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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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
    百灵可不管这些,把艾斯抛到脑后,就带着廖清欢去了后面的草坪,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过去,远处的森林看起来都比较小。
    她不知道这草坪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踩在上面并没有污泥出来,只能感觉到脚下松软。
    而不远处还有一些羊,并且戴着帽子的男孩子带着几条黑狗放牧。
    空气太清新了,这些年廖清欢一直待在酒楼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间。
    去两次京城,一次是被带过去的,一次是顺子考试。就算是玩,也没什么时间玩,着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赶。
    那会她还是饭店的厨师,不能请那么长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还需要上课,更不可能在外面玩痛快了再回去。
    现在酒楼回来了,她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可照样还是忙,肚子的孩子让她时常疲惫。刘红星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决。
    她不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楼上,要不是怀上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她还想把酒楼再扩充,想再带几个师傅出来。
    家里的酒楼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大的,据说当初就一个门脸,是慢慢扩张,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她没有要把酒楼弄多大的心思,也没想让酒楼多有名气。她只是想慢慢发展,给自己找点不一样的事情做。
    现在酒楼生意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海城但凡是有点钱的人,都愿意上酒楼吃饭。
    门口的队伍饭点之前就能排得长长的,但能进来吃的少之又少,往往前面进来的后面的人只能失望的离开。
    虽然酒楼这个状态很好,但廖清欢并不希望一直是这样,时间长了,大家就会认为聊家酒楼很难排队,渐渐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再一个就是当初她爷爷说过,以他们的家底,想随便出去玩都行,但为什么还要一代一代的往下传,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守着店?
    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挣钱了,而是传承。
    酒楼的传承不像手艺活,找几个徒弟,一代代的传下去。但酒楼的基地不一样,它除了需要徒弟,还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场的客人。
    捧场的客人可以变换,但必须有人捧场。
    让客人捧场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并且觉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场的客人每次来都进不去的时候,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来了。因为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新鲜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这并不是说廖清欢对自家酒楼的手艺不自信,只能说他们是厨师,可不是神仙,不会真让所有吃过的人记一辈子。
    但她能做到让所有客人满意吗?没办法,她也做不到,众口难调这个词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传承的人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是奠定酒楼的基调,或许确定酒楼的风格。她也想给酒楼带来不一样的发展,那就从扩大店面这一块开始。
    至少,不会让那么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尽可能多的让客人们尝到他们廖家酒楼出的本帮菜。
    只是在做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这第三个孩子安安稳稳的生下来,之后再做打算。
    至于年纪,她还年轻呢,出来百灵都以为她十八岁,所以,十八岁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灵注意到廖清欢的眼神有些飘忽,显然是在想什么事情,她没有打扰,而是注意廖清欢的脚下,怕她摔倒,也担心会有什么虫蛇出来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孕妇。
    等廖清欢回神,继续投入到天朗气清的享受中,不远处有几个人骑着马过来。
    都穿着英俊帅气的骑装,挥舞着马鞭的样子潇洒逼人。
    马蹄踏在草地上,跑过来的姿势非常漂亮。
    她和百灵站在一起看着那些人,边上几条黑狗摇着尾巴跳来跳去。
    “看看这些年轻人多厉害啊,当年我丈夫骑马还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马的情形我还记得,腿都在发抖。那时候我就在想,瞧瞧这可怜的华夏男人,实在是太弱小可怜了,我以后要保护好他。”
    百灵用她咏叹调一般的嗓音夸张的咏唱出来,逗得廖清欢捂着唇笑。
    她那些徒弟,还真没骑过马,被马吓到腿脚发抖太正常了。
    “不过我后来听说他一个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这个华夏男人可没有那么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百灵又补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许勺救了全船的人,后来知道了,便对许勺改观。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亲希望她嫁给许勺,当时的她并不愿意。发现他骑马害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等知道许勺的事迹,她就觉得自己应该嫁给这么勇敢的男人。
    事实上,她这个决定做得很好,婚后的生活异常幸福,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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