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二次整编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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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编之后,兴汉盟陆军正式官兵总共四千六百人。其中步兵五营、骑兵两营。
    华夏古时候军队往往有两种编制,一种是平时组织训练的编制,另一种是战斗部队的编制。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需要打破原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
    古时候军队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特点,随着朝代建立的时间越久,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会逐渐的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就像赵国,刚开始立国之时有军和厢的编制,一军五营两千五百人,一厢十军两万五千人。后来军以上的厢由于兵员过多,朝廷往往采用抽军办法使厢并不足额,最后甚至进一步撤消了厢的番号,朝廷直接指挥调动军一级编制。
    这样做是为了消弱军队主官的权利,在盛世时无可厚非,但是在乱世时就不合时宜了。
    刘信启此次整编打算完全打破平时组织训练和战斗部队编制不同的缺陷,也要打破编制不足额的缺点,今后兴汉盟的军队编制将都是统一的,在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基本相同,调动作战也会成建制的调动,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战时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弊端。
    而且刘信启打算此次整编之后,今后在营一下的编制将不会再做调整,避免多次整编,每次都需要士兵重新习惯,会产生一定时间段的战力减弱。
    此次整编之后。
    一营步兵会有五百人。最小的编制为组,一组三人,组成一个最小的作战单位,凡是军事任务,一般情况下都必须安排组以上的编制单位进行,向巡逻、侦察、求援、传信等。
    组之上的编制是班,三组加一个班长,十人为一班。火枪线列射击时,也是以一班兵力为一列,与其他班列轮换射击,形成密集火力。若是小规模作战,一个班也可以组成三层射击阵列。
    班之上的编制是排,三个班的的火枪兵(携带一把火枪,一把短刀,配上身甲的热兵器兵种),一个班的锐士(携带一把长枪、一把长刀、一把短刀、一把弩弓,配备全身甲的冷兵器兵种),加上正副排长,通信员、炊事员、医疗小组(一个军医,两个男护士)、军法员、教导员和一个考功员组成的排部,共计五十人。若是以排为单位的小规模作战,三个火枪班形成一个三段击排枪阵,一个班的锐士则护卫左右两侧,连部十人押后护卫后方。
    排之上的编制是连,三个步兵排一百五十人,一个通讯小组三人(兼职鼓手、旗手、司号),一个医疗小组三人,一个炊事小组三人,军法官、教导官和考功官三人,一正一副连长两人,加上一个后勤工兵班十人,两个侦察小组六人(作战时一远一近侦察),总计一百八十人。以连为单位作战之时,就可以抽调火枪兵组成一列三十人的,共三列的三段击排枪阵,打击面更广,两侧护卫也更强,足够支撑小规模的战役。就杀伤力而言,基本可以完胜冷兵器的千人部队。
    连之上的编制是营,三个步兵连五百四十人,一个通讯班十人(包含鼓手、旗手、司号等),一个医疗班十人,一个炊事班十人,营级军法官、教导官和考功官三人小组,一正两副营长三人,加上一个后勤工兵排三十人(排长兼班长,不设排部),两个侦察班二十人,最后在加三到六人的营部警卫,共计六百三十人上下。
    营的作战方式就已经很灵活了,人员充足,可以进行中等规模的战役,具刘信启估计,完全可以匹敌赵国的一军人马,或者金国的三个千户。
    此次整编,五营步兵总计三千一百五十人。一营步兵需要配发三百支左右的“兴汉一式”燧发枪,共计需要一千五百支“兴汉一式”燧发枪,目前工司已经生产出来一千两百支,剩余的三百支差额会在后续的半个月之内生产出来。
    此次整编还有一个大的变动,就是在军队中建立直属军部管理的军法、教导和考功体系。
    军法官属于军法司,也可以称为宪兵,确保即将发布的《兴汉盟军法》在军队中严格执行。
    教导官属于兵管司,日常协助部队主官训练士兵,保持士兵的战斗力,一方面将新的训练方法快速的落实到现役军队中,一方面收集现有训练办法存在的不足和优点,及时反馈给兵管司。
    考功官属于武选司,负责部队作战时的军功记录,这个记录并不是说就单由考功官说了算,是与军事主官互相钳制的,每个人的军功薄都需要考功官和军事主官同时签认方算有效。
    军队中的军法、教导和考功日常受军事主官管理,也需要参与作战,但同时也受军法司、兵管司和考功司管理。每次战后这三个岗位都需要向三司做汇报,确保三司对部队军法、训练和军功管理的实际掌握。
    今后刘信启会对这三个岗位的军官全部附武将卡,以确保其忠诚,并确保其能彻底的落实三项制度。
    相较于步兵营,两个新组建的骑兵营则变化不大,武器主要还是弩弓、长枪、马刀和投枪等。后面步兵的火枪全部足额装备之后,工司还会逐步为骑兵设计生产锯短了枪管的骑枪,用于替换弩弓作为骑兵的远程攻击武器。
    骑兵的最小作战单位同样是组,一组三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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