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胡同养娃记 第11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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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出现过。江明铛还年轻,以后还会再婚,这样会由一个陌生的男人才照顾我的两个女儿,作为一个父亲,我觉得远远没有让一个陌生女人照顾来的方便和妥当,我的女儿马上就要进入成长期,发育期,我不会放心把她们交给一个不妥当的母亲,还有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的继父教养,这对她们不太好。”
    方律师忍不住讥讽:“您可真是深谋远虑,这些是我在社区搜集到的证据,大家可以作证,你的妻子岂止是没有耐心,在她怀孕期间不单对女儿们毫无赖心,还嫉妒孩子们一出生就有京市户口,而她的孩子出生以后只能随着母亲上农村户口,是不是!”
    她呈上街道和邻居们对薛碧的评价,以及童大妈的签字文件。
    打官司什么人都见识过了,她也算见怪不怪了,像胡子华这么算计的人可真是少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抚养孩子需要什么成本,年龄小的时候把孩子们交给他母亲,大一点了都能干活了,还能帮衬着家里。
    也不需要给孩子们读多少书,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以后就可以找份工作,真是不要太美。
    有继母就有继父,他现在是把继父放在继母的对立面上。
    江明铛能怎样,还能承诺终身不会再婚吗,这样的承诺审判长会相信吗。
    如果一个母亲长达几年都没来看过孩子,确实能让人产生她并不关心孩子的联想。
    他把跟江明铛的恋爱行为,归为女方行为不端。
    这已经是对女性的歧视了。
    旁听的虎子妈都受不了:“胡子华你要不要脸,薛碧母女两个经常打你女儿,那个死老婆娘经常出去小偷小摸的,你是看不见了还是眼睛瞎了,这种人还叫做善良淳朴,我都要吐了。”
    叫她过来做证人的,这会儿还没让她上,虎子妈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
    江明铛的手都捏白了。
    范晓娟握住她的手,把她的手指一根根的掰开。
    手心已经被捏出一道深深的印子。
    这已经算得上人生攻击了,方律师微微一笑:“所以,谈恋爱这种事只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的意思是,你并不知道她当时只是学生,还是在当时我的当事人刚刚成年的时候诱惑了她。”
    “不是,我不知道。”
    “你把这种双方的行为归为品行不端?”
    “是……不是。”
    “你已经前言不搭后语了,刚才你明明在说她们的母亲品行不端,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青年,我相信你比她更懂交往过程中发生关系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
    “最后我的当事人因为母爱,顶着巨大的压力把孩子们生了下来,你却在她毕业之前纠缠不清,为的到底是孩子还是钱?”
    “我当时知道有了自己的孩子,高兴极了。”
    “你的高兴表现在争夺抚养权的同时,还找我的当事人要了四万块钱,如果她不给,你会捅到美院,让她毕不了业。”
    “我没有。”
    “你撒谎,你当初说这话的时候,江明铛的同学也听到了,她当时也在医院可以作证。”
    紧接着证人把当年发生的情况一五一十的不吐不快:“他当时那副嘴脸我都看吐了,为什么一起搞对象的,就是女人不检点,一个人能搞出来孩子吗,他不过是仗着自己毕了业,没有什么顾虑了,呸!”
    “我当事人当年频频去看女儿们,都是被你母亲打跑的,她并没有放弃女儿们,这几年一个月一百块钱的生活费,隔三差五送过来的营养品,都是她关心女儿的铁证。”
    “没有。”
    “你撒谎,你明明知道的,东西你收走了,然后都进了你妻子的嘴了吧。”
    “薛碧是贪吃了点。”
    所有人都看着继母白胖的脸上的三层下巴。
    很好,吃干抹净不擦嘴。
    童大妈出来作证,证明前几年江明铛确实经常来看孩子们,那个时候胡子华的母亲还在,每次拿着棍子追着江明铛打,骂得还很难听。
    后来江明铛频频出国,来的也就少了,不过送来的东西也不少,每次都是远远的看着孩子们,这些邻里间不少人都见过的。
    胡子华脸色铁青。
    不管怎么说,找女人讹钱,也让旁听席的人脸上露出鄙夷之色,结合之前说的那些诸如不检点之类的话,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他对女性有浓浓的歧视心理。
    “香香,你喜欢跟着继母还是亲妈妈。”
    “我要妈妈。”
    “玲玲你呢?”
    “我不要这个外婆,她打我,还让我给她洗大裤衩子,还要带我去乡下给她打猪草洗衣服,她跟阿姨这样说的,我都听到了。”才半个月,玲玲已经没有先前那样畏惧了:“范阿姨说这样很不尊重人。”
    这么小的孩子用到“尊重”这个词儿,法庭里面的沉闷气氛一下子给缓和了一些。
    “如果要你跟着爸爸回去呢?”
    “我不要!”玲玲很坚决,小嘴翘起来。
    “可是审判长同志说,你跟姐姐要跟着爸爸一起回去!”方律师的声音充满了冷漠:“跟不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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