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色 第131节(1/3)
听说住在海边的人,大多都比较黑,不过这一行人里头也有很白的,所以说有些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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