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三章民若举官必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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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换句话来说,民若举,官必究!
    祭河神这件事情,官府肯定是知道的。
    那么多基层官员,不都是瞎子!
    之所以不追究,只是因为没有苦主报官,所以很不好处理。
    因为如果没有苦主报官,你就无法界定,被拿去祭河神的那人究竟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或者说,就算被祭河神的那人是被迫的,该抓谁?
    整个祭河典礼的参加者,上至神婆神汉,下至唱戏的,敲鼓的,抬轿子的,打杂的,甚至是看热闹起哄的,都能够算是凶手。
    这么多人,你该抓谁?
    不过,这种事情如果有人报官,官府就肯定得管。
    因为和西方神权压过皇权的情况不同,在中国生杀予夺是皇帝专属的权力。
    即使是河神,也不能抢,否则他就是邪神淫祠,是邪教,是要被坚决捣毁消灭的。
    就像是在喜欢拿活人做烧烤的宗教裁判所,这种组织在中国绝对不可能出现。
    不管是佛道还是别的宗教,一但有类似性质的组织出现,中国的世俗王朝政权,绝对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一场浩浩荡荡的灭佛灭道行动就要上演了!
    在中国文化中,宗教永远都只是点缀!
    就像是这次,祭河神如果没被捅出来,官府可以不管。
    但如果被捅出来了,拿活人祭祀,还是强逼的,地方官员如果不管,他们是要担责任的。
    好家伙,一个小小的河神就敢和皇帝抢生杀予夺的权力,一个个小小的神婆就敢操/弄人民的生死。
    这是有多不把皇帝放在眼里!
    没人报官的话,官府可以默认被祭河神的人是自愿的,祭河神只能算是民间的祭祀活动,官府管不管都行。
    官员为了省事,肯定不愿意掺和。
    但只要有人报官,那这事情就涉及皇权的生杀予夺了。
    地方官员不但要管,甚至都不能捂盖子,得直报南京,让皇帝决断。
    因为,生杀予夺,皆出于上,干犯者死!
    ……
    文彪一行人将即将被投河的新娘子救下,一旁的神婆脸色难看,站出来说道。
    “这位官爷这是要做什么?”
    “祭河大殿是附近几个镇子共同的大事,万一惹恼了河神爷爷,黄河发了大水,这位官爷你担待的起吗?”
    文彪却是冷哼一声道。
    “光天化日之下谋害人命,定人生死,你以为你是谁?”
    “本官乃是大汉官员,有皇命在身百无禁忌,有什么担待不起的?”
    “来人与本官将此老妖婆拿下!”
    文彪说话间,他身后的下属们便一拥而上,要将神婆拿下。
    只是,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四周参加祭河大殿的青壮们便都涌了上来。
    动手打官差是不敢的,毕竟大汉朝廷的威望在哪里摆着,找死也不是这么找的。
    但是这些青壮却也是拥着将官差推到了一旁,不让他们抓走神婆。
    神婆见此,面露得意之色。
    只是神婆还没来得及得意完,就听到嘭的一声巨响。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文彪手持一柄手铳,枪口朝天,现在还在冒着一股硝烟。
    硝烟渐渐飘散,刺鼻的味道散开,附近一片沉寂,皆是惊恐的看着手持手铳,慢条斯理给手铳重新装填的文彪。
    文彪目光环视一周,冷哼说道。
    “做什么?都想做什么?阻拦官差办案,想造反吗?”
    “都给老子滚开!”
    说着,文彪大步向前,作势就要拿下神婆。
    刚刚还拦在神婆面前的人群,在文彪的威慑下,下意识的后退。
    文彪将神婆拿下,命人取来镣铐,将人锁住,环视一圈说道。
    “都散了,各回各家,谁再敢聚起来闹事,都跟老子去局子里走一趟!”
    四周人群再次下意识的退避,大汉朝廷的威慑可见一斑。
    神婆还在挣扎,开口威胁道。
    “放开老身,老身是河神爷爷的使者,代表河神爷爷的意思,你们如此冒犯老身,河神爷爷定要发威来替老身讨回公道!”
    “发大水了!河神爷爷要发大水了!”
    “河神爷爷娶不到新媳妇,生气要发大水淹了村子,淹了农田了!”
    “……”
    神婆还在装神弄鬼。
    文彪却是呸了一声,一脚将神婆踹到在地。
    “他娘的老东西在这里妖言惑众!”
    “天下万民有我大汉天子庇佑,小小河神岂敢冒犯!”
    说话间,四周的人群已经散去。
    文彪也不由于,命人神婆和要被迫嫁给河神的“新娘子”,一起往县城而去。
    这件案子事情不大,但性质却很恶劣。
    县令也不敢捂盖子,选择直报府衙,然后由府衙报到巡抚衙门,最后一级一级上报到了南京。
    直入内阁,然后被呈送到了皇帝面前。
    ……
    刘易翻看着卷宗,心中是很恼火。
    那可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啊,就被拿去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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