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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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清的性子可没有周娘子圆润,她咄咄说道:“翁大人不过一个官学训导,竟然就要用我的婚事许我哥哥锦绣前程,是置齐国这些达官贵人于何地?翁大人自诩赖教谕密友,但翁大人莫要忘了,我哥哥可是三军都尉许绍烨的好友,许都尉可是卿大夫最疼爱的儿子,若翁大人要因为拒婚一事为难我哥哥,给他小鞋穿,那我肯定要到许都尉跟前告状去的。”
    周清说完不再理会翁以睿,拉着周娘子往外走去:“娘,我们走。”
    周家母女走了,碰了一鼻子灰的翁以睿黑沉着脸。
    他是低估了周娘子这个妇道人家,还是高估了她呢?
    翁以睿一时没有厘清思绪,那边厢,刀子匠的徒弟已经来请他。
    翁以睿来到翁策的屋子,只见翁策已经在床上昏迷了。
    刀子匠一边擦拭一把用金与铜的合金制成的,呈镰状弯曲的利刃,一边对翁以睿说道:“将那两颗球挤掉了,也将未去干净的余势都去了,也用苦猪胆糊了伤口,好好休养数月,伤口我已经处理得很漂亮,以后撒尿不会洒一裤子,只是,翁训导,你之前是哪里找来的刀子匠,这手艺也忒差了。”
    翁以睿抿唇不说话,那是李月舒的手艺。
    一想到李月舒的死,翁以睿心情更加沉重。
    翁策净身,李月舒惨死,王孝健下了大牢,这王家大宴办的
    见翁以睿不说话,刀子匠也不再纠缠,只是说道:“这孩子日后要送到宫里?”
    翁以睿说道:“再说吧。”
    刀子匠便说:“我在宫里还是认识些有头脸的太监的,这孩子要是进宫,你只管同我招呼一声,我去给你张罗个有势力的太监,让这孩子去拜山头。”
    翁以睿虽是小小训导,但八面张罗,哪方面都认识些人脉。
    翁以睿奉上一包银钱,刀子匠也不客气,接过银钱,再次同翁以睿说道:“有需要就吩咐我一声,官学里你有头脸,宫里我有头脸,咱们互相帮衬着,别客气。”
    送走刀子匠师徒俩,翁以睿坐在床前看着翁策,糟心,还是去把翁策的父母接来照顾翁策吧,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向二老说翁策的遭遇。
    翁以睿决定了,还是瞒着。
    ……
    齐王的宫殿里深夜还亮着灯,寝殿内只有齐王和丹枫,就连冯吉也没有入内,只在门外守着。
    齐王穿着长长宽宽的寝衣,长发披肩,看起来有一股阴柔之美。
    丹枫则依然是骁卫打扮,与齐王的美截然不同。
    齐王说道:“阿枫,你去看了李月舒的尸身后有什么想法?”
    “如果不是长公主已死,微臣会以为凶手是长公主。”丹枫如实说来。
    是的啊,世界上只有长公主会这种杀人手法,可是她十二年前就已经死了,被昌京那位毒杀的。
    许向楚袖子里一只拳头紧握起来,这个世界上除了长公主,还有谁会这种杀人手法啊?
    “阿枫,你去将今日宴会上所有参加的人员全部密查一遍。”
    丹枫得令:“是,大王。”
    第44章 夹心饼
    看到大家留言说和离的事,我在这里纠正一下,沈昌平和王孝健不是和离,是属于呈诉离婚。
    ……
    顺道科普一下古代的离婚制度:
    1.出妻制度。
    这个大家最熟悉了,只要女子犯了七出之一,男子就可以强制休妻。
    七出的理由:一是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二是不生儿子,三是与人通.奸,四是妒忌,不准丈夫纳妾,五是患恶疾,严重传染性疾病,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六是多言,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七是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会被认为是盗窃,这些都是休妻理由。
    《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
    2.和离,相当于现在的协议离婚,我们平常说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说的就是和离。
    ……
    3.义绝,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之间,或者跟对方的亲眷之间发生了殴斗、杀害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官府断义绝而不服从的人,要受到处罚。
    ……
    4.呈诉离婚制度。
    这个相当于现在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只不过在古代是由官府来判决。
    只要发生特定事由,便可向官府呈诉离婚,由官府处断是否离婚。
    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亡,或者丈夫夫逃亡三年以上,或者丈夫逼妻为娼,或者家翁欺奸儿媳等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向官府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
    那我们昌平小姐与王孝健的离婚就属于最后一种,王孝健涉及与寡嫂不伦、又涉嫌谋杀,沈家就向官府呈诉离婚。
    关键,昌平小姐的父亲是沈司空,温郡守不可能不判离婚。
    所以昌平小姐这婚等于是起诉离婚,官府判离,而不是和离。
    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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