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兴汉盟基本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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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政部、军部、法部三个部长和六个司司长组成,六个司分别是财司、礼司、参谋司、军情司、立法司和督察司。但是最后刘信启考虑,现在这个时代,决议的人太多会导致决议速度降低,扯皮、拉帮结派等,所以最后只留下了五个人。
    三部部长和盟主必须在,加上谛听是由于谛听知道很多三部部长甚至是盟主都不知道的情报、消息,加上他可以避免由于信息掌握不全导致错误决议。
    刘信启成立‘常务理事会’并不是为了限制自己,自己有系统帮助,凡是中层以上的军官和官吏都会被自己附身武将卡,根本不存在拒绝自己的可能,自己的任何决议无论多么奇葩、多么不切合实际都会被不打折扣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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