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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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的一群人。
    弘星用一口奶汤,乐呵:“历史上最早的讼师,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邓析。邓析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最后被当政者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年羹尧,你认为,邓析有罪吗?”
    年羹尧一动不动,整个人跟一个雕塑一样,好一会儿,他回神,眼里精光一闪。
    “回皇上,臣认为,邓析有罪。”
    “哦?”
    “讼师只负责写状子,已经是民间一大害。臣听说,西洋自古罗马古希腊起,律法中有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西洋律师地位崇高,然,玩弄律法,挑起事端,是为弄臣……”
    年羹尧的看法,一是因为他是臣,他忠于当权者——皇帝,也是所有通晓西洋律法的大清人的看法。
    西洋和东方大不同,乃是城邦社会,城邦之间重视法治和程序保障,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常代表当事人与对方或官府进行诉讼,讲求和希腊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
    辩护过程中,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辩护人应运而生。
    大约一千年前,充当辩护的人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从盛极一时,到受到权利的限制,到形同虚设,再到英国大革命,平均主义派领袖李尔本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律师行业复兴,细分为两类,讼务律师和事务律师……
    年羹尧很是不屑:“都是玩弄律法,在老百姓的伤口上取血撒盐巴的人。”
    弘星安静地听完,也没反驳。再抿一口奶汤,回忆他曾经看过的,李尔本写的《人民约法》一书。
    “世人都说讼师是害群之马的‘社会赘疣’。《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到了宋代,衙门每结案之前,必先鞭打讼师……”
    “大清的税赋改革后,太多太多的商人找到讼师,试图钻律法的空子,逃税避税……朕也不喜欢他们的行为。
    朕不喜欢,朕也要给予他们一个存在的机会和空间。年羹尧明白吗?”
    年羹尧心里一动,起身行礼,恭敬地回答:“皇上仁慈。”
    “这不是仁慈。”弘星看他一眼,示意他坐下来,“律法有空子,说明律法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年羹尧愣愣的,奇异地,他明白了少年皇帝的意思。
    问题出现,要想办法解决,客观对待,而不是打压和抵触。同样的,老百姓找到讼师,讼师挑拨闹事……说明他们有自己的诉求,诉求一般都不对,甚至是祸害地方和破坏国家安稳,但他们,也是大清人。
    制定律法的人要改进,执行人要改进。
    年羹尧沉默好久,终于说道:“皇上,臣明白。”
    “哦?”
    “自从作坊出现,大清的人口流动急剧增加,来自周边邻国的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西洋人更是积极谋求大清户籍,在大清定居……
    人们脱离家族甚至家庭,没有血缘的陌生人在一起做事,没有情分,不讲道德,律法是最好的方式。”
    弘星乐出来:“难得年羹尧看得明白。满朝文武都认为,讼师是妨碍官员断案子处理公务的‘异己’,可是,时代大势就是如此。未来的大清人,也需要有人代为打官司,作为见证等等。”
    “无视问题,并不能让大清变得更好。就好比消灭愚弄穷人,并不能消灭愚弄贫困一样。新的问题出来,而我们不能逃避。”
    年羹尧沉默。
    新的问题出来,有人只求维持稳定,至于后面的大危机,自有后人承受。有人甚至看都不看,只求自己活着的时候活得好就行。
    这个世界上,很多很多的人,大多数的人,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包括绝大部分的士人,都无视客观问题,都在并未真实存在的故事里发泄,在现实中苟且。
    可他们的皇帝希望做一些事情,希望大清能有一些人,能站出来,能真正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领着其他人一起变得更好,至少问题不是恶化,至少不是无视。
    脚踏实地地做事情,做实事,做正事,且有一点点勇敢,有一点点聪明。
    君臣两个一盘棋结束,年羹尧起身告退,目光坚定。
    有些事,功成名就也好,千古唾骂也好,总要有人去做。
    年羹尧作为世家子弟,高等官员,不是长子有继承家业宗祠的负担,不是纨绔吃喝玩乐,他有才华有能力清廉奉公,可他对于中下层人,骨子里也是人上人的优越,彬彬有礼、疏离冷漠。
    可是皇上说,大清国的深入改革,需要匠人站起来,需要医者甚至仵作都站起来,需要普通老百姓都明事理,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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