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城下之盟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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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倭国黄金白银比例较小,在赵国金银比价一比十以上,并且基本有价无市,一般一比十一、十二才能用银子兑换到黄金,而倭国正常兑换比例则是一比六、七。
    松浦嘉信若是用黄金支付赔偿,相当于对兴汉盟多支付了最少十三万两白银。
    “既然松浦家主这么有诚意,那我们三方签了这份协议,今后就算是盟友了。你松浦家主大气,我刘信启也不能小气,作为盟友,我可以做主将兴汉盟货品在倭国西海道的销售权送给你。”刘信启说的是送给松浦嘉信,不是松浦家。
    “好,我先谢谢刘盟主了。”
    接着焦睿开始拟定盟约,基本依照刘信启的三个要求,在其基础上加了一些和平相处,公平贸易的条款,然后一式三份,分别由刘信启、松浦嘉信和宗赖茂签字画押,宗赖茂作为中间人和见证人保存一份,刘信启和松浦嘉信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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