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离魂术(2)(1/1)
我们一商量,先不报警,而是把这副骷髅架子用毯子裹住,抬到了后院,用三昧真火给焚烧了。不管尸骨中有什么邪气,给三昧真火一烧,便全都烧的干干净净,一丝不留。
然后老阎把骨灰封入一个坛子里,他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让曲陌入住病房,王子俊陪护着。沈冰把二毛还给了他的父母。此时基本上天亮了,二毛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二毛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我又拿出从老阎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宿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老阎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沈冰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然后老阎把骨灰封入一个坛子里,他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让曲陌入住病房,王子俊陪护着。沈冰把二毛还给了他的父母。此时基本上天亮了,二毛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二毛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我又拿出从老阎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宿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老阎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沈冰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