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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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雁都没时间去实地问问,这些消息都是从顾客嘴里拼凑出来的呢。更别说接送孩子上课了。
    也是赶巧了,一个巷子里住着隔了三家的邻居,房主姓霍,叫霍兴家,是光复路上国营二商店的主任,女主人是居委会的,家里三个孩子,最小的是计划生育前一年出生的,比小风大一岁。人家孩子在少年宫学围棋,家里老人都退休了每周接送孩子上下学。霍家人不错,很和善,也是老主顾了,特别是雪雁开始卖粥之后,每天都是趁着雪雁没出摊之前来买几份粥。本来就是邻居住着,一来二去的,都处得不错。听说雪雁给孩子报了武术班,就说顺便帮着接一下就行。
    他们住得这一片儿,离着哪里都不远,是整个c市最繁华的地方。少年宫就在得胜公园里面,走路也就二十分钟。
    有人帮忙,可是省了心了。
    雪雁只在头一天上课的时候,抽了半天的时间,跟着一起去交了报名费,顺便看了一下学习环境。就没在操过心了。
    之后霍家一个月一坛子咸菜,每天早上半盆子粥,直接给送上门。她就是做这个生意的,说起来,这些个东西,也不值什么,粥就是做的时候多放两舀子水的事儿。咸菜就更不算什么了,都是胖姐摊子上剩下的菜,歪瓜裂枣卖不掉,不要钱的。自己就是搭上点儿盐和调料,最大的成本就是咸菜坛子。但是霍家人很领情。雪雁给送了两回咸菜之后,就不好意思了,人家也不说不要了,而是自家买了坛子,买了菜,说老人就爱吃那两样儿,便自家不会做,让雪雁帮着做。
    那就做吧。人家不用觉得欠的人情太大,自家也不费事,挺好。
    雪雁自己都没想到,本来是为了卖粥搭送的小咸菜,居然帮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起因也是在霍家。
    别看霍兴家人家只是一个商店的主任,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干部。时不常的也要去区里开会的。他们这一片儿是得胜区,繁华嘛,gdp高,人多,事儿也多。又是这么个历史转折的时期,会也就挺多。这会儿的政府食堂,那还是相当的节简的。工作餐最常吃的就是面条儿。就这,对好些个人来说,都是改善生活了。可这面条儿再好吃,老吃也腻。
    有一回开会,霍兴家就从家里带了一小罐咸菜,这不是夏天了嘛,青菜就下来了,黄瓜是最不值钱的时候,他们家这个月就买了二十斤黄瓜让雪雁给腌上了。他就拿着那黄瓜去开会,就着面条,下饭。那黄瓜是酸甜口儿的,盖子一打开,清新味儿飘得同桌得都闻得流口水。都跟着分享。
    其中就有得利饭店的经理,就留了心了。过后就跟霍兴家打听这咸菜,问出来是雪雁做的。就找上门了。开口就要雇雪雁到得胜饭店做咸菜师傅,一个月工资八十六。如果咸菜卖得好,还能有奖金。
    那雪雁是肯定不会干的。一个月八十?还得每天绑个死身子上下班?就图个稳定啊?她现在一个月小一千的挣着,不好吗?又不傻。
    经理一看说不动雪雁,脑子里一算,大概齐也就有数儿了。都是业内人士,就凭雪雁这个手艺,那一个月怎么着也不会挣得少于三百块钱。人家这是看不上那点儿工资,可是员工工资就那么些,他权力范围内,给不起更高的价儿了。
    “那这么着,小丁儿,你看这么样行不行,你一个礼拜给我送二百斤咸菜,我也不挑品种,你做什么就给我送什么就行。一斤咸菜我给你按一块钱算。成不?还有你这个茶叶蛋,每天给我送两百个,我按一毛钱一个的价格给你。怎么样?”请不起人,买东西的权力还是有的。
    这个可以有!
    第21章
    夏天什么最便宜?
    你要是让农村大爷大妈回答, 那一准儿就是菜。
    七八月份,家家园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菜。最最大众的几样,黄瓜、茄子、豆角,要是有人收, 自家吃不完的东西还能卖钱?那可是真正的外块。给钱就卖的, 还会觉得捡着钱了似的。
    文强从六月园子里的菜能吃了开始,每次往省城送鸡蛋送小米, 就顺带着给他姐送菜, 自家的三十多亩地,今年一半种菜, 另一半全是种的小米。一棵玉米没种。
    雪雁接了得胜饭店的活儿, 就不好再占胖姐的便宜, 而且那是国营的大饭店, 接待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 再给送烂菜叶子做的咸菜,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就让文强给她收菜,也不挑是什么,能收上来什么就要什么, 什么便宜就收什么。今儿黄瓜便宜,就收黄瓜,明儿茄子便宜就收茄子。家里的小卖店也开起来了,一家三口搬到后院住,把三间前门房都改成了小卖部。文强来回着往县里跑进货, 孙兰英在家看店, 种地的时候忙不过,老两口也能帮着照看。雪雁说要收菜,文强都不用再各处跑着收, 直接把话头儿传出去,让往家里送就行了。小卖店开起来之后,鸡蛋都不用跑着收了,直接比公销社高一厘钱收,每天都不少收。有那脑子活的,自己骑个自行车下屯收货,回来再卖给文强,一个月也能挣上十块二十块的。这可是农闲时候的外块,不少了。
    零零散散,十里八村的都往文强小卖部送菜送鸡蛋,一天也能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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