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1/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最正确的方法是显得漫不经心,而且最好的姿势让对方更清楚的看清自己这件衣服的全貌,然后说道:“这是我们服装店自己的做得最新款式,市面上并没有卖的。”
    “啊,你们店在哪啊?我能去看看嘛?”这一说更勾起对方的好奇心了。
    苏万华点点头:“好,正好我买完菜就回去,就在这附近几步路的距离。”
    没过多久苏万华带着顾客回到店里,这小媳妇一看这些毛呢大衣,相中了土红色那件,但是她今天手里没带那么多钱,有些为难的说道:“大姐,你能给我留着吗,我回去取钱再过来买。”
    苏万华本来很激动,想着能卖出去一件,但是顾客竟然没带多少钱,这也太尴尬了,心里有些失落的说道:“留着是可以,但是我们的衣服买的很快,要是有顾客相中了这件衣服,我们也不好留着,你要是想买最好是尽快吧。”
    “好好,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这顾客走了一后,苏万华叹了口气,暗道想卖两件衣服也这么困难,做生意是真的不容易。
    接下来两天,她是日盼夜盼,也没有盼到那位顾客,而且由于没开张,根本没有什么顾客购买,只有陈媛那家饭店的店长又过来替顾客买了一件,其他就没有生意了。
    苏万华叹了口气,感觉陈媛赚钱是本事,做生意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正当她由此失望之时,前两天在菜市场碰到那个女顾客,真的带着钱来买了,她说之前手头有点劲,一发了工资就赶紧来买衣服了。
    这衣服买了以后能穿好几年,很值得用大半的工资来搞定一件。
    苏万华第一笔订单达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因为陈媛跟她说,除去底薪,卖出去一件衣服,就给她提成2%
    ***
    韩婉给梧城寄了信以后就天天盼着有没有自己的回信,不过时间差不多都过了一个月左右,怎么还没接到消息,难道沈淮是没接到吗?孩子应该在这个时间最需要小姨的关怀啊,她觉得也是最好的时机。
    根据书中剧情来看,这个时候沈淮应该升了团长,发现了陈媛隐藏的嘴脸,两人正在闹离婚,小男主肯定已经对这个二婶恨之入骨,和其他的两个孩子每天生活的都水深火热。
    自从陈媛嫁进沈家,把沈家闹的天翻地覆,虐待孩子无恶不作,现在时间都过去半年。
    韩婉想了想,她觉得这个时间,他们说不定早就已经离婚了。
    第70章 070(一更)   070
    韩婉断定这个时间应该是离婚了, 就算没有离婚的话,也应该感情破裂将要离婚,毕竟根据这本书里的推测时间线已经不远了, 男主的恶毒二婶, 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炮灰,沈淮离婚以后,几个孩子正是需要母爱的时候, 如果要是及时出现一个人能够给予他们这种爱,肯定能再沈家得到不一样的地位。
    所以她现在迫切要去补上这个位置, 沈淮的政途非常的光明,嫁给他以后未来成为将军夫人一辈子荣华富贵衣食无忧,就能避免上一世自己不幸婚姻的结局,既然能够重生一次,什么不选择好的人生?还有韩婉不想在嫁给前世一事无成的丈夫,过着庸庸碌碌的人生, 永远为了花钱而斤斤计较, 所以她要嫁就一定嫁个条件的好男人, 没想到老天给了她这次重生的机会, 还让她多了这么多的记忆, 知道了她大姐的孩子长大后, 居然有这么好的未来。
    韩婉忍不住觉得大姐当初的做法有些可笑,如果她知道自己丢弃的孩子以后会有这么好的前途, 会不会后悔那?
    不过说真的, 如果大姐不丢弃他们, 可能小男主也是她的小侄子,可能也不会有魄力去创建富可敌国的家业,更不可能有那么好的出息。
    她只是有些遗憾, 为什么不让自己觉醒和重生的在早些,如果是一年半以前,大姐放弃孩子之后,就马上去安抚他们,可能没有陈媛事情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很多事情来得及,只不过肯定要花费些功夫,才能安抚孩子们受伤的心灵,但是这种辛苦都是值得的。
    而且这样的人物要是放在前世,她这种平平无奇普通人,做梦都不可能认识的。
    现在不赶紧趁着男主年幼的时候嘘寒问暖,成为他生命中敬重的长辈,以后还能不孝顺自己吗?
    再说大姐以后也不一定回去了,她和沈家的三个孩子可是确确实实有血缘关系的,这段感情经营好了,成为他们第二个妈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韩婉也不怕沈淮会对自己有意见。
    她这么久也没露过面,在小孩子面前说不定找借口能骗过去,但是在沈淮面前肯定瞒不了的,但是不管他心里怎么想,只要是先从孩子下手,让孩子接受自己,那大人就是迟早的事情了。
    韩婉劝说劝说自己的父母,搬去梧城做生意,这样自己岂不是可以在梧城找工作,以后落脚在梧城,有的是机会可以接近几个孩子,多刷好感。
    再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达成所愿去梧城了。
    ………
    省机关单位,张秘书对着自己的领导,省政府的一把手杜永涛汇报着自己的工作,当他汇报到梧城这个月的税务报表最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