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吹哨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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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有一天,出现了一个损人不利己的“吹哨人”,谛听的徐忠才知道了这个事。
    这人叫曹方方,之前十一个好吃懒做的无业游民,在老父母膝下混吃等死,在村子里游手好闲。
    这个村子中有人很早就加入了兴汉盟,而且听说还在兴汉盟的“皇城使”或者“御史台”工作。
    其实就是谛听,只不过因为保密制度,回村探亲时并没有给家人详细介绍自己的工作。
    这曹方方虽然缺点很多,但也有一个优点。
    因为其游手好闲,爱好找人闲聊、闲逛,所以对于村中的消息比较灵通,谁家长、哪家短都能说出个三四五六。
    这村子里有一家地主非常的不看好兴汉盟,在兴汉盟攻来之前,举家坐船出海逃了。由于逃的仓促,家里的地只卖了一小部分,走之前碰到过曹方方,好心提醒他,在自己回来之前,可以种自家的地,总比地被荒了强。
    这曹方方好吃懒做,当然不会去种地,不过也将这个消息记在了心上。
    没想到的是,第二次吏员招募考试之后,有兴汉盟的官吏来村上普查、丈量耕地。原地主的地本被定为无主,计划招募村民租地耕种。过了两天,竟然又有主了,地主是邻村的一个士绅。
    村里人都敢怒不敢言,反正按照兴汉盟的土地法,不管是租谁的的地都是三成地租,区别只是租盟属耕地最终可以变为自己的地,租私人的就一直是别人的地。
    兴汉盟毕竟是刚发展起来的势力,村民对于兴汉盟的信任还不是很足够,十几年后的事情谁说的准,没人为了这种虚无缥缈的利益去告发和新官府官吏有勾结的士绅。
    过了有一段时间,村中的谛听探子轮休回家探亲,曹方方在于其聊天的过程中,将这个事作为八卦说了出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谛听是兴汉盟最早的情报机构,并且对内监察是其主要的责任。
    听到盟主最反感、最厌恶的贪污事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当然会细细探查。
    最终事情就汇报到了徐忠这里。
    “已经探查清楚了?”
    “证据确凿,士绅的地契是伪造的。三个官吏的家中也有不明来源的财产。”徐忠汇报道。
    在兴汉盟当官是需要申报财产的,徐忠派战士潜入三人家中进行了搜查,确定他们现有的财产超出了他们加入兴汉盟时申报的财产数额和之后的月饷收入之和,并且超出数额巨大。
    “既然已经查清楚了,将证据交给监察部,然后由监察部在法院起诉吧。”刘信启说道。
    现在《兴汉盟行政法》已经施行,对于这种贪污腐败的案件,就不能由着刘信启自己的性子想怎样就怎样,只能由相关部门按照流程进行审判。
    刘信启只能监督他们严格执法、加快进度。
    “是!盟主!”
    “对了,将这三人贪污的赃款,拿出两成出来,奖励给曹方方。”刘信启补充道。
    “这是为什么?”徐忠疑惑。
    “有功就要赏。”
    “可是这次三人贪污的金额非常巨大,按照两成来奖励,会超过五百两白银。”徐忠提醒道。
    “不论多少都要赏,就从曹方方开始,这种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会形成常例,我会在十九日的《百姓旬报》中加刊一版,专门宣传曹方方。这个制度就叫做《吹哨人法案》”刘信启回道。
    所谓“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
    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可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后世中国有一段时间,被食品安全问题困扰,百姓一度不相信自己国家产的食品是安全的。
    而美国在十九世纪末期也同样面临过食品安全的问题,当时《吹哨法案》就起到了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
    《吹哨人法案》研制于美国,它允许个人或者某个团体对于接受过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的企业或者是相关的受益人进行查处,如果是品质不合可以提起诉讼。假如是自己调查之后由司法部提起诉讼,个人可以得到赔偿金额的15%-25%。个人自己也可以当检察官,如果成功的话可以获得赔款金额的25%-30%。
    目前兴汉盟监管制度落后、监管机制不完善,又没有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力度,所以这种激励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作为吹哨人,需要的不仅是良知和勇气,同样需要经济激励。一项有效的制度,靠的是法治经济,靠的是规范的法治经济制度,不能仅凭公民自觉。是人都怕麻烦,更怕对自己无利的麻烦,吹哨人制度的奖励机制就可以有效的调动百姓的主动性,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其代价要低得多。
    其次,这种激励制度非常的具有可行性,不光是食品行业。在其他许多的行业,在经历了过工业革命、社会分工细作之后后,基本上都实现了各道工序分割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在这种产业链发展模式下,安全问题往往渗透到了各道工序之中。而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工序,最熟悉细节的自然是内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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