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烂尾下地狱(2/3)
。
刘芒很清楚,自己写的这是一本地狱难度的小说,剧情大起大落,跟云霄飞车似得,反派巨强,主角攻略的难度不亚于只狼三周目,因此刘芒收到了无数的刀片,还有读者的电话威胁,最后他赌气将整个小说世界毁灭了,简单的说,直接是大魔王胜利,就像是灭霸的响指一样。
通常网络小说无非是讲述一个草根逆袭的故事,但是在这本小说里面,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叶琼,在开启了血脉之后,基本上是一路开挂,后来忽然陨灭,这才引来无数人的谩骂。
试想一个人一直顺风顺水,一路主角光环强无敌,刚刚打败了大反派,要和女主做羞羞的事情时,忽然下一刻直接出现了灭世之灾,可怜男主一世处男,连初吻都没献出去,然后就嗝屁了。
一般读者都受不了,何况是以暴躁著称的阎罗王了。
“但似乎我不是主角啊……”刘芒喃喃说道,因为他记得很清楚,主角的皮肤是小麦色的,而他的皮肤白皙的跟一张纸一样。
刘芒朝着周围不断转圈圈,但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正纳闷呢,忽然周围人却对他指指点点。
“这不是那个谁么?城主家的小白脸,李雨果,他又要开始发疯了么?”
“一个吃软饭的家伙而已,别搭理他,若不是他老婆是城主,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他死上三百次了!”
“软饭王!”
路人似乎都认识刘芒,毫不客气的出言嘲讽。
“软饭王?”刘芒抓着自己的头发,“好熟悉的名字,似乎是在哪里听过……”
他打了个哈切,觉得自己还是很困,但看到了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流,他准备过去洗把脸,
但是刚刚探出头,他就跳起来了:“我擦咧,这个帅哥是谁?!”
刘芒看了看周围,发现并没有其他的人,他壮着胆子又瞅了一眼里面的人,确定了里面的人是自己,只是水里头的人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他在身上一阵摸索,忽然摸到了一个腰牌,拿出来一看,这是一块木头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字:李雨果。
“李雨果……不是我最近完结的那本小说里面,一个非常悲催的小反派么?难道我……”刘芒惊恐了起来,因为他明白,李雨果的命运不是一个凄惨能够形容得了的。
在几个路人一人一句的“软饭王”,他认清了事实,的确自己变成了李雨果,这个前期装逼失败,然后被男主虐的一塌糊涂的小反派。
现实中的刘芒是一个三十岁的大叔,是一个实打实的宅男,懒到一种境界,懒得出去旅游,懒得找对象。
其实他对这样的生活也非常不满,但没办法,刘芒在现实中是个三无的屌丝,没钱、没颜值、没背景,所谓的爱情,根本和他不沾边!
所以他就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放在了小说里面,一个劲的虐主角,不管是男主还是女主,悲剧基本上是家常便饭,可偏偏有那么一群人,每天都在用各种恶毒的语言骂他,但还坚持着追小说。
这也许才是真爱吧,虐文一时爽,一直虐,一时爽,但虐到自己身上就不爽了。
短暂的迷茫之后,刘芒渐渐也接受了这个事实,换个角度一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是坏事,毕竟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从他的笔下创造的,也就是说哪里有宝藏,哪里有机遇,刘芒对此非常了解。
他就是这里的创世神!
他立刻起身,找到一个城门口的差爷,但是那差爷对他很客气:“姑爷,您找我?”
“姑爷?!”刘芒汗颜道,自己被这么称呼还是第一次,他想想还有点小激动,这么一来自己算不算是一个已经有老婆的人了?
“姑爷,是不是这次你又想偷溜了?要是再被郡主给抓到了,那你又要被吊起来打屁股了……”差爷大叔咳嗽了一下。
果然和设定一样,李雨果的老婆虽然漂亮,但却是纳兰城第一母老虎,又是一城之主,相当于是这里的土皇帝,而且纳兰城有一句俗语,宁可上山喂老虎,绝不侵扰城主府。
可想而知,纳兰郡主比老虎更加恐怖。
刘芒迅速的搜索脑袋里面的记忆,李雨果正是男主角叶琼遇到的一个小白脸,仗着自己老婆是郡主,这个小白脸无恶不作,欺男霸女,结果被男主角叶琼轻易的抹杀……
对了,因为小白脸要侮辱叶琼喜欢的姑娘,还被叶琼割去了第五肢!
想到这里,他感觉下面凉飕飕的,立刻拉开裤子移开,确定小兄弟还在,这才放下心来。
刘芒心里在咆哮:“为什么!为什么我竟然穿越成了反派,可恶!可恶啊!”
“姑爷,你怎么抱着柱子,用头乱撞呢?”差爷说道。
另外一个差爷悄悄说道:“你不知道么,咱们城的郡主,那可是相当严厉的,李雨果嘛……全城上下都知道他是个废物,要不是从小有婚约,他配得上咱们郡主么?自从郡主被圣上派到纳兰城当差,这小子整天闯祸,整天挨揍。”
“你想死啊?我怎么不知道,我是故意问的,你这话要是给郡主听到了,你也得交出乌纱帽!别忘了现在纳兰城的太守那可是刚正不阿的纳兰梦郡主!”
“咳咳,那我们还是快走
刘芒很清楚,自己写的这是一本地狱难度的小说,剧情大起大落,跟云霄飞车似得,反派巨强,主角攻略的难度不亚于只狼三周目,因此刘芒收到了无数的刀片,还有读者的电话威胁,最后他赌气将整个小说世界毁灭了,简单的说,直接是大魔王胜利,就像是灭霸的响指一样。
通常网络小说无非是讲述一个草根逆袭的故事,但是在这本小说里面,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叶琼,在开启了血脉之后,基本上是一路开挂,后来忽然陨灭,这才引来无数人的谩骂。
试想一个人一直顺风顺水,一路主角光环强无敌,刚刚打败了大反派,要和女主做羞羞的事情时,忽然下一刻直接出现了灭世之灾,可怜男主一世处男,连初吻都没献出去,然后就嗝屁了。
一般读者都受不了,何况是以暴躁著称的阎罗王了。
“但似乎我不是主角啊……”刘芒喃喃说道,因为他记得很清楚,主角的皮肤是小麦色的,而他的皮肤白皙的跟一张纸一样。
刘芒朝着周围不断转圈圈,但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正纳闷呢,忽然周围人却对他指指点点。
“这不是那个谁么?城主家的小白脸,李雨果,他又要开始发疯了么?”
“一个吃软饭的家伙而已,别搭理他,若不是他老婆是城主,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他死上三百次了!”
“软饭王!”
路人似乎都认识刘芒,毫不客气的出言嘲讽。
“软饭王?”刘芒抓着自己的头发,“好熟悉的名字,似乎是在哪里听过……”
他打了个哈切,觉得自己还是很困,但看到了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流,他准备过去洗把脸,
但是刚刚探出头,他就跳起来了:“我擦咧,这个帅哥是谁?!”
刘芒看了看周围,发现并没有其他的人,他壮着胆子又瞅了一眼里面的人,确定了里面的人是自己,只是水里头的人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他在身上一阵摸索,忽然摸到了一个腰牌,拿出来一看,这是一块木头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字:李雨果。
“李雨果……不是我最近完结的那本小说里面,一个非常悲催的小反派么?难道我……”刘芒惊恐了起来,因为他明白,李雨果的命运不是一个凄惨能够形容得了的。
在几个路人一人一句的“软饭王”,他认清了事实,的确自己变成了李雨果,这个前期装逼失败,然后被男主虐的一塌糊涂的小反派。
现实中的刘芒是一个三十岁的大叔,是一个实打实的宅男,懒到一种境界,懒得出去旅游,懒得找对象。
其实他对这样的生活也非常不满,但没办法,刘芒在现实中是个三无的屌丝,没钱、没颜值、没背景,所谓的爱情,根本和他不沾边!
所以他就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放在了小说里面,一个劲的虐主角,不管是男主还是女主,悲剧基本上是家常便饭,可偏偏有那么一群人,每天都在用各种恶毒的语言骂他,但还坚持着追小说。
这也许才是真爱吧,虐文一时爽,一直虐,一时爽,但虐到自己身上就不爽了。
短暂的迷茫之后,刘芒渐渐也接受了这个事实,换个角度一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是坏事,毕竟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从他的笔下创造的,也就是说哪里有宝藏,哪里有机遇,刘芒对此非常了解。
他就是这里的创世神!
他立刻起身,找到一个城门口的差爷,但是那差爷对他很客气:“姑爷,您找我?”
“姑爷?!”刘芒汗颜道,自己被这么称呼还是第一次,他想想还有点小激动,这么一来自己算不算是一个已经有老婆的人了?
“姑爷,是不是这次你又想偷溜了?要是再被郡主给抓到了,那你又要被吊起来打屁股了……”差爷大叔咳嗽了一下。
果然和设定一样,李雨果的老婆虽然漂亮,但却是纳兰城第一母老虎,又是一城之主,相当于是这里的土皇帝,而且纳兰城有一句俗语,宁可上山喂老虎,绝不侵扰城主府。
可想而知,纳兰郡主比老虎更加恐怖。
刘芒迅速的搜索脑袋里面的记忆,李雨果正是男主角叶琼遇到的一个小白脸,仗着自己老婆是郡主,这个小白脸无恶不作,欺男霸女,结果被男主角叶琼轻易的抹杀……
对了,因为小白脸要侮辱叶琼喜欢的姑娘,还被叶琼割去了第五肢!
想到这里,他感觉下面凉飕飕的,立刻拉开裤子移开,确定小兄弟还在,这才放下心来。
刘芒心里在咆哮:“为什么!为什么我竟然穿越成了反派,可恶!可恶啊!”
“姑爷,你怎么抱着柱子,用头乱撞呢?”差爷说道。
另外一个差爷悄悄说道:“你不知道么,咱们城的郡主,那可是相当严厉的,李雨果嘛……全城上下都知道他是个废物,要不是从小有婚约,他配得上咱们郡主么?自从郡主被圣上派到纳兰城当差,这小子整天闯祸,整天挨揍。”
“你想死啊?我怎么不知道,我是故意问的,你这话要是给郡主听到了,你也得交出乌纱帽!别忘了现在纳兰城的太守那可是刚正不阿的纳兰梦郡主!”
“咳咳,那我们还是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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