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壶中仙 第100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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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轮不到?让他们把地方让出来不就行了!”丽华晃着一头卷毛,脸上的表情很不服。
    雾原秋也没办法给她再解释了,这学校又不是他说了算——他倒想占了学校的道场,那里有屋顶有空调,但剑道社、空手道社等社团早就占好了,更是人员众多,于情于理都没他什么事儿。
    他忍了两忍,终于没忍住,也管不了这是润姿屋的股东了,训斥道:“没有为什么,闭嘴,吃饭!嫌这里太热,以后就去食堂自己吃,那里有空调!”
    “哦!”丽华被骂了一句就老实了,低头老实啃饭团。
    千岁倒是也抬头看了看中午正猛烈发散热量的太阳,轻声道:“犬金院说得也没错,这里是有些热了,以后训练都不太方便,一动弹就会出一身汗吧?”
    雾原秋无奈道:“但咱们也没别的地方去。”
    千岁点了点人头,说道:“咱们有四个人,可以成立一个正式社团,也许能从学校要到一间空置教室或是仓库当聚会地点。”
    “成立社团吗?”雾原秋觉得这主意不错,虽然现在和三知代对练已经没那么重要了,练习场不是很急需,但仍然时不时要保持一下手感和状态,切磋一番,那有个正经又凉快的地方当然好。
    他想了一会儿,笑道:“那我回头去问问?”
    千岁摇头道:“还是我去吧,我和老师关系比较好,看看能不能给咱们找间屋子。”
    丽华又来了精神,马上举手道:“那我也帮帮忙吧,我爸爸给学校捐了很多钱,学校该给我分配一间单人教室!如果学校不同意,就让我爸爸再给学校捐一笔钱!”
    当你爹真倒霉!
    雾原秋默默吐槽了一句,但没说出来,反正丽华她爸爸是个女儿奴,又对这女儿颇有亏欠之心,丽华要是找他去吵闹,说不定他还会喜滋滋地高兴。
    再说了,要是真能成立社团,别管什么名目,学校本就应该尽量提供活动场所的,又不违法违规,就让她们折腾去吧!
    他略过了这话题,不过想起自己也要搬家的事了,顺嘴问道:“对了,我最近也要搬家,你们认识房屋中介吗?”
    千岁和三知代摇了摇头,她们本身不认识房屋中介,虽然可以找家里帮忙,但这种小事没必要。
    雾原秋也不在意,他本来就是随口问问,主要是他要找的房子要求比较多,地点、格局、交通和邻居都有限制,希望能找个靠谱的熟人办事——房屋出租出售中介这一行听说水很深的,经常有人被坑。
    但没有也没关系,就随便找一家,多花点时间,多上上心,仔细看看房好了,也没什么妨碍。
    他笑道:“那我回头自己找找吧……”
    丽华不满起来,抗议道:“为什么不问我?”
    雾原秋讶然道:“你认识?”
    “我不认识啊,那种小人物我怎么可能认识!”
    “那你叫唤什么!”
    丽华理直气壮道:“但我知道哪里有现成的房子啊,我住的房子就是我爸爸给我挑的,你从挑剩下的里面找一幢不就好了?”
    她是雾原秋最好的朋友,要照顾他的衣食住行,本来还是有点困难的,但现在雾原秋也要搬家就好说了,直接把雾原秋搬到她对面就住就好了,这样她就可以日常监督他吃饭睡觉。
    这主意不错,十分方便,丽华说完了,自己都有点小兴奋了,叫道:“把要求告诉我,明天就能带你去看房子!”
    第一百五十五章 你是想弄死我吗
    “一户建”是日语中特有的一个名词,通常指的是独栋独院住宅,介于别墅、小洋楼和平房之间的一种建筑物。这种建筑物在曰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被全民追捧,曾被称为“最适宜一家人居住的房屋”。
    一般来说,“一户建”由一个院子、一个停车位车库、一小截私有车道以及一幢二到三层的木造小楼组成,占地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土地完全私有,不接受公共监控限制拍摄里面是违法的,而且和邻居相隔颇远,很注重保护性。
    丽华就给雾原秋找了这么一幢“一户建”,雾原秋带着“看房团”还没进门,看着就颇为满意,哪怕这房子老了点这房子建了三十多年了,原本的户主移民,将房产托管给了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出租及维护,对租户有限制,不是谁想租就能租的,要没有犬金院家这张皮,他掏钱都白搭。
    至于居住嘛,“一户建”本来就是为大家庭设计的,那时曰本才刚有少子化的苗头,大部分人还是乐意多生多养,所以房间众多,连狗屋都有,住七八个人毫无问题。
    这幢房屋有两个玄关,这是北海道本地特色,这里冬天有大雪,外玄关专供入户前清理身上鞋上的碎雪烂泥,内玄关才是正式入户的地方,而过了内玄关则马上是一条通往二楼的螺旋楼梯,上面是主副一共五个卧室以及洗手间和浴室。
    一楼除了客厅、厨房、餐厅外,还有两间客房,以及也有相应的小型洗手间和浴室。
    装修也不错,虽然是三十多年的老房子,但一直没少翻修,其实保养还行,古色古香,另外挺现代化的,各种电器都不缺,基本在提包就能入住的范畴内,最多再添点私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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