是要捉到它,脱下它的鹿角作为胜利者的装饰,想要少受点苦,还不如撞到树上撞死,快点求个了断。”
缇娜听到他的声音,险些把肺气炸,她还是头一次这样大动肝火,那只鹿在树林里活得快快乐乐的,深蒙大自然的恩泽,无缘无故地被抓来当猎物也就罢了,还要自杀来了断,简直是岂有此理。蝼蚁尚且偷生,但凡有一线生机,谁也不会想要自尽,那鹿再不济,也有一对鹿角,没道理就这样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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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狠狠瞪了那老向导一眼,不肯再说话,却将潘朗的手机要来,播放着一首极为喜庆的音乐,在此时此刻众人都关注着密林中狩猎的场景时,显得有点嘈杂。其他人便纷纷向这里看来,缇娜看到大祭司也向这里看来,威严的眼神中除了一丝厌弃却也有一丝好奇,还能有什么机会呢。
缇娜不管不顾地站起身,向着大祭司走去,将手机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轻声说道:“大祭司给你看个新鲜玩意,这是我们从外面世界带来的手机,里面有人可以说话的。”她边说着,已经边按下手机里录音的播放键,园长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缇娜甫一动身,其他的赫扎布人已经被她惊动,几名护卫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将她的胳膊向后扳住,便要将她扭走。缇娜自然不肯,便用力挣扎起来,而潘朗等人也站起来,赶到她身边,潘朗见她拿走手机,知道她的打算,便跟了过来,而那两名同事和老向导虽然是不明所以,觉得她有些奇怪,但是一起同来的,总不能让她吃亏。
几个人拥作一团,场面立刻就乱了,一群人推推搡搡,原本认真看猎鹿比赛的赫扎布人都被这里的动静吸引了目光,可是他们自然不是光看,既然潘朗等人不服从大祭司的领导,自然要一拥而上,将他们制服。
缇娜跑上来将手机突兀地放在大祭司的桌面上,他的眼神微微一怔,闪过一丝被冒犯的不悦,随即却听到手机里传来一阵熟悉中带着一丝陌生的声音。熟悉是那声音从小听到大,曾经朝夕相伴了十几年,留在记忆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的时刻,不管何时听到,永不能遗忘。而陌生是那随着年岁渐长,融进整个身体发肤包括声音里的苍老。
熟悉而陌生,不可或忘,一听之下便怔在当场,眼神中一片愕然凄然释然酸楚。
那手机中传来的声音是平静而自然的声音。
“我有叫过,但是那个人他不能离开。”
“我便收拾好行囊,悄悄地跟着他想要离开赫扎布。……因为我们感情非常要好,情同手足,我便将情同骨笛送给了他。”
那淡然自若的声音仿佛一只温柔的手抚平了他心里的不甘纠结,以为那个人带走了她,他到底郁愤不平了多少年,他知道她想要找他一起离开赫扎布,但是他是大祭司,怎么能够离开。其实是他先做出了选择,但是却一直将所有问题归结在她的身上,甚至归结在另一个无辜的汉族人身上。
他怔怔地愣着,那录音放完了,他手颤抖着想要再重新放一遍,却发现自己不会摆弄这山外面的东西。他这才注意到场中已经乱作一团,他摆摆手,说道:“下去吧,先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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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赫扎布人都是微微惊讶,但是心中却也不乏欣喜,他们还挺喜欢这群外来者的。男子都是文质彬彬,看起来很俊朗,尤其是最年轻的那个男子英俊清澈,相貌气质比部落中央静静流淌的蔚蓝珍珠湖还要柔和明澈,女的漂亮明朗,虽然是山外来客,但是眼神中的坚毅不比部落中的女子逊色,若是能在部落中学习一段时日,只怕打猎耕种这些事情她也能够轻易上手。
很多人都悄悄喜欢他们,尤其是几个姑娘看到潘朗的容貌,心头便萦绕了他明澈秀美的脸庞和琉璃似明亮的眼眸,在昨夜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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