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兴汉盟军法(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最后这里,官吏财产申报制度,不仅要包含官吏自己,还需要包含官吏配偶和官吏赡养的亲人,只要和官吏有赡养关系的都必须包含进来,包括且不限于官吏父母、官吏的孩子、官吏的姐妹兄弟甚至是关系更远的。”刘信启道。
    “也就是说,只要是靠着官员俸禄生存的人,都必须纳入官员财产申报中,对吧?”卢仁理解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刘信启回道。
    “这一条,百姓对政务院的行政判罚有异议,不能只局限于让他去找相关的部门复议,相关部门自己查自己还能有变化不成?这里得加上:若是百姓对政务院相关部门的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向监察部申请复议,最后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这样会不会造成巨大的行政资源浪费?”卢仁疑惑道。
    若是人人都对行政判罚有异议,那监察部和法院岂不是忙疯了。
    “确实有可能,那就规定找法院起诉必须先行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就可以筛选无事生非之人。不过监察部必须是无偿的,毕竟若是真的有许多人去申请复议,就说明政府已经民怨沸腾了,不能堵塞民众的言路。”刘信启回道。
    …
    一直到子夜,行政法方才再次讨论完。
    两人回道位于盟部的宿舍休息,第二天继续讨论军法。
    军法与行政法相同,在后世也是由一整套的法律组成,但是兴汉盟目前条件不允许,不说执法人员,立法人员都非常紧缺,不可能建立起来后世那种完善的法律。
    这次卢仁制定的军法主要包括盟防、兵役、军事刑法、盟防教育、盟防动员五大块。
    “兴汉盟对盟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保卫兴汉盟、抵抗侵略是兴汉盟每一位百姓的神圣职责。…这条可以,过。”
    “这一条,兵役现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兴汉盟军队的军人统称为现役军人;兴汉盟男性公民满十八岁必须登记为预备役,每年参加不少于两个月的预备役训练。这一条加上年龄限制,限制在十八岁至三十岁期间参加预备役训练,超过三十岁就不用参加预备役训练了,但是仍然属于预备役,年满三十五周岁就可以选择退出预备役。”
    刘信启在军法里没有规定必须对预备役训练期间支付报酬,但是实际操作中肯定会支付。不再军法中规定为了避免今后预备役过于庞大,若是军法中规定了需要支付报酬,会给财政形成巨大的负担。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百姓服现役。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当地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公民可以直接登记为预备役,平民则不做要求,全凭自愿。但是平民若是想上升为公民,最快捷的途径就是服现役。服役期现是三年,三年后退役即可升为公民。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服役新兵进入新兵营为列兵级,通过考核合格后,出新兵营进入正式部队,升为三等兵,三等兵满一年升二等兵,二等兵满一年升一等兵,一等兵满一年可以选择退役或者参加士官考核。退役则为预备役,通过考核则可升为下士,成为志愿兵役制士兵。
    这只是按部就班的升迁路线,若是立功自然可以加快升迁速度。
    “这一条,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周岁。这里应该注明,起算时间从进入新兵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十八岁当兵,若是不能成为军官,最多四十八岁就必须退役,十九岁当兵,最多四十九岁就必须退役。”
    “好,我记下了。”卢仁回道。
    军法后半部分是服役期间的士兵和服役后的预备役公民可以享受的特权。
    兴汉盟要为退役军人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
    军人退出现役,还要按照规定发给退役金,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可以按标准每月领取养老金。
    对于退役军人,报考官吏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工厂、商社招收录用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
    兴汉盟的官吏竞聘升职之时,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应当优先升职。
    军事刑法部分规定,军人犯法由军事法庭审判,军事刑法较民事刑法严苛,对现役军人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活动及其应接受的处罚方式进行了法律规范。
    比较特别的是,刘信启在军法中对军人家庭进行了特别的照顾。
    军人的配偶若是被欺辱,犯罪分子会被军法处置,不论他是不是军人。偷情也会被军法处置,军法比地方上的法律更加的严苛,处置也会更重。
    民事刑法会尽量会避免死刑,军法则不然。比如强奸,若是普通人强奸普通人,会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判处十几年到几十年。但若是强奸军人配偶、女儿,则会直接判处死刑。
    这些特别规定是刘信启打算在军法中将军人的地位提高,潜移默化的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