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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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锦西有些恍惚。
    莫不是受伤了,就爱胡思乱想了?
    他动了动脚,因为吃痛皱起眉。
    不对啊,他伤的是脚,又不是脑子。
    “三叔别乱动,当心扭伤加重。”这一次,冯橙是真心实意的关心。
    无论怎么气三叔给家族招祸,感情在那里摆着。
    冯锦西这才感觉侄女正常了,笑着问道:“橙儿怎么这时候过来了?”
    冯橙微笑:“昨夜不是下了一场大雪,想着踏雪寻梅来着,走着走着想到三叔,就过来了。”
    踏雪寻梅?
    冯锦西因这四个字心跳快了好几下。
    “园子里不就那么几株梅花,有什么看头。”为了掩饰心虚,冯锦西随口道。
    “是啊,就是觉得没看头才来找三叔的。”
    冯锦西:?
    “三叔应该知道那些赏梅花的好去处吧?”
    冯锦西不得不点头:“嗯。”
    冯橙有些遗憾:“本想着要三叔带我去,谁成想三叔扭了脚。”
    冯锦西呵呵笑笑。
    打死也不能让大侄女知道他已经去过了。
    “对了,三叔,你的脚怎么扭伤的啊?”
    冯锦西笑容一滞。
    “就从酒馆出来时滑了一下,这不是下雪了吗。”
    “三叔喝多了?”
    冯锦西眼神微闪:“没喝太多,纯粹不小心。”
    “三叔以后出门可要小心啊,据说今年雨雪多。”
    冯锦西一愣:“还有这种说法?橙儿听谁说的啊?”
    “祖父说的。”
    冯锦西摸摸鼻子,不敢问了。
    “三叔,京城最好的赏梅去处是哪里啊?”
    “千云山梅花庵旁的梅林,是京城最好的赏梅去处。”
    冯橙轻轻扬了扬眉梢。
    三叔倒是没有哄她,今日他就是在千云山的梅林与那名叫杜蕊的女子相遇的。
    “那我明日去玩玩。”
    冯锦西一听,赶忙劝阻:“千云山有点远,去的人也杂,还是等我好了带你去吧。”
    冯橙唇角微勾。
    当然杂了,文人墨客,花魁行首,应有尽有。
    “不算远啊,都没出城。”
    “主要是人杂。”唯恐侄女乱跑,冯锦西觉得脑壳疼。
    “我带着小鱼。”
    “去小青山你还带着小鱼呢,不也出事了。”想到冯橙在小青山遇险的事,冯锦西依然后怕。
    冯橙摊手:“去小青山就算三叔跟着,还是躲不了啊。”
    冯锦西脸一板:“总之等我好了带你去,不许一个人乱跑。”
    冯橙犹豫了一下,勉强答应下来:“那好吧,等三叔好了一起去。三叔可不能骗我。”
    冯锦西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我骗你干什么。”
    “那三叔好好养着,我先回去了。”冯橙起身。
    “回吧,回吧。”少年一直紧绷的心弦总算松懈下来。
    他维持叔叔的尊严容易嘛。
    冯橙又坐了回去,细细打量小叔叔。
    冯锦西心中发虚:“看什么?”
    还不赶紧走。
    少女蹙眉:“我怎么觉得三叔不欢迎我,巴不得我赶紧走?”
    “没有的事!”冯锦西飞快否认。
    “真的?”
    “真的!”
    冯橙嫣然一笑,施施然起身:“那我走啦。”
    终于熬到大侄女走人,冯锦西擦了擦额头薄汗。
    这什么破侄女啊,越来越精了。
    冯橙回到晚秋居,笑意一收,有些心累。
    三叔扭了脚短时间不能出门,虽说能得一时安稳,可也让她找出那名女子的时间陷入了凝滞。
    毕竟到现在她无法确定那名叫杜蕊的女子就是害了整个尚书府的人。
    用不了一个月,就要到庆春二十五年的春日了。
    “白露——”
    白露走过来:“姑娘您吩咐。”
    “那些御赐之物中是不是有活血膏?”
    东西是白露整理的,她自然很清楚,闻言不假思索道:“有呢,一共有六瓶上好的活血膏。”
    “取两瓶给三老爷送去。”
    冯锦西正准备吃饭,就听小厮禀报说晚秋居的白露来了。
    “三老爷,姑娘让婢子给您送活血膏来。”
    冯锦西看到两瓶活血膏上的贡品标志,登时感动了。
    多好的侄女啊,等脚好了,他第一时间就带侄女去赏梅!
    许是少年人恢复快,也或许是御赐的活血膏起了一些作用,在过年前几日,冯锦西的脚就好利落了。
    恰恰下了一场大雪,入眼一片片银装素裹。
    冯锦西履行承诺,带着冯橙前往千云山踏雪寻梅。
    千云山不是那种险峻山峰,而是比较缓的山丘。
    还在山脚下,就能看到一片片深红浅白如云如雾的梅林。
    等冯橙下了马车走过来,冯锦西笑道:“现在梅花开好了,之前我来的时候可不见多少开花的,寻了好久——”
    后面的话在触及到少女古怪的目光时戛然而止。
    “三叔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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