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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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感觉到一股羞耻的感觉。因为这个原因,她从小到大从未参加过演讲比赛,也从未代表过班级或者发表优秀毕业生的言论。
    这是她的缺点,也是她的短板。
    容卉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慢慢来,名气不重要,重在参与。
    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深呼吸了一口气,容卉站在讲台上,面对台下的同学们,开始了她的演讲:
    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反对校园霸凌,守护校园和平》。
    我曾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只读圣贤书,从不知道原来在宁静的学校会发生校园霸凌的事件。
    我以为的学校是和平的,是宁静的,是培养学子们的圣地,也是一方净土,或许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的缘故,才让自己的想法这么简单。
    其实在世界各地,每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我们华国近年来也一样,就隔壁城市c市,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上网看新闻?发生了一件让人十分震惊的校园霸凌事件,某高中的几名女生因为跟同班同学武某发生了语言冲突,她们就把武某拖到学校后面的公园内进行群殴,还效仿网路中打人的视屏,把殴打过程拍摄下来上传网络。
    这对武某造成了极大的心里伤害,让武某每次想起这件事情,就大哭不已,甚至在家里吞了安眠药。
    幸好被武某的家长及时发现,被送完医院,才捡回了一条命。
    打人者固然爽快,发泄了一时的怒气,可他们不知道的,如果对方以法律形式起诉她们的话,那她们以后的人生即将留下一个污点。
    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45条(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46条(二)殴打,伤害采集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
    第47条(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我刚才举的例子,如果武某的家长用法律武器起诉那几名女生的,恐怕这几名女生就有牢狱之灾。
    其实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它不仅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的影响我们的心里健康。
    被欺负的同学,且不说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跟生活,有些个别的,或许还会产生厌世的心里,或者还存在着报复的心里。还有些“受害者”会转学,这些都对一个学生产生了学业上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底线,每个人都有心里承受不住的时候,只是有的时间来得慢,有的来得快。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都是生命的独特体,缺少了哪个,哪个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我希望受到欺负的同学们能够为自己站起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你的懦弱只会助长他人的气势,要学会反抗她们,而不是一味地忍受着她们的欺负。还有我想告诉那些总是喜欢以欺负别人为乐的人一句话,生而为人,务必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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