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苟利社稷 生死以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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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光跑到内阁,主要与张居正协商了两件事。
    第一件,是关于历年积欠的税银。
    前文已提过,光隆庆一朝,积欠就达一千万。数目虽然明确,可实际上是本烂账。
    想想,积欠已久,每个省的总督、巡抚都在换,每个州每个府的知州知府也在换,且不说钱难不难筹的问题,哪一个人愿意为前一任还债是不是?
    即便有钱,也想多树功德,多留伟绩让人看见,以证明自己是个牛逼的官,而不会拿钱为前一任填窟窿。
    这与大公司老总思想一样,凡是前任的积欠,能不还就不还,能拖则拖,更遑论实在没钱。
    所以对于历年的积欠,征收起来都相当费劲。哪怕朝廷敕令再三,各州府也是百般推诿,然后将压力一层一层地施加下去,最后都给了穷人。问题非但得不到解决,反问越来越糟。
    就像一个雪球,越滚越大。各个州府都推着雪球往前进,越前进越吃力越艰难。
    那怎么办?
    鉴于这种情况,王国光提议:根据各州府的实际情况,干脆划一个界限,把某年之前的积欠全部免掉,某年之后的加紧催收,甚至将今年作为分界线。
    何必让他们推着雪球,或背着巨大的包袱前进呢?对于羸弱的地区干脆扔掉雪球;对于还有一些力气的,也别让他们太轻松,再滚一个力所能及的小球前进。
    如此一来,地方官还敢请托吗?再有请托之辞,就没意思了吧?
    对不对?朝廷作出巨大让步,若你还叽叽歪歪,那这官儿干脆别做,回家抱着老婆睡觉得了。
    不得不说,王国光是个有经济头脑的人。水墨恒曾经就是这样帮助殷正茂在广西搞。
    反正积欠也收不上来嘛,每个地方官儿都喊难。那好,咱给你免掉,从你上任之日算起,之前积欠一概不追究。
    没话说了吧?
    这样做的好处有几个:
    一,能将历年积欠这个问题有效解决,而且还能调动地方官儿的积极性;
    二,取悦皇上。要免税嘛,不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王国光早已想好:借新皇登基之名,以示天子爱民之心,酌情减免天下赋税;
    三,收揽民心。这个就不用多解释了。免税,最高兴的当然是最底层的老百姓。新皇一上台,首辅一上任,就要免税,老百姓指定感谢你八辈儿祖宗。
    听了王国光的建议,张居正仔细一想,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当即拍板,表示支持。
    而且,王国光还指出,借改朝换代、新主承嗣大统之际,例减天下赋税以示皇上顺天爱民之心,这不是别出心裁,而是有例可循。前朝永乐、宣德、嘉靖都干过。
    对于新官上任,尤其是秉持国政的首辅而言,所出政令务必遵从祖制,方不致授人以柄,招惹非议。
    这个很重要。
    包括之前的京察、实物折俸,虽然大家都不满,但有一点,皆有祖制可循,有故事可依。虽非洪武钦定之祖制,但凡前朝事例一经决定而付诸实施,便成定制。
    所以,跳出来闹事的,只是出自“气”,而不是出自“理”。若是出自“理”,那结果可能就大不一样。
    对这个决策,张居正甚是满意,嘱咐王国光回去便拟文,以户部公本的形式,奏明皇上。
    第二件事,对全国十大税关进行整改。
    税关,顾名思义,就是旧时在水陆交通、商人聚集的地方,所设的收税机关。跟现代没甚分别。
    当时,全国有十大税关。
    可是,一年收上来的商税总共有多少呢?说出来恐怕不信:六十多万两银子。
    王国光发现,之所以这么少,是因为漏洞很多,漏收少收,地方克扣,做假账蒙骗朝廷……
    明朝的官儿确实很奇葩,几乎每位官员手中都有两个账本,一个对下,一个对上。就像地主缙绅一样,手中有多少地呢?两本账两个数据:一个用来收租,一个用来应付朝廷交税。
    问题多,症结在哪儿?
    王国光一针见血地指出:管理体制。
    因为十大税关都由所在州府的通判掌管着。通判这个官,简单通俗的说,通判就是中央特派员。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所以通判有时也称“监州”。
    那这个官儿有多大呢?
    宋朝是从八品,元朝没有设通判,明清时均为正六品,与六科廊言官品秩一样,性质其实也一样,直接对中央负责。
    通判分管着缉捕、粮饷、水利、江防、海防、抚边等事务,但注意,通判是知府知州的属官,也就是副手。
    这个身份尴尬不?
    如果以中央的角度,他是代表皇上代表朝廷的,应与现代的党高官一把手相当,可他只是个副手,管不了上司。
    弊端显现出来:管事的管不了人,管人的又不管事。
    知州知府,屁股底下坐着的是本州本府的利益,有几个会全心全意维护朝廷的利益?
    这种人事管理上的弊端,不仅存在于王国光所说的十大税关,户部有,兵部、工部都有,导致政令不畅,扯皮拉筋。
    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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