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1/3)
(二十二)
第二天,李家变得十分热闹,四五个大婶聚集到他们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为陶然儿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里堆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布料,它们如同一朵朵鲜艳的大花,盛开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儿在一旁看着,莫名地觉得幸福。
这样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场面啊!
她走到大婶子面前,见她们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蚂蚁似的忙碌个不停。
陶然儿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个大婶拿着一匹丝绸要剪,陶然儿看了一眼,那丝绸是水粉色的,在阳光下,特别好看,可是她不喜欢——
呃,在现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为点缀,以包包,首饰的形式出现。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儿立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婶的动作,对她问道:“大婶,你这是要给我做衣裳吗?”
大婶笑眯眯地,对她说道:“对呀,你年轻姑娘,长得又白嫩,穿这个粉色特别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样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儿立马摇头,对她说道:“可千万别,我不适合穿粉色。”
记得活在现代的时候,在大上海,她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卡其布裤,或者白衬衫蓝色仔裤,那些红的绿的紫的黄的,之类彩虹般鲜艳的颜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当然,除了时尚讲究穿衣以基础色为主之外,现代的陶然儿长得不漂亮,因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注意,其实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现在穿越到这个时空来,有了清丽的容颜,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时改变不了。
再说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信志的样子,人生最美是初见,信志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粗布衣服,做农民打扮,可是那样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应该向信志学习!
第三,她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调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红,着绫罗绸缎,估计会引人注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礼上的猪,一旦引人注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紧,可信志的真实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计就会有危险!
这也是为什么,信志出行总是做布衣打扮的缘故吧。
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农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与他相称,一个农民的身边,岂能跟着一个艳妆丽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儿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处,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蓝色的棉布,还有一匹没有染过色的土黄色的棉布,这种土黄色的棉布,类似于现代的卡其裤的颜色。
她抱着三匹布料走到刚才那个大婶面前,对她微笑说道:“大婶,这样吧,你帮我用白布做两件换洗的衣裳,然后用这蓝布和黄布做两条换洗的裙子就够了。”
大婶接过她的布一摸,对她说道:“唉呀,陶姑娘,这个太素净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们虎村功劳最大,你带着我们所有人过上了好日子,你怎么能穿麻布棉布呢,没有钱的时候才穿粗布了,现在我们有钱了,也学那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穿丝绸好不好?”
大婶的口吻很是暴发户。
陶然儿摇头,微笑着坚持道:“大婶,我就喜欢穿麻布,舒服透气,现在天越来越热了,我和信志要出门,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婶,求你了——”
她拉着大婶的胳膊,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撒起娇来,大婶笑了起来,眼神里对于陶然儿都是喜欢和疼爱。
大婶还要说什么,一直站在陶然儿身后默默听着的信志走到她们面前来,对大婶说道:“婶子,就依她的吧。”
大婶才作罢,摇了摇头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着看向陶然儿,对她说道:“替我省钱吗?”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认真说道:“我喜欢穿素净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语,见她此时此刻,深密黑亮的长发梳成简单的发式笼在耳朵后面,只在头顶上梳了两个小丸子,可爱极了,头上没有任何珠翠,她的脸,在阳光下晶莹发光,也没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头顶的两小丸子,笑道:“天生丽质——”
陶然儿被信志夸得脸红红的,呃,就是现代的丸子子,她这是哪吒款式的,他居然觉得好看,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哇。
陶然儿看着信志,沉默地笑着,信志也看着她微笑,两个人互相默默地笑着,静静地凝视着,如同两个傻子似的互相看着呆了很久。
直到一个大婶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么,叫你三遍也不应。”
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大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道:“两个人互相看着笑着,像两个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说给你也做两件出行的衣服,你来挑布料。”
两个人一脸通红,好半天,信志才红脸说道:“就找深蓝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么样的,现在也穿什么样的。”
大婶才笑着离去。
第二天,李家变得十分热闹,四五个大婶聚集到他们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为陶然儿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里堆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布料,它们如同一朵朵鲜艳的大花,盛开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儿在一旁看着,莫名地觉得幸福。
这样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场面啊!
她走到大婶子面前,见她们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蚂蚁似的忙碌个不停。
陶然儿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个大婶拿着一匹丝绸要剪,陶然儿看了一眼,那丝绸是水粉色的,在阳光下,特别好看,可是她不喜欢——
呃,在现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为点缀,以包包,首饰的形式出现。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儿立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婶的动作,对她问道:“大婶,你这是要给我做衣裳吗?”
大婶笑眯眯地,对她说道:“对呀,你年轻姑娘,长得又白嫩,穿这个粉色特别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样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儿立马摇头,对她说道:“可千万别,我不适合穿粉色。”
记得活在现代的时候,在大上海,她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卡其布裤,或者白衬衫蓝色仔裤,那些红的绿的紫的黄的,之类彩虹般鲜艳的颜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当然,除了时尚讲究穿衣以基础色为主之外,现代的陶然儿长得不漂亮,因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注意,其实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现在穿越到这个时空来,有了清丽的容颜,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时改变不了。
再说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信志的样子,人生最美是初见,信志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粗布衣服,做农民打扮,可是那样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应该向信志学习!
第三,她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调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红,着绫罗绸缎,估计会引人注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礼上的猪,一旦引人注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紧,可信志的真实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计就会有危险!
这也是为什么,信志出行总是做布衣打扮的缘故吧。
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农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与他相称,一个农民的身边,岂能跟着一个艳妆丽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儿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处,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蓝色的棉布,还有一匹没有染过色的土黄色的棉布,这种土黄色的棉布,类似于现代的卡其裤的颜色。
她抱着三匹布料走到刚才那个大婶面前,对她微笑说道:“大婶,这样吧,你帮我用白布做两件换洗的衣裳,然后用这蓝布和黄布做两条换洗的裙子就够了。”
大婶接过她的布一摸,对她说道:“唉呀,陶姑娘,这个太素净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们虎村功劳最大,你带着我们所有人过上了好日子,你怎么能穿麻布棉布呢,没有钱的时候才穿粗布了,现在我们有钱了,也学那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穿丝绸好不好?”
大婶的口吻很是暴发户。
陶然儿摇头,微笑着坚持道:“大婶,我就喜欢穿麻布,舒服透气,现在天越来越热了,我和信志要出门,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婶,求你了——”
她拉着大婶的胳膊,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撒起娇来,大婶笑了起来,眼神里对于陶然儿都是喜欢和疼爱。
大婶还要说什么,一直站在陶然儿身后默默听着的信志走到她们面前来,对大婶说道:“婶子,就依她的吧。”
大婶才作罢,摇了摇头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着看向陶然儿,对她说道:“替我省钱吗?”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认真说道:“我喜欢穿素净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语,见她此时此刻,深密黑亮的长发梳成简单的发式笼在耳朵后面,只在头顶上梳了两个小丸子,可爱极了,头上没有任何珠翠,她的脸,在阳光下晶莹发光,也没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头顶的两小丸子,笑道:“天生丽质——”
陶然儿被信志夸得脸红红的,呃,就是现代的丸子子,她这是哪吒款式的,他居然觉得好看,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哇。
陶然儿看着信志,沉默地笑着,信志也看着她微笑,两个人互相默默地笑着,静静地凝视着,如同两个傻子似的互相看着呆了很久。
直到一个大婶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么,叫你三遍也不应。”
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大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道:“两个人互相看着笑着,像两个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说给你也做两件出行的衣服,你来挑布料。”
两个人一脸通红,好半天,信志才红脸说道:“就找深蓝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么样的,现在也穿什么样的。”
大婶才笑着离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