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2)
道绣什么花样。
她凝神苦想了半天,季明烨的皮相是十分过得去的,寻常花样总显得俗气,非得要个不一样的才好。
突然,林纸鸢灵光一闪,既然这风毛是狼毛,干脆就在大袄上绣一只狼首,穿出去肯定气派。
她打定主意,就要画花样子。
可林纸鸢在画费了三张纸,愣是没画出自己满意的花样。
花草虫鱼林纸鸢信手拈来,唯独这狼首十分难画,不管林纸鸢刻画得如何细致入微,始终比不上季明烨后背上那只狼首来得有气魄。
季明烨缓步踱了过来,眼睛一瞥:“哟,这狗头还挺威风。”
林纸鸢算是明白那天八目的心情了,她嘟着嘴巴,说道:“这可是要绣在你的大袄上的,我都这么尽心了,你还笑我。”
季明烨心中一动,笑道:“那就不做了呗,狼毛最是保暖,寒冬腊月穿着都要出汗,现在都早春了,你做它干什么。”
林纸鸢坚持不懈的开始画第四张纸:“不能穿就留着下个冬天穿呗,衣裳不嫌多,日子还长着呢。”
见季明烨默然无语,林纸鸢突发奇想:“要不,你脱下衣裳给我看看,我对着你后背上的狼首画。”
季明烨嘴唇一勾:“不知羞。”
说罢接过林纸鸢的笔,只用了寥寥几笔,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首便浮现在纸上。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季明烨,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她拿着画左看右看,这狼首运笔简单,线条极粗又形神具备,是极适合刺绣的花样子。
“季明烨,你还会画画呀?”
“以前...带着八目卖过年画,就会一点。”
岂止是会一点,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扯出几张宣纸,说道:“你不拘什么再画些来,就要刚才那种简单又传神的画法。”
季明烨抬手又是几笔,画了些海水,刀剑,琴笛之类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又大气又有新意,和闺阁女儿画出来的花样子截然不同,用在男子的服饰上定然是不错的。
林纸鸢越看越喜欢,她拍了拍季明烨的肩膀,笑道:“以后我出门当绣娘,你在家里闲不住的时候,就给我画些花样子,我们俩何愁积攒不下银钱!”
她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开心的说道:“等我们自己赚了钱,就去买地,盖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院子,你不想在林家镇住,我们就买远些,干脆就和春香小顺去做邻居,平时我在绣房里干活,到了淡季我们就一起出门打猎。”
林纸鸢越想越美,自顾自的说完了,她便拿来绣绷,一点点将花样描了上去:“我可得快点将大袄做好,还有几天就到了我和舅舅约定的日子了,等我进了绸缎庄,就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做这个了。”
季明烨看着林纸鸢欢欢喜喜,忙忙碌碌的模样,倒像是他们之间有万年不散的宴席。
这让他怎么开口说走?
其实,不光是林纸鸢满足于现状,季明烨对当下也是极喜欢的,周围的细作不知道为什么都撤走了,眼前的岁月静好几乎让他生出一场错觉,仿佛他可以就这样和林纸鸢生活下去。
可能是老天惜他苦志,将这一段美好的时光借给他的吧,但有借就有还,他身上背负着的东西总归是要去了结的。
想到这里,季明烨狠下心来,从安顿好她的层面开口说道:“你刺绣技艺精湛,若是有机会,便和你舅舅出来单干吧。”
林纸鸢抬起头来笑道:“我以为我想得就够长远了,没想到你比我想得还远些,我连绸缎庄都还没进去呢,就想着单干?”
看季明烨脸色略有些阴沉,林纸鸢停止了打趣,正色问道:“可是有什么缘故么?”
季明烨沉声回道:“我感觉,锦绣绸缎庄的王掌柜,不是什么好人。”
她凝神苦想了半天,季明烨的皮相是十分过得去的,寻常花样总显得俗气,非得要个不一样的才好。
突然,林纸鸢灵光一闪,既然这风毛是狼毛,干脆就在大袄上绣一只狼首,穿出去肯定气派。
她打定主意,就要画花样子。
可林纸鸢在画费了三张纸,愣是没画出自己满意的花样。
花草虫鱼林纸鸢信手拈来,唯独这狼首十分难画,不管林纸鸢刻画得如何细致入微,始终比不上季明烨后背上那只狼首来得有气魄。
季明烨缓步踱了过来,眼睛一瞥:“哟,这狗头还挺威风。”
林纸鸢算是明白那天八目的心情了,她嘟着嘴巴,说道:“这可是要绣在你的大袄上的,我都这么尽心了,你还笑我。”
季明烨心中一动,笑道:“那就不做了呗,狼毛最是保暖,寒冬腊月穿着都要出汗,现在都早春了,你做它干什么。”
林纸鸢坚持不懈的开始画第四张纸:“不能穿就留着下个冬天穿呗,衣裳不嫌多,日子还长着呢。”
见季明烨默然无语,林纸鸢突发奇想:“要不,你脱下衣裳给我看看,我对着你后背上的狼首画。”
季明烨嘴唇一勾:“不知羞。”
说罢接过林纸鸢的笔,只用了寥寥几笔,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首便浮现在纸上。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季明烨,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她拿着画左看右看,这狼首运笔简单,线条极粗又形神具备,是极适合刺绣的花样子。
“季明烨,你还会画画呀?”
“以前...带着八目卖过年画,就会一点。”
岂止是会一点,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扯出几张宣纸,说道:“你不拘什么再画些来,就要刚才那种简单又传神的画法。”
季明烨抬手又是几笔,画了些海水,刀剑,琴笛之类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又大气又有新意,和闺阁女儿画出来的花样子截然不同,用在男子的服饰上定然是不错的。
林纸鸢越看越喜欢,她拍了拍季明烨的肩膀,笑道:“以后我出门当绣娘,你在家里闲不住的时候,就给我画些花样子,我们俩何愁积攒不下银钱!”
她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开心的说道:“等我们自己赚了钱,就去买地,盖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院子,你不想在林家镇住,我们就买远些,干脆就和春香小顺去做邻居,平时我在绣房里干活,到了淡季我们就一起出门打猎。”
林纸鸢越想越美,自顾自的说完了,她便拿来绣绷,一点点将花样描了上去:“我可得快点将大袄做好,还有几天就到了我和舅舅约定的日子了,等我进了绸缎庄,就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做这个了。”
季明烨看着林纸鸢欢欢喜喜,忙忙碌碌的模样,倒像是他们之间有万年不散的宴席。
这让他怎么开口说走?
其实,不光是林纸鸢满足于现状,季明烨对当下也是极喜欢的,周围的细作不知道为什么都撤走了,眼前的岁月静好几乎让他生出一场错觉,仿佛他可以就这样和林纸鸢生活下去。
可能是老天惜他苦志,将这一段美好的时光借给他的吧,但有借就有还,他身上背负着的东西总归是要去了结的。
想到这里,季明烨狠下心来,从安顿好她的层面开口说道:“你刺绣技艺精湛,若是有机会,便和你舅舅出来单干吧。”
林纸鸢抬起头来笑道:“我以为我想得就够长远了,没想到你比我想得还远些,我连绸缎庄都还没进去呢,就想着单干?”
看季明烨脸色略有些阴沉,林纸鸢停止了打趣,正色问道:“可是有什么缘故么?”
季明烨沉声回道:“我感觉,锦绣绸缎庄的王掌柜,不是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