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2)
“砰”一声,力道之大直接将那小偷扑通砸在地上。
小偷都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翻,又被几个市民摁住动弹不得,搜出几个钱包来。
谢启明懒得管这些事儿,他拎着网兜就要走,却被几个市民拦住。
他们纷纷竖起大拇指夸他,“真是了不起的解放军!”
一个女青年匆忙跑过来,拿了自己被偷的钱包跑过去跟谢启明道谢。
“这位解放军同志,真是万分感谢你。我刚发的工资呢。”她朝着谢启明鞠躬致谢。
谢启明淡淡道:“不必客气。”
他抬脚就要走。
那女青年看着他出色的俊容一怔,随即眼睛一亮惊喜道:“谢团长!”
谢启明蹙眉,瞥了她一眼,“你认识我?”
女青年笑起来,灿烂无比,“对啊,我叫林萍,当年市二中的,您去我们学校做过革命演讲的。”
谢启明挑了挑眉,这么巧么?他居然在这里碰到了林溪同父异母的妹妹。
可实际,他对她们几个都没有任何印象。
他看了她一眼,眼神有点锋利,却没说话,只说自己有事便走了。
林萍望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有一瞬间的失神,她……竟然在这里碰到了谢启明。当初谢启明去她们学校演讲,多少女学生都悄悄爱慕他呢,虽然大家都不敢说出口,但是她知道的。
她现在并不知道谢启明是林溪的丈夫,因为林德金回家只说林溪自作主张结婚了,嫁给一个当兵的,多余的并没有告诉儿女。
林萍看爸爸气急败坏的样子,自己脑补林溪肯定嫁得不好,肯定就一个穷当兵的,说不定还退伍了。
否则爸爸不会那么生气的。
林溪躺在床上居然真的睡着了,醒过来起床穿衣,还啃了两口白面馒头。
她没有手表也不知道几点钟,趴在窗户往外看了看日头,挂在偏西南的位置约莫得三点多。
她把装钱票的布包藏在枕头包里,然后锁门出去逛逛。
市里的确比县城大得多,道路更宽阔笔直,而且是硬化过的路面,不像县城大部分路还是土路呢。
不过这时候市里的建筑也朴素得很,楼房不多,都是三层左右的红砖楼,造型笨拙。除了厂子里盖的筒子楼,民居大部分都是平房,且多半都是砖瓦房,老房子是青砖黛瓦,近几年盖的就是红砖瓦房,不像县城还有一少半的土房子呢。
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就顺着一条街走下去,走着走着竟然觉得熟悉起来。
她一穿来的时候接受信息比较慢,后来记忆融合以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就越来越真实。
等看到眼前熟悉的街道,她甚至有一种她就是原主的感觉。
那些喜怒哀乐、羞辱痛苦,被秋风慢慢地吹拂起来。
林溪沉浸在那种情绪里几分钟,立刻就警醒过来,赶紧跑动起来,把那种负面情绪甩开,免得被影响到。
她去百货商店看了看,屋子比县里大得多,商品也更丰富,有县里买不到的抖抖布和纱巾,还有酱红色的牛皮鞋等等。
不过她没有票也就看看,并不买什么就回去了。
她走到招待所门口的时候,听见几个人在那里讨论工农兵大学的事儿,便也过去听听,看看有没有什么信息。
她刚走过去,就听见有人嗤了一声,“什么举荐啊,还不是看谁有关系谁有钱嘛?”
立刻有人反驳他,“并不是,我们那里就是严格按照政策推荐的!”
“那是因为你是被推荐的,如果你是被挤下去那个呢?你还会觉得纯粹举荐?”那人一扭头看到林溪,就喊道:“这位女同志,你也是要去读大学的吧?”
原来是打嘴架啊!
林溪喜欢看热闹,却不喜欢自己成为热闹本身。
她果断摇头,“不是!”
这时候人群里一人朝她招手,惊喜道:“林干事!”
林溪一眼看过去,对面那人有点面熟,她垂眼一想,竟然是宋哲。
宋哲是那个投机倒把卖棉花的知青,被抓到市场办受教育来着,林溪给他做笔录还给他上过课。
林溪和他寒暄两句,知道宋哲居然被举荐上大学了。
她笑道:“恭喜你啊!”
宋哲散漫地笑了笑,“这不是我帮他们倒腾棉花,解决了不少人家的棉衣问题嘛,他们念着我的好呢,都支持我读大学。”
林溪:“那也是你付出有所回报。”
宋哲给她鞠躬,“那我得感谢林干事,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保不齐得判个三年呢。到时候别说读大学,就算找对象都困难了。”
林溪笑起来,摆手道:“可不是我啊,我是按照杠杠来的,一点都没越线,有我们主任作证呢。”
宋哲也笑起来,问她怎么会在这里。
林溪往那边瞅了一眼,小声告诉他自己跟着谢启明来的,也要去首都读大学。
宋哲眼睛一亮,“那我们就是同学了啊。我在清华,你呐?”
林溪:“我申请的北大中文系。”
宋哲:“那也是同学。”说完他朝林溪伸手,笑道:“林溪同学你好,我是清华
小偷都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翻,又被几个市民摁住动弹不得,搜出几个钱包来。
谢启明懒得管这些事儿,他拎着网兜就要走,却被几个市民拦住。
他们纷纷竖起大拇指夸他,“真是了不起的解放军!”
一个女青年匆忙跑过来,拿了自己被偷的钱包跑过去跟谢启明道谢。
“这位解放军同志,真是万分感谢你。我刚发的工资呢。”她朝着谢启明鞠躬致谢。
谢启明淡淡道:“不必客气。”
他抬脚就要走。
那女青年看着他出色的俊容一怔,随即眼睛一亮惊喜道:“谢团长!”
谢启明蹙眉,瞥了她一眼,“你认识我?”
女青年笑起来,灿烂无比,“对啊,我叫林萍,当年市二中的,您去我们学校做过革命演讲的。”
谢启明挑了挑眉,这么巧么?他居然在这里碰到了林溪同父异母的妹妹。
可实际,他对她们几个都没有任何印象。
他看了她一眼,眼神有点锋利,却没说话,只说自己有事便走了。
林萍望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有一瞬间的失神,她……竟然在这里碰到了谢启明。当初谢启明去她们学校演讲,多少女学生都悄悄爱慕他呢,虽然大家都不敢说出口,但是她知道的。
她现在并不知道谢启明是林溪的丈夫,因为林德金回家只说林溪自作主张结婚了,嫁给一个当兵的,多余的并没有告诉儿女。
林萍看爸爸气急败坏的样子,自己脑补林溪肯定嫁得不好,肯定就一个穷当兵的,说不定还退伍了。
否则爸爸不会那么生气的。
林溪躺在床上居然真的睡着了,醒过来起床穿衣,还啃了两口白面馒头。
她没有手表也不知道几点钟,趴在窗户往外看了看日头,挂在偏西南的位置约莫得三点多。
她把装钱票的布包藏在枕头包里,然后锁门出去逛逛。
市里的确比县城大得多,道路更宽阔笔直,而且是硬化过的路面,不像县城大部分路还是土路呢。
不过这时候市里的建筑也朴素得很,楼房不多,都是三层左右的红砖楼,造型笨拙。除了厂子里盖的筒子楼,民居大部分都是平房,且多半都是砖瓦房,老房子是青砖黛瓦,近几年盖的就是红砖瓦房,不像县城还有一少半的土房子呢。
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就顺着一条街走下去,走着走着竟然觉得熟悉起来。
她一穿来的时候接受信息比较慢,后来记忆融合以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就越来越真实。
等看到眼前熟悉的街道,她甚至有一种她就是原主的感觉。
那些喜怒哀乐、羞辱痛苦,被秋风慢慢地吹拂起来。
林溪沉浸在那种情绪里几分钟,立刻就警醒过来,赶紧跑动起来,把那种负面情绪甩开,免得被影响到。
她去百货商店看了看,屋子比县里大得多,商品也更丰富,有县里买不到的抖抖布和纱巾,还有酱红色的牛皮鞋等等。
不过她没有票也就看看,并不买什么就回去了。
她走到招待所门口的时候,听见几个人在那里讨论工农兵大学的事儿,便也过去听听,看看有没有什么信息。
她刚走过去,就听见有人嗤了一声,“什么举荐啊,还不是看谁有关系谁有钱嘛?”
立刻有人反驳他,“并不是,我们那里就是严格按照政策推荐的!”
“那是因为你是被推荐的,如果你是被挤下去那个呢?你还会觉得纯粹举荐?”那人一扭头看到林溪,就喊道:“这位女同志,你也是要去读大学的吧?”
原来是打嘴架啊!
林溪喜欢看热闹,却不喜欢自己成为热闹本身。
她果断摇头,“不是!”
这时候人群里一人朝她招手,惊喜道:“林干事!”
林溪一眼看过去,对面那人有点面熟,她垂眼一想,竟然是宋哲。
宋哲是那个投机倒把卖棉花的知青,被抓到市场办受教育来着,林溪给他做笔录还给他上过课。
林溪和他寒暄两句,知道宋哲居然被举荐上大学了。
她笑道:“恭喜你啊!”
宋哲散漫地笑了笑,“这不是我帮他们倒腾棉花,解决了不少人家的棉衣问题嘛,他们念着我的好呢,都支持我读大学。”
林溪:“那也是你付出有所回报。”
宋哲给她鞠躬,“那我得感谢林干事,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保不齐得判个三年呢。到时候别说读大学,就算找对象都困难了。”
林溪笑起来,摆手道:“可不是我啊,我是按照杠杠来的,一点都没越线,有我们主任作证呢。”
宋哲也笑起来,问她怎么会在这里。
林溪往那边瞅了一眼,小声告诉他自己跟着谢启明来的,也要去首都读大学。
宋哲眼睛一亮,“那我们就是同学了啊。我在清华,你呐?”
林溪:“我申请的北大中文系。”
宋哲:“那也是同学。”说完他朝林溪伸手,笑道:“林溪同学你好,我是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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