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李元吉死(1/2)
李元吉跑的很快,但棕熊似乎跑的更快一些,在百步外一闪而过。
棕熊这没头没脑的跑,好似已经察觉到了危险。
对此李元吉也不以为意,野兽对危机的灵敏远胜常人,越是厉害的野兽警觉性也就越高。同时再如何凶狠的野兽,遇到一定规模的人类,绝大多数会理智的选择逃跑,而不是逗比的发动袭击。也许它们没有人类那么有智慧,但是这种生存本能,却一代传给一代的。
李元吉自己一个人走在最前头,让百余人远远的跟在后面也是为了防止惊走了大熊,以免一无所获。想不到他们隔着那么远还是惊动了大熊。早知道应该在让护卫滚的更远一些。
李元吉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悔恨:他虽不是猎人,以狩猎为生。但是狩猎却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猎物习性的了解不会少于那些资深猎户。类似于大熊这类的猛兽,他们凶悍又懂得退让。它们有着很强的领域概念,一但有人侵犯它们的领域,便会毫不容情的奋力还击。但是打输了打不过,它们也不会死战到底,如烈士一般轰轰烈烈的把命交在这里,而是理性的落荒而逃,当一个失败者撤退,在另外一个地方占地为王。
也就是说一但它们的领域出现他们应付不了的敌人,它们会毫不犹豫的撤退,更改地域领域。
今日他们一百多人惊走了大熊,依照野兽惯有的风格,十有八九不会回来。这太白山是秦岭山脉之一,秦岭是中国南北分界山脉,号称华夏文明的龙脉,东西绵延五百公里,大熊随便一钻,怎么可能再找得到。
追上它,现在是擒杀它的唯一机会。
李元吉没有理会身后的兵卒,更加没有弯弓射箭。
彼此的距离本就远,他若再停下来张弓,只会让距离越来越远,脑海中也只有一个念头,跟上去,追上去。
李元吉身后的百余护卫本就在五十步开外,对于他这突然加速,没有任何准备,慌忙之间,晚了好几秒钟的反应时间。
别小觑这短短的几秒钟,古人的体魄远胜现代人,尤其是李元吉这种骁勇无比的猛将,体魄爆发力更是可怖。他这突然加速急追,不亚于百米冠军的冲刺,几秒钟足以冲出五六十米之外。
山林中荆棘遍地,草木丛生,四周又有苍天树木阻碍视线,一下子就没有李元吉的影子。
李元吉根本顾不得身后的护卫跟不跟的上来,突然他前面出现一个山坡断层,而灰熊的影子就在断层不远处的荆棘丛的另一侧,那高高隆起的后背超过了荆棘丛。
荆棘丛差不多一米五高,而大灰熊的脊背竟然超过了荆棘丛。
李元吉只是想想就能预测是什么样的大家伙,没有任何犹豫的跳下了山坡断层往北方向追去。
一干护卫见不到李元吉的身影,焦急的加快了脚步。但此地甚险,荆棘遍地,树木拥挤在一起,视线的死角太多,这一但是丢失了视野,想要再找到就不容易了。
“在那!快点跟上!”
护卫首领乐仁昉突然指着南方,远处一个人影在林木中闪动,虽然看不清楚正面,但衣服却依稀能辨出李元吉。
一行人毫不犹豫的往南方追了去。
李元吉这时已经失去了灰熊的影子,来到了一处山洞外,山洞内悠长,内部漆黑一片也不知有多长。
回头眺望,身后竟然瞧不见一人,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跟上来。李元吉忍不住暗骂道:“一群废物!”
这艺高人胆大,李元吉一边拔出了自己的宝剑,一边从腰部掏出了个火折子,吹亮了火苗往山洞里走去。
走了大约五十步,李元吉愣住了,在微弱火苗的照耀下,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黑的如碳一样的巨汉!
在长安只有一个黑人,也只有一个人有着两米三的身形!
奎托斯!
因为山洞太低了,奎托斯就那样坐在地上,好似一尊坐地金刚。
李元吉正想开口,目光却注意到了他的腋窝下,那是一个巨大的连着熊皮的熊头。
若在长安问一句,整个长安最珍贵的熊皮是哪张。答案只有一个:郯国公罗士信府上的那一张。
大唐王朝的首富郑凤炽曾经出十万金求购,让罗士信一口拒绝,也因如此那张熊皮名扬天下。
这棕熊皮不少见,但是类似于罗士信府中的那张那么大的却是不多。但最最关键的是那张熊皮是完整的,完好无缺的熊皮。
这熊越大熊皮的完好几率就越小,因为越魁梧的熊生命力越强,一下子很难杀得死它。老猎人一般是用捕兽夹,或者插满尖毛竹的陷阱。骁勇的人,往往连射十余箭或者二十余箭,还要加上刀砍剑刺。
这么一顿下来,熊皮早已破烂不堪了。
而罗士信手中的那张熊皮却是完整的,一千三百八十斤的巨熊是活生生让他高举起来,一个倒栽葱压断了它的胫骨死的,没有多余的伤痕。
唯一的伤口只有为了防备万一给黑熊腹部刺得那一刀,但要知道熊皮是从熊身上剥下来的。这剥熊皮的时候难免会开一个下手的口子。罗士信那一刀正好让剥皮工匠从伤口处下手。也就意味着,那张皮是完美的,没有一点的
棕熊这没头没脑的跑,好似已经察觉到了危险。
对此李元吉也不以为意,野兽对危机的灵敏远胜常人,越是厉害的野兽警觉性也就越高。同时再如何凶狠的野兽,遇到一定规模的人类,绝大多数会理智的选择逃跑,而不是逗比的发动袭击。也许它们没有人类那么有智慧,但是这种生存本能,却一代传给一代的。
李元吉自己一个人走在最前头,让百余人远远的跟在后面也是为了防止惊走了大熊,以免一无所获。想不到他们隔着那么远还是惊动了大熊。早知道应该在让护卫滚的更远一些。
李元吉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悔恨:他虽不是猎人,以狩猎为生。但是狩猎却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猎物习性的了解不会少于那些资深猎户。类似于大熊这类的猛兽,他们凶悍又懂得退让。它们有着很强的领域概念,一但有人侵犯它们的领域,便会毫不容情的奋力还击。但是打输了打不过,它们也不会死战到底,如烈士一般轰轰烈烈的把命交在这里,而是理性的落荒而逃,当一个失败者撤退,在另外一个地方占地为王。
也就是说一但它们的领域出现他们应付不了的敌人,它们会毫不犹豫的撤退,更改地域领域。
今日他们一百多人惊走了大熊,依照野兽惯有的风格,十有八九不会回来。这太白山是秦岭山脉之一,秦岭是中国南北分界山脉,号称华夏文明的龙脉,东西绵延五百公里,大熊随便一钻,怎么可能再找得到。
追上它,现在是擒杀它的唯一机会。
李元吉没有理会身后的兵卒,更加没有弯弓射箭。
彼此的距离本就远,他若再停下来张弓,只会让距离越来越远,脑海中也只有一个念头,跟上去,追上去。
李元吉身后的百余护卫本就在五十步开外,对于他这突然加速,没有任何准备,慌忙之间,晚了好几秒钟的反应时间。
别小觑这短短的几秒钟,古人的体魄远胜现代人,尤其是李元吉这种骁勇无比的猛将,体魄爆发力更是可怖。他这突然加速急追,不亚于百米冠军的冲刺,几秒钟足以冲出五六十米之外。
山林中荆棘遍地,草木丛生,四周又有苍天树木阻碍视线,一下子就没有李元吉的影子。
李元吉根本顾不得身后的护卫跟不跟的上来,突然他前面出现一个山坡断层,而灰熊的影子就在断层不远处的荆棘丛的另一侧,那高高隆起的后背超过了荆棘丛。
荆棘丛差不多一米五高,而大灰熊的脊背竟然超过了荆棘丛。
李元吉只是想想就能预测是什么样的大家伙,没有任何犹豫的跳下了山坡断层往北方向追去。
一干护卫见不到李元吉的身影,焦急的加快了脚步。但此地甚险,荆棘遍地,树木拥挤在一起,视线的死角太多,这一但是丢失了视野,想要再找到就不容易了。
“在那!快点跟上!”
护卫首领乐仁昉突然指着南方,远处一个人影在林木中闪动,虽然看不清楚正面,但衣服却依稀能辨出李元吉。
一行人毫不犹豫的往南方追了去。
李元吉这时已经失去了灰熊的影子,来到了一处山洞外,山洞内悠长,内部漆黑一片也不知有多长。
回头眺望,身后竟然瞧不见一人,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跟上来。李元吉忍不住暗骂道:“一群废物!”
这艺高人胆大,李元吉一边拔出了自己的宝剑,一边从腰部掏出了个火折子,吹亮了火苗往山洞里走去。
走了大约五十步,李元吉愣住了,在微弱火苗的照耀下,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黑的如碳一样的巨汉!
在长安只有一个黑人,也只有一个人有着两米三的身形!
奎托斯!
因为山洞太低了,奎托斯就那样坐在地上,好似一尊坐地金刚。
李元吉正想开口,目光却注意到了他的腋窝下,那是一个巨大的连着熊皮的熊头。
若在长安问一句,整个长安最珍贵的熊皮是哪张。答案只有一个:郯国公罗士信府上的那一张。
大唐王朝的首富郑凤炽曾经出十万金求购,让罗士信一口拒绝,也因如此那张熊皮名扬天下。
这棕熊皮不少见,但是类似于罗士信府中的那张那么大的却是不多。但最最关键的是那张熊皮是完整的,完好无缺的熊皮。
这熊越大熊皮的完好几率就越小,因为越魁梧的熊生命力越强,一下子很难杀得死它。老猎人一般是用捕兽夹,或者插满尖毛竹的陷阱。骁勇的人,往往连射十余箭或者二十余箭,还要加上刀砍剑刺。
这么一顿下来,熊皮早已破烂不堪了。
而罗士信手中的那张熊皮却是完整的,一千三百八十斤的巨熊是活生生让他高举起来,一个倒栽葱压断了它的胫骨死的,没有多余的伤痕。
唯一的伤口只有为了防备万一给黑熊腹部刺得那一刀,但要知道熊皮是从熊身上剥下来的。这剥熊皮的时候难免会开一个下手的口子。罗士信那一刀正好让剥皮工匠从伤口处下手。也就意味着,那张皮是完美的,没有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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