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地球生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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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一个很好的机会。
    不过这里距离禁咒之塔有一段距离,刘锋也不敢小看这个世界。
    虽然说禁咒之塔周围没有任何佣兵任务,但是盗贼工会给刘锋找了一个马夫的位置。
    这其实是盗贼工会传递一些信息的人员,是在某个大商会里面。
    刘锋一身麻布衣服,刘锋现在的身份也叫尼克,是前任马夫的亲戚。
    这种大商会,一般人是很难进入的,这个世界个体实力太强,导致了城市之外,混乱的秩序。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世界不管是村子,还是镇子,都有高高的围墙,哪怕是原木制作成的。
    城市更是有高高的城墙。
    商队很大,是与光明帝国做生意的商队,有一百多辆马车,就像大篷车那种,刘锋这一趟的任务报酬是十个银币,包吃包住,当然住就住在马车顶部,下雨就躺在马车里面狭小的地方。
    当然去光明帝国,回来还有一趟,就是二十银币,一年可以来往三次,妥妥的高薪职业。
    辅助职业,普通职业,与战斗职业不一样。
    商队的护卫,最低报酬一趟就是五个金币,最高的那是商队主人的心腹,有自己的领地的骑士或者是职业者。
    不该看的别看,不该听的别听,刘锋自己车上的货物,是五套矮人打造的铠甲,在魔法圣城售价是一千二百金币一套。
    矮人与人类其实就是相爱相杀的。
    人类用粮食,酒卡矮人脖子。
    矮人则用铠甲,武器卡人类的脖子。
    同样的铠甲,人类这边的价格是一半,但是很多人仍然要买矮人的。
    矮人锻造的就是好,矮人精品武器,用几代人没问题。
    另外这次货物还有一些奴隶,几名半身人。
    半身人是聪明能干的机会主义者,个人或部落都能任何地方找到容身之处。他们通常是陌生人、流浪者,而别人对他们的反应带着猜疑或好奇。基于不同部落,半身人可能是可靠勤勉的居民,也可能是等待机会大捞一笔的盗贼。
    在这个世界,游牧的半身人骑着驯服的恐龙,漫游在半身人平原,城市半身人也多少继承了这种古老的游牧文化。半身人在艾伯伦通常成为商人,官员,律师,医生或是罪犯。虽然城市里有时能看到平原部落游牧者,但通常城市半身人已经和都市人融为一体,只在很偶然情况下展现游牧血统。
    半身人常常独自出发开拓自己在世界上的道路,常常依靠独特的技能获得财富和地位。在半身人眼里,冒险与其说是一种事业,不如说是一个机会。虽然半身人的机会主义有时在别人看来可能像是盗窃或诈骗,但一个信赖同伴的半身人冒险者也值得别人信赖。
    半身人准确的说只是类人生物,人类没有把半身人作为一个种族看待。
    半身人不喜欢陷入无聊,他们以好奇心而闻名。仗着自己逃离危险的能力,他们展现出其它大个子种族所不能相比的胆量。半身人有着丰富的欲望,他们喜欢烹调精良的膳食、上佳的饮料、上等的烟草和舒适的服装。虽然他们渴望金钱,但他们喜欢花光挣来的钱而非积蓄它。半身人是著名的收藏家,比较传统的半身人会收集茶壶、书籍等,有些则收集兽皮甚至野兽本身。富有的半身人有时会委托冒险者寻找奇异物品以完善他们的收藏。
    半身人有句谚语:首先是龙,然后是矮人,然后是精灵,然后是人类。接下来,是我们的天下!他们坚信事情会向着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常有天上掉馅饼的想法),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典型的想法--自信、坚定,并且常会小偷小摸。
    但这并不表明半身人的种族或者个人是邪恶的,因为他们总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他们却特别喜欢投机取巧。在很多地方的人类盗贼行会中,盗贼大师常常是个矮小的、像孩子一样的人物,他能够在很多大个子无法进入的空间游刃有余。
    因为半身人看起来像小孩,人们常常会忘记他们和其他种族一样有些基本的需求。半身人设法与所有人和睦相处。他们在很多地区和人类混居 ,很可能成为人类的竞争对手。他们善于融入一个人类、矮人、精灵或者侏儒聚居区,并使自己有价值、受欢迎。因为人类社会变化的速度比长寿种族的社会快,所以人类社会最常能提供给半身人可利用的机会,半身人也最常出现在人类国土中。他们并没有公然对人类有敌意,因为他们常常有种自鸣得意的远见:他们觉得这些笨拙的巨人(人类),迟早会离开、自我毁灭或者放弃,于是剩下的都是他们的。
    半身人往往是中立而注重实际的。虽然他们喜欢(一个无序特征),但他们也注重宗族纽带和个人荣誉等(一个守序特征)。
    人类的皮肤、头发、眼睛的颜色有多少种,半身人的也有多少种。半身人从不偷窃亲人的财物(尽管可以借),他们对维护他们的人也非常忠实。半身人的三个亚种毛足半身人、高个半身人以及健壮半身人间区别很小。这三个亚种的半身人很容易融洽相处。
    但是半身人是美食家,怎么说呢,半身人有一句话:长~腿的都可以吃,不长~腿的也可以吃。
    要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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