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朝堂大辩!商君之道到底可不可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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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
    一道声音从大殿的末尾传出,道:“大王,臣对御史和丞相所言,实不认同。”
    嬴政和百官们纷纷朝着末尾看去。
    只见李斯居然走了出来。
    嬴政看了苏劫一眼。
    顿时心中一震,李斯虽然是客卿,但是,他嬴政却是知道,李斯乃是苏劫的人。
    现在李斯忽然走了出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居然站在了楚国这一边。
    难不成,这是武侯的意思?
    可是嬴政却从苏劫身上没有看出半点意外之色。
    然而,三日前。
    苏劫在殿前将儒家骂得是体无完肤,颜面扫地,现在怎么可能又来支持宽法呢?
    熊启大笑,说道:“此乃朝政之议,若有异见,尽可磋商,不知客卿有何高见?”
    见到李斯出来。
    熊启满怀大笑。
    三日前,李斯深夜前来拜访。
    便很快阐明了他的意思,那就是支持宽法,支持王道。
    等到李斯走后,负刍更是对李斯大为钦佩,便说道:“若是由李斯出面,说服秦王的把握就更大了,反而用不到他负刍了。”
    此时。
    在朝野僵持不下,李斯出来,就是最好的时候了。
    这也就是李斯委托熊启,在朝野上和秦国本土的臣子进行争论。
    嬴政更是若有所思的朝着李斯看去,李斯是什么人,虽是太傅提拔的人,但是同样是他嬴政信任的人。
    包括,让他嬴政如何忠义两全,这都是李斯提出来的。
    故李斯肯说,他嬴政还是颇为期待的。
    嬴政笑道:“客卿之论,寡人望之,不知客卿对当下变法之局,如何看待!为何认为御史和丞相所言不妥?”
    李斯来到大殿前。
    稽首说道:“因为丞相和御史皆认为,秦法须臾不可偏离,但为何不可变?那是因为视当下秦法为大道,但李斯认为,此言大谬。”
    王绾怒声说道:“客卿的意思是,秦法是小道?”
    李斯摇了摇头,这才说道:“秦政护法,无可非议,然而,孝公商君治秦,其根本之点在于应时变法,而不在固守成法,李斯以为,商君治国之论可一言以蔽之:求变图存,说到底,应时而变,图存之大道。若视商君之法不可变,岂非以商君之法攻商君之道,自相矛盾了吗?”
    嬴政闻之,豁然开朗。
    道:“继续说。”
    熊启也不由吸了一口气。
    暗道李斯此话厉害啊。
    商君为什么要变,那就是图存啊,若是法不可变,叫什么商君之法呢。
    后人却拿着商君的法当做金条玉律,这不就有违了当初商君的道吗!也就是说,商君自己都是认为法是要变的,要应时而变,目的是图存,图强。
    王绾,冯去疾更是面面相觑。
    “这??!!”
    就连苏劫都暗中惊叹,这李斯当真了得!真是个大才!
    李斯再次说道:“既然是唯求变图存,法令又不可缺失,那为何不补全秦法之不足,纠秦法之缺失,使得秦国法统成为万世垂范,据实而论,诸位和大王之所以今日在朝堂中做此争论,不正是因为,其实在诸位臣子和大王心里,商君法制之缺失,已然日渐显露了吗,李斯看来,其根本弊端在于刑治峻刻,不容德政罢了。”
    李斯的话,无疑是戳到了许多人的心坎里。
    然而,此刻宗室和熊启一帮的楚人,更是跳起来,道:“客卿此言极妙!正是如此!!!”
    冯劫忍不住,走了出来,道:“客卿此言谬以,客卿所言,岂不是说秦法失德,秦法若失德,岂不是大王失德,先王失德,百姓失德!”
    冯劫的话,让熊启等人面色一白。
    这话,可不敢说啊。
    李斯不以为意,说道:“法不容德,法之过也。德不兼法,德之失也,德法并举,宽政缓刑,是为治国至道也,法之德何在?在亲民,在护民,今秦法事功至上,究罪太严,民有小过,动辄黥面劓鼻,赭衣苦役,严酷之余犹见羞辱,所以颍川之民,并未反对法制,而是反对羞辱之刑罚而已。”
    李斯接着说道:“譬如,弃灰于道者,黥,便是有失法德,故民怨,李斯以为,若是大王改变此刑,变为,庶民纵然弃灰,罚城旦三日足以,为何定然要烙面呢,此时,不就是法容于德,大王德法兼备,又不失商君之法了吗。”
    李斯道:“大王,山东六国多言,秦人不觉无鼻子丑,由此可见,秦法若是施于曾经的山东臣民,必然会有乱局,所谓,坤厚载物,众位心中所想的秦法之缺失,不正是如此吗,秦法失在过严,可成一时之功,不可成万世之厚,维修法德,以法治御王道,方可成大秦久远伟业。”
    苏劫听到李斯的话后,不由大为赞同。
    历史上,后世多有感怀秦国的刑罚。
    所以才有了后来重用儒家的事出现。
    这都是为了避免和秦国的结局一样。
    李斯,提出郡县制,应用了两千多年,此时,所言的法制御王道,更像是千年后的国策,是长久昌盛之策。
    然而,熊启也变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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