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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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别怪舅舅翻脸无情了。
    他是爱屋及乌没错,但如果乌不听话,不配合,那就换一个宠,小事而已。
    第572章 师娘前女友(14)
    奚娇娇听着荒帝的话, 心里只想笑。
    怎么可能呢?
    虎毒不食子,这皇帝屠夫把他的小外甥儿当成眼珠子般宠爱,怎么舍得放弃他?
    还没抄家之前, 她作为爹爹最疼爱的女儿,全府上下最得宠的小姐, 比寻常闺阁千金要自由得多, 爹爹从不拘束她外出。
    那次是花灯节, 人满为患, 也最容易惹出事端, 她跟家里的哥哥在岸上游玩, 突然听见一阵骚动,原是湖心的游船出了刺客命案。
    船舫雕梁画栋, 漫扎彩灯, 灯火通明,照得恍如白昼, 岸边行人看得清楚。
    哥哥跟着父亲多次进宫面圣,对天子的面容身姿略知一二, 当下脱口而出,直呼陛下。
    她躲在哥哥身后,将全程打斗看了一遍, 那个身材伟岸的男子绶带轻裘, 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权势人物,未曾想是出手不凡,雷霆万钧, 瞧得她美目流转,小心肝儿怦怦乱跳。
    男人身边跟着个约莫十三岁的少年,正是不服输的性子,刺客不找他,他提着佩剑,非得往上凑。佩剑华美精致,是身份与礼仪的象征,中看不中用的装饰品,他用佩剑去挡刺客的真刀真剑,结果可想而知——只能被当成豆腐似的切开。
    眼瞧着要被刺客砍成葱段儿,少年大喊舅舅救命。
    男人背后仿佛长了眼睛,连腰都没转,徒手接住劈下的剑刃,以虎口溢血为代价,生生折断了剑锋,其蛮力之虎,把刺客也吓得蒙住了,而男人趁此时机,用半截利刃,一把割断了刺客的头颅。
    何等血腥,又何等风采!
    奚娇娇揪着手帕,瞧着目眩神迷。
    哥哥很疼她,最知道小妹的小心思,还打趣着说,若娇娇入宫,定是六宫粉黛无颜色,三千宠爱于一身。
    奚娇娇嘴上说着谁稀罕嫁给老男人,跺着小脚气哼哼走了,而心里难免生出几分遐思。
    她明年十五及笄,陛下也才三十一岁,如狼似虎,春秋鼎盛,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再说,陛下权势滔天,却不曾纳过后妃,想来是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滋味儿,她若是成了陛下的第一个女人,开了荤的男人还不好哄?
    她容貌虽非天仙,但小脸小腰,玲珑莲足,绝对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
    哥哥回家跟爹爹说了后,父子俩开始为女儿筹划皇后之位,并嘱咐她好好绣盖头。
    大盛的女子出嫁,大部分的嫁衣是自己亲手绣的,除非是男方家世显贵,女子嫁入高门,嫁衣则是交由专门的绣娘赶制,女方只需自绣盖头。
    爹爹如此叮嘱,不就是告诉她,她很有可能会成为大盛的皇后吗?
    想着那丰神俊朗的男人未来要将她搂入怀里亲热疼爱,奚娇娇难得沉了性子,欢欢喜喜去绣盖头。等她一过及笄,爹爹跟宰相伯伯上书,让陛下纳妃立后,身边多了个知心冷热的女人,处理政事不是会更加顺遂如意?
    结果是怎么着?
    那男人以妖言惑众、分裂天家父子、动荡朝野为种种由头,撤了宰相伯伯的官职,爹爹也从一品紫衣大臣降为三品绯衣小官,家族声望一落千丈。
    那段时间,街头巷尾全传疯了,都说爹爹是因为她才丢的官,嘲笑她蒲柳之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敢攀龙附凤,攀的还是他们最不近女色的陛下!
    奚小姐是真的敢想!
    那位在六国之中享有倾国倾城美名的姑射公主,对他们陛下一见倾心,更是自荐枕席要给陛下做妃子,可陛下是怎么着?一句色即是空就把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给打发了,害得人家生了好几年的相思病。
    较于才华横溢的姑射公主,奚娇娇是什么人?
    她父亲不过是一品大臣,连爵位都没承袭,本人又爱抛头露脸的,时常混入公子哥的宴席里面,跟男子们打打闹闹,没有一点良家妇女的自觉,就她这样的小骚蹄子,满青楼有的是,陛下又不眼瞎,怎么可能瞧得上!
    奚娇娇又羞又气,躲在阁里不敢见人,颇有些对月自怜的幽怨。
    只是,她还没忧郁个两三天,戴着獠牙面具的血衣密探携着一支军队,气势汹汹到了奚府,把所有男性成员通通带走,女眷则被幽囚在府上不得出入。
    奚家被抄了,只有她一个逃了出来,过上了餐风露宿的生活,养得白嫩的小脚磨出火燎血泡,疼得她想哭都哭不出来。
    经此变故,奚娇娇对罪魁祸首是恨之入骨,现在她看到巫马沛因为她,跟疼他的皇帝舅舅起了龃龉,内心不知道有多高兴!
    她已经想清楚了,既然巫马沛为了她,不惜顶撞他娘跟舅舅,那么,在他心里,自己的份量肯定不轻,她可得好好利用。
    奚娇娇暗自得意,有了这个小傻子在,只要稳稳抱住他的大腿,她非但死不了,还能膈应到那对碍眼的皇族姐弟!
    往远一点想,皇帝屠夫一心一意要把帝位传给巫马沛,等他退了位,没了权,他又能耐她如何?
    到时候,她凭着自己的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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