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八章 巧遇(一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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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县越想越生气,也越想越悲哀,自己不过得了一些不该得的银子,为此伤害一些人也是自然的,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不能说有罪。
    他是知县,有罪无罪是由自己来定的,别人没有权利说三道四,否则还要知县干什么。他寒窗苦读,好容易当了官,不就是为了有权有势嘛,自己的所作所为无可厚非。
    林知县实在想不明白,也没有办法想明白,自己就算做了一些不妥之事,也比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差远了,天神为什么要拿他开刀呀?
    他愤愤不平,苍天也如此不公,不分轻重,竟然对林家下此狠手。
    事已至此,林知县只能认了,不再怀疑是天神惩罚自己,让林家财毁人亡,还绝了后。凶手并非凡人,他无力再追查,只好把两个丫鬟放了,其他人也不再审查。
    他没有派人在城内搜捕,神仙早已返回天宫,无论在人间怎样折腾,都是白费力气。
    退一步讲,神仙即使还在城里,官兵和衙役也没有本事捉拿,弄不好还会死伤许多人。自己的性命还在,他不能不小心一些,否则一旦激怒天神,自身也难保了。
    此事不宜闹大,决不能惊动朝廷,如果圣上派人来把他查个底朝天,性命还是不保。何止自己的性命不保,还可能株连九族,后果更可怕。
    他思来想去,还是把此事压下为好,到此为止吧,死去的已经管不了,活着的不能再出事了。
    林知县心痛不已,泪水流淌,在发泄心中的悲痛和怨恨:“我的乖儿子呀,你离父而去,死的这么惨,老身痛心疾首,还不如让为父替你死呢……”
    旁边的人无法劝解,默然无语,不知道是何心情。
    林知县抹了一把泪水,说道:“儿呀,你也是鬼迷心窍,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呀,偏偏去抢那个丧门星,惹得天怒引火烧身,到头来弄得财破人亡。唉,你小小年纪就离世而去,为父心痛呀……”
    旁边的人眉头微皱,低头不语,似乎已置身于事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知县悲泣不止,叹道:“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了,或许命该如此吧。儿呀,你既然喜欢那个女子,她已经陪同你一起去了,为父就把你二人的尸骨合葬吧。在那个世界里,你们就快乐地生活吧,为父也能稍有安慰。”
    这个狗官不知道,乖儿子是和钱妈一起去了那个世界。至于,他二人能否生活在一起,只有鬼知道。
    林知县擦了擦泪水,又叹了口气:“这是天意呀,就该有这场灾难,就该破财绝后,令人寒心呀!”
    这场大火既然是天神所为,林知县也没有权力追查,更没有本事去玉皇大帝那里告状。何况,他父子俩罪行累累,也告不倒放火的神仙,只能认倒霉,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林知县为独子丧生悲痛,也为林家绝后沮丧。他娶妻后生了一个儿子,就是这个不争气的林少爷,之后再也没有生养过。
    他不甘心,又接连娶了两位夫人,可是哪个夫人也没有生出一男半女。他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便多方求医买药治疗调养,都没有效果,三位夫人还是不能结出果来。
    他很沮丧,也有了疑心,怀疑那个独生子是不是自己“耕耘”结下的果实,否则,为什么生了一个就没有了呢?
    后来,林知县也想通了,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种,也是他的唯一了,必须认下,否则林家岂不绝后了。
    此后,他泄气了,只盼唯一的儿子能成器,为林家光宗耀祖。哪知,到头来,少爷自己作死,还是让林家绝了后,真是报应呀。
    当然,林知县不会吸取教训,也不会承认纵子行凶,乃自作自受,贪得无厌的邪恶之心不会改变,贪赃枉法害人之事还会继续做下去。
    张云燕见此事不再追究,放下心来,为铲除恶少惩罚了狗官,感到很欣慰。
    她正在那家饭店里吃饭,有人来到楼上,二人见了面,又惊又喜。原来,此人是肖云海。
    张云燕有些担心:“云海兄,你怎么又回来啦?这太冒险了,那个狗官财破人亡,岂能放过你。”
    肖云海满脸都是笑容:“我听说县衙失火,忍不住回来看一看,听说那个狗衙内已经被烧死,真是大快人心呀!大仇终于得报,我要痛饮一番,恩人,咱们一起喝吧。”
    “不要叫恩人,还是以兄妹相称吧。”张云燕有些感慨,说道,“这的确是件大喜事,值得庆贺,就少喝一点儿吧,免得酒醉误事。咱们快吃快走,身处险境不能不防。”
    肖云海喝了一口酒,说道:“人们都说是天神放的火,我有些不相信,当时也没有人见过天神,是以讹传讹而已。依为兄猜测,一定是有人为了报仇下的手。那个人既有本事又有胆量,令人敬佩。唉,可惜我没有那种本事,是个无能之辈呀。”
    张云燕淡淡地一笑:“听说知县已经查过,那是天火,这样的烈火岂是凡人能为的。肖兄所言不假,那位放火的天神是让人佩服。”
    “不对,神仙怎能认识那个狗官呢。再说世界之大,广袤无边,天神也不会光顾这个不知名的小地方,一定是哪位英雄豪杰放的火。那位放火之人本领非凡,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朋友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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