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二上虎头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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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钥匙打开了门锁,进了房间,荆志国没有开灯,也并没有睡到床上去,而是倚在写字台旁的一个小沙发上,闭着眼睛稍事休息了一下。这几天,委实把荆志国累得个够戗。从讲武堂出来也多少年了,一路打拼过来,身体状况依然很好,走起路来还是噌噌的,很有那种律动感,这当然是跟他的底子好有关。想当年在讲武堂,那可真是响当当的荆志国!不但各科成绩都走在前面,那体能方面的训练科目也都是呱呱叫!无论是长途拉练,长跑短跑,还是格斗搏击,他都没有落后的时候。反应迅疾,身体修长敏捷而协调,特别是心理素质!荆志国很少有心谎气短的时候。荆志国对自个儿在近身搏击方面的造诣感到自豪。正是因为这方面的技能才得以被大帅看中,留在身边当了参谋。多年来,只要时间允许,他每天早上总是要练练功的。冷不丁看上去,荆志国就是一个干净利落,行动爽利的军人,从没有人听说荆志国生过病,除了那次受伤住院。那次也算不上病,而是伤,伤和病应该是两回事儿。其实,这些个只是荆志国呈现出的外在的东西,其内在的东西还多着呢!刚强,正义, 端庄,宽和,这些人类美好的东西同他的外在呈现共同融合在了他的骨子里。
    约摸过了半个钟头,荆志国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在写字台前坐下来,打开台面上的台灯,又掏出钥匙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皮本子,翻开到没有字的一页,平铺在干干净净,除了一盏台灯啥也没有的桌面上。他要从头捋一下自个儿的思绪。他拿起了笔,开始在小本子上面写起来。
    小本子上出现了这样儿几行字:
    汪春坠崖案。
    1.交通事故?自杀?他杀?
    2.原因?
    3.假设他杀,自然界?人类?
    4.假设人类,凶手?
    根据掌握的情况看,小本子上列出的这些个问题,有的可以回答,有的还无法回答。
    对于第一个问题,荆志国认为,汪春不是交通事故死亡,案发现场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荆志国分析,汪春的车是北向行驶,到达案发地点时,可能发现了异常,于是采取了刹车措施,从现场的情况看,车应该刹住了。因为走在虎头崖那样的险要路段,是谁也不会把车开得飞快,正常情况,只要一踩刹车,车就会停住,这也就排除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可是汪春的车出现了意外,车刹住了,车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稍有倾斜,基本是横着向崖边移过去,外力作用明显。
    根据现场,汪春不会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是故意选择虎头崖作为自杀地点,那汪春开车从南面过来,直接冲出去就完事儿了,那车就应该是斜着飞出虎头崖,汪春既然要想死,就没有必要把车调到正对着崖边再开下崖去,更不可能出现横着趟过去的情况。说汪春不是自杀,还可以从汪春现实处境方面找到佐证。现实处境来看,汪春可以说是正处于顺境。从河山县调来东甸县,对他的忧虑恐惧是个解脱。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根据目前情况推测,汪春有可能是他杀死亡,当然目前只能说是有可能。
    第二个问题,致死的原因。目前还不清楚,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荆志国认为第三个问题是可以回答的。假设汪春坠崖是他杀,那实施他杀的是自然界还是人类?也就是所说的外力作用是来自自然界还是来自人类。回答是来自自然界的可能性不大,基本可以确定为来自人类。案发当天天气晴好,不存在雷电等天气气象作祟问题,也不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山崩地震之类灾害问题。尽管东甸山区是长白山的余脉,山高林密,千姿百态,各种动物得以休养生息,时有出现,但东甸山区自古就是人们游玩的地方,近二三十年来更没听说过有大型动物出没的事儿。况且,能把一台自重近三吨的车推下山崖,那得是多大的力量!只有众多的人合力,或是人类借助某种机具才能够具有这等力量!
    第四个问题是荆志国最不愿意涉及的。假设,目前还只能说是假设!假设是人类把汪春连人带车推下了虎头崖,那么凶手是啥人,是谁?是个人作案还是合伙作案?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目前还不能回答的。
    这时,荆志国的脑海里蓦然出现了张昊池在介绍汪春案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汪春从河山县过来看山的那几个朋友。荆志国觉得有一道亮光在他的脑海中闪耀了一下。那些个人都是啥人?真的就是汪春的朋友吗?他还记得,张昊池在说到这些个人的时候,还说了是汪春让秘书钱忠已经把那些个人送走了。那些个人不会是阎王派来向汪春索命的无常吧!
    想到这里,荆志国在笔记本子上写下了这样几个字,朋友,钱忠,车辆残骸。
    第二天一大早儿,天刚朦朦亮,荆志国已经把车开出了奉天城。他要再上虎头山!
    时间真是个怪东西,有时过去得飞快,有时过去得特慢,人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但凡心情愉快,日子过得顺心的时候,时间过去得就快,但凡遭遇难处或不幸,时间过去得就很慢。但也有例外,当你在等一个心爱的人,或者在期盼一个非常喜爱的节日,比如小孩儿盼着过年,也会觉得时间过去得很慢。其实时间有固定的长度,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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